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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2409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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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文化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000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21号)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是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 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 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 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 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是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是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是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是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是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是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是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是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是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

十三是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文化艺术和旅游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1—11月,龙陵县接待旅游者总人次497.7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9.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8%和12.49%。

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文化馆、图书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持续开展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图书馆接待到馆读者2680余人次,外借图书、期刊2100余册次,流动图书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9期,配送图书3200余册;建设完成图书流动点2个,分别为象达镇乡愁书屋、龙新乡勐冒社区西边坪子小组图书室;申报创建“龙江稻田公园”为新型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文化馆举办暑期文艺辅导培训班1期3班,培训80人;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等共接待参观人数11.42万人次,接待服务社会教育活动97场次。组织开展文旅志愿服务活动55场次,服务时长1365.6小时。

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完成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新增省级非遗传承人4人;完成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和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新增市级非遗项目11项,市级非遗传承人14人;完成第九批县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新增县级非遗项目16项、县级非遗传承人27人。

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完成惠民演出72场次、戏曲进乡村进校园60场次、群众文化辅导400余场次、文艺党课11场次;创作《春满龙陵》《幸福勐糯》等文艺作品67个;与云南省歌舞剧院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完成了云南省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培训并组织了成果展示汇报演出;参加极边好声音赛歌会,分别获“人气极边好声音”奖和“优秀极边好声音”奖各1项。

文旅项目有序推进。松山大战遗址公园、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等文旅重点项目按“四资清单”要求有序推进;雨晨湾旅游度假村项目(一期)正在开展项目规划、地勘等前期工作,预计12月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松山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项目扫尾工程12月底完成;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计划12月开工。

品牌创建取得突破。龙江稻田公园、勐糯罕乖等4个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红色朱家庄提质创建为3A级旅游景区、龙陵运启黄龙玉博物馆提质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平安九阁庭院成功申报为国家丙级旅游民宿;勐糯大寨社区申报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大寨自然村申报最美乡愁地完成省级验收;建成绿美景区4个,东坡森林公园景区获评省级绿美标杆典型。

文旅业态更加丰富。以“县域小环线”为主脉,强化腾龙一体化发展,通过举办阿昌族“阿露窝罗节”、傈僳族“刀杆节”、勐糯“村晚”暨泼水节等民族民间活动和“腊勐芒果节”“龙新乡村文化旅游节暨茶博会”、龙陵·龙江第七届“稻花鱼节等乡村旅游活动,龙江稻花鱼、傣味大寨、五彩镇北、传统农耕雪山、蚌渺湖露营、勐冒农旅体验等乡村旅游品牌成效明显,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两条,推出的农事体验、蚌渺湖露营、果园采摘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备受游客青睐,文旅市场持续升温。

宣传营销取得实效。依托“5.19”中国旅游日分会场和主会场系列活动和龙陵·龙江第七届“稻花鱼节”活动,着力强化全县文旅资源的宣传推介,发送系列宣传信息348条、视频168个,被省级采用推广信息3条、视频10条,被市级采用推广信息40条、视频49条;龙陵·龙江第七届“稻花鱼节”实景沉浸式文艺演出在云南网、云南网络广播电视台、云南省公共文化云平台直播,并由云南网络广播电视台通过25省联播平台进行直播,线上观众达217万余人次,进一步激发了文旅消费潜力,树立了特色鲜明的龙陵文旅IP形象,龙陵文旅品牌宣传成效大幅提升;文明旅游宣传案例《积极推动文明旅游零距离全覆盖》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为优秀案例,属全市唯一获奖案例,全省三个获奖案例之一。

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不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023年以来共受理投诉35起,均在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办结率为100%,满意度97.14%;完成旅游退换货628起,累计退款627.47万元;投诉退货处置平台工作人员受到游客肯定,收到12345平台热线表扬信件1件,游客赠送锦旗一面;办理文旅市场行政违法案件11件,切实维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公共文化文博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智慧旅游和行业市场股。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局本级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5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2.龙陵县文化馆

3.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龙陵县图书馆

5.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3.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龙陵县图书馆;

5.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6.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7.龙陵县文化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032,892.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32,892.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96,298.17元,增长17.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96,298.17元,增长17.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2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3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二是2023年基本工资增加;三是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32,892.2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6,057.36元,占总支出的35.98%;项目支出17,946,834.84元,占总支出的64.02%;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57,003.25元,增长17.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9,374.07元,增长7.91%;项目支出增加3,417,629.18元,增长23.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及增发奖励性绩效、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基本支出10,086,057.36元比上年9,346,683.29元增加739,374.07元,增幅7.91%;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62,982.95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76,391.12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7.91%。二是项目支出17,946,834.84元比上年14,529,205.66元增加3,417,629.18元,增幅23.52%。其中办公费减少164,929.76元;水费增加539.00元;电费增加15,203.36元;邮电费增加30,106.69元;差旅费增加117,682.56元;培训费减少40,834.00元;劳务费增加237,43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8,253,260.9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1,000.00元;生活补助费减少24,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12,119,858.97元;对企业补助减少631,166.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86,057.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62,832.99元,占基本支出的90.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3,224.37元,占基本支出的9.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46,834.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执行项目数18个。

