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1-0705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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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21号)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行政审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 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性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4个股室,辖6个二级事业单位(其中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其中,局本级为行政单位,龙陵县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所为编制独立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5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末,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有编制67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2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名,事业专技人员48名。实有在职人数71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18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单位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全局党委、行政、纪委和工、青、妇机构健全。2020年局机关行政人员因工作变动调出2人,调入4人。局机关调入4人,调出2人;事业单位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调出1人;图书馆人员无变化;文化馆人员无变化;民族文化工作队无变动;文物管理所调入1人,调出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无变化。
离退休人员年末实有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数37人,均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 公共服务不断提升。龙陵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快推进,总分馆体系已初步建成。县图书馆采购各类图书1000余册,接受社会捐赠50余册,定阅报刊40种;外借室接待到馆读者1073人次,外借图书1472册;为县武警中队图书流动点更换流动图书500册;在新华书店开展“你看书,我买单”阅读活动,办读者经验证153个,借阅图书700余册;举办展览“春节民俗”、“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二期,出“创文”和“预防新型冠状肺炎知识”宣传栏二期。县文化馆“群艺课堂”第十九期寒假培训班共开办钢琴、古筝、吉他、美术、书法、舞蹈六个科目,培训学生700人次。精心组织文艺节目辅导和创作。组织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既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演出及“看变化、赞家乡、感党恩”暨戏曲进乡村主题文艺巡演,创作《牵挂武汉》《破晓》《众志成城战病毒》《战疫》《共产党好共产党亲》《脱贫以后》等文艺作品;2020年以来开展惠民演出、戏曲进乡村、校园下乡一共演30场次,辅导电力公司,公安局,龙山镇,县医院,建行,移动公司,龙江乡,平达乡等95场次左右,参与拍摄《十送红军》《最美逆行者》《支书·支点》等微电影,参与录制快板《疫情防控之歌》,广受群众好评。
2. 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年,全县共接待游客393万人次,同比减少3.2%,实现旅游收入50.11亿元,同比减少6.14%。一是以品牌旅游目的地创建为目标。有序推进龙陵县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重点推进邦腊掌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加强全县1个4A景区、4个3A级景区、7个1A级景区运营管理;积极培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等新业态,梳理打造了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生态养生度假旅游等精品游线,突出资源和品牌优势。二是以旅游品质提升为突破。加快推进松山旅游道路建设项目、龙山湖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镇安温泉(二期)建设项目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旅游基础设施水平;为实现涉旅经营户诚信经营、规范管理、服务提升和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应评尽评”的工作目标,开展全县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全县634户涉旅企业,除1户因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需延期评价外,其他633户(其中旅行社2家、租赁汽车公司6户,餐饮企业522户、酒店住宿企业83户、A景区12家、涉旅商品9户)的诚信评价工作已经完成,同时已上传至“一部手机游云南”后台,完成率达100%。三是以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为支撑。稳步推进全县8座旅游厕所新建、改扩建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沿线自驾游营地和景区景点建设,初步选址自驾游营地4个并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尽快实现环线在龙陵境内高质量贯通;配合保山市完善航运基础设施,积极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发展怒江、龙川江航运观光旅游。
3. 文物和非遗保护任务完成情况。一是按照保护与开发、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扎实开展非遗保护工作,2020年以来申报保山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市级非遗项目7个。二是完成抗战文物整理、分类、收集工作。完成征集文物2303件,制定了健全的文物征集数据库,把文物进行了整理分类。完成惠通桥遗址保护和松山远征军雕塑群修缮;完成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系列:日伪县政府旧址,军政班本部旧址,日军司令部旧址,慰安所旧址文物本体修缮(局部复原),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及初步验收。三是继续抓好《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的宣传。四是松山战役旧址(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工程项目稳步推进。五是开展“世界国际博物馆日”活动,宣传龙陵的抗战文化,普及文物保护知识。
4. 文旅市场管理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全县目前有文化市场经营户47户,其中:网吧5户,娱乐场所42户(歌舞娱乐41户,电子游戏1户)。2020年以来,共设立审批2件;变更2件;注销1件;延期14件。进一步加强龙陵县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运营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统一受理游客退货诉求,积极处理线上线下各类游客投诉,2020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4起,全县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受理退换货6起,涉及金额4.396万元,办结率100%,有效净化了市场。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大力开展日常巡查检查,2020年以来文旅系统共出动市场检查人员36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场所720家次,有力保障了我县旅游市场正常运行。二是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落实景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汛期安全要求,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涉旅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能力。
5. 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20年1-10月份,累计完成松山小镇旅游道路建设项目、镇安温泉(二期)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29950万元。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4A级景区项目,完成景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及员工培训。龙陵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景区已被云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批准公布为国家4A级景区,景区入口道路已完成沥青铺筑。邦腊掌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项目已完成游客中心、标识系统、停车场等硬件设施的提升完善,正在编报相关申报材料,并准备进一步丰富休闲度假产品。三关温泉颐养新村项目完成了项目投资和项目矿产资源调查结果的备案证明、取得项目用地批复面积38.9亩;开展了项目指挥部建设,项目进场道路施工和项目区的地质勘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待评审。新申报了龙陵县滇缅公路惠通桥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8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和龙陵县松山抗战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3个保山市专项债项目。
根据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文化、旅游等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0年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满足全县人民的文化需求、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为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 2020年决算收入219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0.97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比上年增加1077.93万元,增幅96.85%。
2. 2020年决算支出113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39.79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916.35万元,占总支出80.40%;项目支出223.44万元,占总支出19.60%。比上年减少286.33元,减幅20.08%。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制度》《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调整充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等制度,今后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继续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 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0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 通过绩效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
3. 通过绩效自评,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 通过绩效自评,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自评指标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设置。具体设置如下: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7个,分别为:职责履行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任务完成情况、文物和非遗保护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推进文化旅游发展、文旅市场管理有序推进、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配置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执行结转结余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性、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绩效目标合理性;预算管理绩效指表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资产管理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性;履职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队形满意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局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 组织自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 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工作;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局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充分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完整性,但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细化。所有预算项目按照我部门的主要职责安排项目,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部门履行主要职责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因县财政困难,上级下达的项目指标未能按时按计划完成支出进度;严格执行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和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行政审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 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公共文化活动宣传,让社会公众较好了解公共文化建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创卫等生态环境的宣传。通过旅游景区的打造增加群众经济收入。文体活动室接待人数逐年增加,各类文艺活动观看人数增加,全民阅读率增加改善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搞好龙陵旅游转型升级,龙陵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升龙陵旅游形象。宣传龙陵,提高龙陵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游客来龙陵旅游,扩大松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影响力。通过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满意度的调查,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对旅游行业经营主体满意度、参与旅游扶贫项目贫困群众满意度、游客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满意度在不断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