索引号 | 15262660-/2024-04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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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3年度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21号)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行政审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 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性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4个股室,辖6个二级事业单位(其中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其中,局本级为行政单位,龙陵县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所为编制独立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5个。
3.人员情况。
2023年末,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编制67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9个暂待消化编制,事业编制55名(含参公的行政编制3个)。实有在职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12人,事业单位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全局党委、行政、纪委和工、青、妇机构健全。2023年局机关行政人员因工作变动调入1人(刘宽局)、调出2人(杨之林、赵苗)、行政人员分流转隶内部调整2人(官玉萍、郭自斌)、退休2人(杨凡、向春梅);事业人员分流转隶内部调整2人(余若然、孙彩素)、事业人员分流转隶调入2人(杨芹坤、张梦海)、退休3人(杨作章、李勐、董永明)。局机关调入1人、调出4人、退休2人;图书馆人员调入1人;文化馆人员人员调入2人、退休1人;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退休2人;文物管理所人员调入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调入2人。
离退休人员年末实有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数45人,均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目标一: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目标二:坚持推进文化惠民,聚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目标三:坚持全域发展之路,全力推动旅游发展提速增效。
目标四:坚持节会为媒,持续提升文化旅游品牌形象。
目标五:坚持管服结合,营造良好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总计2803.2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没有事业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比重的100%。
2023年本部门支出总计280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61万元,占总支出的35.98%;项目支出1794.68万元,占总支出的64.0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办法》、《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费管理办法》、《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卡管理办法》、《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差旅费管理办法》、《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云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完善预算编报和审批制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申报流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执行管理、进度管理。今后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继续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3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绩效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
(3)通过绩效自评,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绩效自评,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局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自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1)严格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严控结转结余,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3)项目组织良好,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2.预算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文化馆、图书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持续开展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图书馆接待到馆读者2680余人次,外借图书、期刊2100余册次,流动图书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9期,配送图书3200余册;建设完成图书流动点2个,分别为象达镇乡愁书屋、龙新乡勐冒社区西边坪子小组图书室;申报创建“龙江稻田公园”为新型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文化馆举办暑期文艺辅导培训班1期3班,培训80人;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等共接待参观人数11.42万人次,接待服务社会教育活动97场次。组织开展文旅志愿服务活动55场次,服务时长1365.6小时。
2.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完成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新增省级非遗传承人4人;完成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和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新增市级非遗项目11项,市级非遗传承人14人;完成第九批县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新增县级非遗项目16项、县级非遗传承人27人。
3.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完成惠民演出72场次、戏曲进乡村进校园60场次、群众文化辅导400余场次、文艺党课11场次;创作《春满龙陵》《幸福勐糯》等文艺作品67个;与云南省歌舞剧院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完成了云南省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培训并组织了成果展示汇报演出;参加极边好声音赛歌会,分别获“人气极边好声音”奖和“优秀极边好声音”奖各1项。
4.文旅项目有序推进。松山大战遗址公园、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等文旅重点项目按“四资清单”要求有序推进;雨晨湾旅游度假村项目(一期)正在开展项目规划、地勘等前期工作,预计12月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松山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项目扫尾工程12月底完成;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计划12月开工。
5.品牌创建取得突破。龙江稻田公园、勐糯罕乖等4个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红色朱家庄提质创建为3A级旅游景区、龙陵运启黄龙玉博物馆提质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平安九阁庭院成功申报为国家丙级旅游民宿;勐糯大寨社区申报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大寨自然村申报最美乡愁地完成省级验收;建成绿美景区4个,东坡森林公园景区获评省级绿美标杆典型。
6.文旅业态更加丰富。以“县域小环线”为主脉,强化腾龙一体化发展,通过举办阿昌族“阿露窝罗节”、傈僳族“刀杆节”、勐糯“村晚”暨泼水节等民族民间活动和“腊勐芒果节”“龙新乡村文化旅游节暨茶博会”、龙陵·龙江第七届“稻花鱼节等乡村旅游活动,龙江稻花鱼、傣味大寨、五彩镇北、传统农耕雪山、蚌渺湖露营、勐冒农旅体验等乡村旅游品牌成效明显,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两条,推出的农事体验、蚌渺湖露营、果园采摘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备受游客青睐,文旅市场持续升温。
7.宣传营销取得实效。依托“5.19”中国旅游日分会场和主会场系列活动和龙陵·龙江第七届“稻花鱼节”活动,着力强化全县文旅资源的宣传推介,发送系列宣传信息348条、视频168个,被省级采用推广信息3条、视频10条,被市级采用推广信息40条、视频49条;龙陵·龙江第七届“稻花鱼节”实景沉浸式文艺演出在云南网、云南网络广播电视台、云南省公共文化云平台直播,并由云南网络广播电视台通过25省联播平台进行直播,线上观众达217万余人次,进一步激发了文旅消费潜力,树立了特色鲜明的龙陵文旅IP形象,龙陵文旅品牌宣传成效大幅提升;文明旅游宣传案例《积极推动文明旅游零距离全覆盖》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为优秀案例,属全市唯一获奖案例,全省三个获奖案例之一。
8.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不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023年以来共受理投诉35起,均在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办结率为100%,满意度97.14%;完成旅游退换货628起,累计退款627.47万元;投诉退货处置平台工作人员受到游客肯定,收到12345平台热线表扬信件1件,游客赠送锦旗一面;办理文旅市场行政违法案件11件,切实维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县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破竹而发,持续推动龙陵县文旅事业蓬勃发展。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绩效自评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公共基础薄弱。“+旅游”的意识不足,旅游厕所、旅游标识、观景台、应急救助点等基础设施还需要完善,智慧化服务水平还需大力提升。二是品牌创建滞后。市场主体缺乏,产品提升不足,业态较弱的问题仍未明显改善,导致综合竞争力不强。三是旅游产品单一。旅游观光产品老化、温泉产品同质化、乡村休闲产品质量不高,适应大众化、个性化、差异化、康养化的旅游产品开发不足,自驾车营地、露营地缺乏,体验性等新产品培育不足。四是缺乏项目及资金。缺乏资金投入,全县优势资源基本未开发形成优势产品,大企业引进难,既无“顶天立地”的大项目,更缺“铺天盖地”的小项目。五是专业人才匮乏。文旅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严重老化、专业人才严重紧缺等问题仍没能有效解决,制约了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
(一)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落实的整改情况以整改报告书的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各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二)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合理安排预算的积极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三)完善绩效目标,引导项目支出符合部门职能职责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职能职责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同时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并指引预算明细支出,从而使项目支出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确保预算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为单位管好明白账、放心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
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