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2-09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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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000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21号)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行政审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 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文化馆、图书馆、抗战纪念馆持续开展免费开放服务,县图书馆接待读者4836人次,外借图书10023册,举办展览3次;县文化馆开展群文辅导培训30余场次,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完成惠民演出送戏下乡70场次。李鑫故居、西山坡党史人物陈列馆积极抓好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服务工作,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共接待服务社会各界192批次,4178人次。
(2)多措并举丰富群众文化。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献礼剧目《云岭星火》演出及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主体文艺党课《把一生交给党》节目演出。
(3)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以来完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11个,纳入县级非遗库4个,纳入市级库6个。完成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系列文物本体修缮及消防安防工作及松山战役旧址革命文物遗址提升展示项目完成展陈大纲及布展效果方案评审等前期工作。
2.全域旅游品质提升。
(1)重点推进旅游产业发展。2021年,文旅市场逐步回暖,全县接待游客418万人次,同比增长6.36%,实现旅游收入51.2亿元,同比增长2.19%。
一是以品牌旅游目的地创建为目标。龙陵县成功创建成为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腊勐镇大垭口社区被评定为省级旅游名村。邦腊掌景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已完成游客中心、标识系统、停车场等硬件设施的提升改造,相关台账资料正在完善收尾。龙陵县运启黄龙玉博物馆创建3A级景区工作已申报完成,目前正等待市级验收。成功引进佳途国旅成立龙陵佳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与品斛堂景区合力打造的石斛展示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与邦腊掌公司签订2万间酒店客房合作协议,与凯龙假日酒店签订2万间酒店客房合作协议。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旅游品质。加快推进松山旅游道路建设项目、三关温泉颐养新村、镇安温泉(二期)建设项目、镇北乡村振兴示范点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全县旅游基础设施水平。完成全县518户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同时已上传至“一部手机游云南”后台,完成率达100%。全县现有旅游厕所70座,2021年继续实施5座旅游厕所新建、改扩建工作;积极推进县域内各景区景点建设及配套的游客休息站、观景平台、自驾游营地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合交通局完善龙陵县域内外环线高质量贯通;配合保山市完善航运基础设施,积极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投资发展龙川江、怒江两个观光旅游带。
(2)深入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围绕全市“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保山”核心主品牌,按照“康养福地、温泉城市”的定位,持续提升“中国松山·宝地龙陵”旅游品牌影响力,围绕“抗战文化、温泉养生文化、黄龙玉文化”三张品牌和“一山两江两带”,重点抓好以松山、县城抗战遗址群为代表的抗战文化,以邦腊掌、石斛康养小镇为代表的温泉养生文化,以运启黄龙玉博物馆为代表的黄龙玉文化,加快旅游转型升级,推动建设龙陵成为滇西旅游主要目的地、美丽边城。以半山酒店建设为突破口,加快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结合我县温泉、梯田、草地等资源优势,选取自然风光好、自身特点突出的项目地作为储备,积极包装推介14个各种类型的半山酒店,招商引资工作正在积极进行。
(3)文旅市场管理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全县目前有文化市场经营户46户,其中:网吧2户,娱乐场所43户,电影院1户。2021年设立审批7件;变更2件;注销4件;延期26件;年检43件。进一步加强龙陵县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运营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统一受理游客退货诉求,积极处理线上线下各类游客投诉,2021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13起,全县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受理退换货54起,涉及金额31.66万元,办结率100%,有效净化了市场。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力开展日常巡查检查,今年以来文旅系统共出动市场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场所180家次,办理娱乐场所违法案件1件,办结率100%,有力保障了我县旅游市场正常运行。二是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落实景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汛期安全要求,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涉旅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能力。
(4)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21年以来,文化旅游项目工作以文旅融合发展为主线,抢抓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重大机遇,围绕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三张牌”,共编报“十四五”、“2035”、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58个项目,其中,申报省重点文旅项目10个,完成项目策划建议书5个,开展了项目立项(备案)、用地预审、选址、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8个。完成2008年—2018年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6个。截止11月底,共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5个,累计完成投资7829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龙陵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独立财务不独立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700375.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0375.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378556.62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0375.10元,比上年14841139.95元减少10140764.85元,下降68.33%。具体原因为因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拨入较少,故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078931.72元。其中,基本支出3092305.86元,占总支出的43.68%;项目支出3986625.86元,占总支出的56.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58756.39元,增长35.6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2378556.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2305.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424.09元,下降602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因县财政困难,本年拨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政府绩效、办公经费、差旅费等资金减少,故本年日常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9662.64元,占基本支出的86.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2643.22元,占基本支出的13.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6625.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4180.48元,增长107.3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0元,比上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拨付较多,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8931.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58756.39元,增长35.61%。基本支出减少205424.09元,主要为:人员经费2669662.64元,比上年减少178530.43元;日常公用经费422643.22元,比上年减少26893.66元。项目支出3986625.86元,比上年1922445.38元增加2064180.48元,增长107.3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2378556.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3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天火同人文化公司龙陵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性方案设计费(美丽县城项目)60000.00元;支付云南聚贤工程咨询公司龙山湖游客中心、滇缅公路惠通桥文化旅游区二项目可研究报告编制费150000.00元;支付云南卓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山湖游客中心、滇缅公路惠通桥文化旅游区二项目评审费12000.00元;付保山天宇建筑公司“美丽县城”图书馆建设项目设计费50000.00元;付龙陵川南装饰工程公司龙陵县文化馆效果图、施工图制作费40000.00元;支付云南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县滇缅公路惠通桥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费20000.00元;支付单位2018年优秀公务员奖金6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15552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5091506.83元,其中:行政运行2264182.64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36714.89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590609.3元。用于文物814016.56元。其中:文物保护300000元;博物馆514016.56元。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10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708.96元,死亡抚恤14400.00元。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半供养人员护理费、遗属补助、死亡抚恤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29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9133.33元,事业单位医疗18064.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7101.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3792.00元,支出决算为18379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43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3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活动开支,做到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公务活动开支,按相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432.00元,占51.92%;公务接待费支出88360.00元,占48.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43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43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和智慧旅游、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全域旅游创建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643.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93.66元,下降5.98%。主要原因分析因行政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用,如水电费、报刊杂志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耗材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482034.41元,其中,流动资产240264.85元,固定资产3241769.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16892.1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659721.56元,固定资产减少2907269.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划拨出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划拨出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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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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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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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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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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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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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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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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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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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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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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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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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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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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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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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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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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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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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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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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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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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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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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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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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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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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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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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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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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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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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20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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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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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17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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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9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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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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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6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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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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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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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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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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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3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9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3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