项目:龙财行〔2020〕169号、龙财2023642019年“旅游革命”创建奖励补助经费203,942.45元。主要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创建4A景区旅游宣传推介展板制作等费用支出及开展拍摄旅游宣传纪录片、旅游标识标牌制作、旅游宣传册页制作费用支出。

项目:龙财202312023年老年艺术团活动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龙陵县老年艺术团日常活动举办、保障老年艺术团活动开展等费用支出。

项目龙财教〔2022〕2号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配套补助资金龙财教〔2022〕17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龙财教〔2022〕352022年李鑫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配套补助资金龙财教〔202352023李鑫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配套补助资金龙财教〔202352023抗日战争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配套补助资金龙财教〔202382023李鑫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合计769,678.77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李鑫纪念馆开展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四:龙财202316号文化和旅游局项目专项经费(松山子高地项目);龙财教〔2023〕30号国家文物保护(松山子高地项目)专项资金 1,000,000.00.主要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战役旧址之子高地遗迹文物本体保护工程款。

项目五:龙财预〔2023〕55号龙陵县2023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6,000.00元,主要用于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龙陵县乡村旅游建设项目;龙陵县邦腊掌景区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陵县老东坡阵地抗战遗址保护项目;龙陵县图书馆建设项目。龙陵县2023年重大项目建设前期要素保障工作。

项目六:龙财预〔2023〕172号龙陵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同时圆满完成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承办工作,实施龙陵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

项目龙财预〔202361号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资金龙财预〔2023226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9,720,391.47元。主要是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

项目八:龙财教〔2023〕56号2022年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第二批)经费1,7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促进省内文旅行业稳岗就业恢复发展,缓解文旅行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居力,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文旅行业稳步发展,帮助文旅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助力我省旅游文化业回暖复苏。

项目九:龙财教〔2023〕9号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66,934.32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等费用支出。

项目十:龙财教〔2023〕3号 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4,17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2023年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专项工作,选派文化工作者到各基层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服务,培养一批基层文旅人才,提升基层文化工作者素质。通过人才选派和培养的实施,为当地文化事业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切实提高基层一线文化骨干素质,加强县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地助推基层一线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县乡骨干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工作者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

项目十一:龙财教〔2022〕12号 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般项目(戏曲进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龙财教〔2022〕9号 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般项目(戏曲进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39,0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共文化服务送戏下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项目十二:龙财教〔2022〕4号 2022年中央配套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龙财教〔2022〕18号2022年图书馆免费开放省市级补助经费、龙财教〔2023〕1号2023年县级配套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龙财教〔2023〕7号2023年省级配套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138,868.83元。主要用于龙陵县图书馆开展阅读推广、宣传活动,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服务,业务活动用房日常支出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费用支出。

项目十三:龙财教〔2023〕9号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83,944.72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书屋亮点建设项目、智慧门户网站建设项目。

项目十四:龙财教〔2022〕4号2022年文化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龙财教〔2022〕18号2022年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经费、龙财教〔2023〕7号2023年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经费135,495.97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提升全民艺术普及和全民阅读服务水平,通过微信公众号、小视频与专题活动、培训、讲座、流动文化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项目十五:龙财教〔2022〕12号 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般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龙财教〔2023〕9号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般项目建设专项资金75,5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是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遗项目田野调查摄制专题片等。

项目十六:龙财教〔2023〕40号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龙财教〔2022〕3号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5,696.00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2023年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专项工作,选派文化工作者到各基层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服务,培养一批基层文旅人才,提升基层文化工作者素质。通过人才选派和培养的实施,为当地文化事业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切实提高基层一线文化骨干素质,加强县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地助推基层一线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县乡骨干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工作者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

项目十七:龙财教〔2022〕35号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李鑫纪念馆)、龙财教〔2023〕5号2023年中央补助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9,930.31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李鑫纪念馆开展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十八:龙财教〔2023〕1号2023年龙陵县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经费15,572.00元。主要用于保障龙陵县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2,892.2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6%。与上年相比减少803701.83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76.00元;津贴补贴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36.00元;奖金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60.00元;绩效工资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37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59.52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87.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84.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5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4.48元;抚恤金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108.00元;生活补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4.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91.12元。办公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71.36元;水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5.60元;电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8.31元;邮电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9.67元;差旅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25.00元;劳务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2.08元;工会经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04.76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48.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932,29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8%其中文化和旅游支出合计16,621,613.99元,主要用于行政支出1,981,249.75元;图书馆支出864,313.54元;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872,270.16元;群众文化支出861,512.42元;文化创作与保护5,946.00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503,571.9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532,750.22元。文物支出合计3,525,290.94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支出1,000,000.00元;博物馆支出799,609.08元;其他文物支出1,725,681.86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合计785,389.04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5,389.0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3,444.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0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3,820.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65,587.88元;死亡抚恤支出220,03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7,15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28,319.53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289,079.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96,702.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33,051.7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203,7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432.00元,决算为115,4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64%,完成年初预算的5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88,3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36%,完成年初预算的43.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92.00元,支出决算为203,7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5,4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8,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各种执法相关检查工作及文旅宣传工作乡镇市级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单位检查调研及各类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8,736.22元,比上年增加223,430.38元,增长48.02%。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日常办公业务费支出、邮电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在职人员公车补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7996303.05元,其中,流动资产20978822.43元,固定资产7017476.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52427.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574.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185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6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41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