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1-0922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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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92号)文件通知,设立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县现有歌舞娱乐场所39,网吧3家,印刷企业3家,打字复印店4家,书报刊零售出租店3家,音像制品出租店0家。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设立条件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户不予审批发证和年检换证;对文化市场的管理,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采取集中行动和常规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了全县的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还加大和教育系统、新华书店等单位的联系,发动全社会都来共同抵制和举报出版物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业,对群众的举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及时予以核实和查处。
1、网吧市场
(1)强化源头控制。年初,对所有网吧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了网吧底数和区域,对所有经营户全部登记建档,核实经营资格,切实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对本辖区底数明、情况清。
(2)强化监管措施。坚持错时工作制,重点加强午间、周末和节假日的监管及疫情防控,不定时分头检查或集中执法。一年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9人次,出动车辆13台次,对所有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10余次,对违规经营业主起到了震慑作用,保证了网吧市场的良性发展。
2、娱乐市场
在劳动节、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疫情防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高考期间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深入辖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等场所开展集中执法大检查,查找场所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死角和漏洞,
3、扫黄打非
6月中旬,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扫黄打非”相关执法单位,开展了以清理出版物市场为重点的集中行动。此次行动,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人员4人次,车辆1台次,对乡镇1家影像店和1个流动书报摊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缴非法书刊10余册,盗版出版物40册,对经营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其依法经营。通过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和“扫黄打非”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了出版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4、认真做好高考期间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专项工作
高考期间,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龙陵县文化执法大队开展高考期间环境噪音专项整治行动,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出动3人执法员对所有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市场检查,最大限度地督促娱乐场所减少噪音排放。
5、加强印刷复制管理
今年4月份,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的印刷企业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换证,每个季度对各印刷厂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主要检查其从事印刷复制经营活动的手续是否齐备,“五项”制度是否落实,有无违法违规事实。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暂缓年检,对于“小三印”等活动的监管,主要是摸清底子,规范行为,依法审核。据统计,全县出动检查人员3人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家次。传达了省、市、县有关“扫黄打非”工作精神,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管理与指导,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各印刷企业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使命与责任,履行好职责和义务,自觉站在“扫黄打非”的第一线,共同参与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扫黄打非”工作上下衔接,互动双赢,保障了我县“扫黄打非”工作这一源头的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71,136.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136.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311.53元,减少8.54%,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7571.29元。
2、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5.76元。
3、人员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5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1,136.58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56.58元,占总支出的98.64%;项目支出3,680.00元,占总支出的1.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311.53元,减少8.5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减少,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7571.29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5.76元。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5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456.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971.53元,下降8.5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2722.09元,2070112减少24981.85元,2080505增加405.76元,2101101增加3734.26元,2101102减少2491.42元,2101103增加611.16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249.44元,其中2070112减少2249.4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5,193.02元,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263.56元,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0元,下降8.4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2070112减少3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136.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311.53元,减少8.5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减少,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7571.29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5.76元。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5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9,50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3,959.14元,其中基本工资71,988.00元,津贴补贴109,176.00元,奖金5,80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94.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43.56元,其中办公费4,085.00元,差旅费850.00元,工会经费2,968.56元,其他交通费用17,64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7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79.8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5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70.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95.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470.96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470.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2.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2.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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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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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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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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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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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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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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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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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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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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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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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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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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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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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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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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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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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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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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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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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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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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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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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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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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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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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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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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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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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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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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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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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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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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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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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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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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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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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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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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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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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出的报告单位自行加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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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按照省市级对专项资金的要求与规定,结合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财务工作的管理规定实际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由单位负责人领头,各项分管领导稳抓落实,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认真学习绩效考核工作相关知识,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
组织过程: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一是对2020年的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全面清理,二是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三是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对项目支出进行逐一分析,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0.37万元已拨付0.37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文化厅文件要求执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100%;
质量指标:文化市场秩序规范率逐年提升;
时效指标:完成工作目标的时间2020年底以前;
成本指标:按时足额发放配套资金0.37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
社会效益指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可持续影响指标: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的影响稳步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预算公开要求的时限内,于2020年2月25日在我单位的门户网站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完整、规范地进行了公开;于2021年9月22日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绩效报告等内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部门及人员,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逐级推进;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相关工作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合规合法开展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不够完善,缺乏统一、科学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二是绩效管理人员对相关政策、规定、业务不够熟悉。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相关主管部门能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加强绩效制度管理,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92号)文件通知,设立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组织“拒绝盗版、远离有害出版物”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网吧等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宗教迷信、盗版、非法出版物、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实现全县“扫黄打非”进基层全覆盖,发放绿书签、拒绝盗版、抵制有害文化、倡导精神文明;依法依规开展文化市场审批工作;严格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突出抓好平安创建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0年收入预算数为312,595.19元,决算数为271,136.58元,本年支出271,136.5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业务活动与其财力支持相结合,按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预算;资金收支和预算追加调整规范;按规定编报决算报表;重视决算分析工作;决算分析结果得到有效运用;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自评的主要目的是督促预算单位加强支出责任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15分),过程(30分),产出(30分),效果(25分)。二级指标分别为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职责履行(30分),履职效益(25分)。三级指标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性,结转结余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性,公共文化服务,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性质分别为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 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 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完成程度;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是否按照年初预算批复中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 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项目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一是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全县目前有文化市场经营户47户,其中:网吧5户,娱乐场所42户(歌舞娱乐41户,电子游戏1户)。2020年以来,共设立审批2件;变更2件;注销1件;延期14件。进一步加强龙陵县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运营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统一受理游客退货诉求,积极处理线上线下各类游客投诉,2020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4起,全县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受理退换货6起,涉及金额4.396万元,办结率100%,有效净化了市场。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大力开展日常巡查检查,2020年以来文旅系统共出动市场检查人员36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场所720家次,有力保障了我县旅游市场正常运行。二是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落实景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汛期安全要求,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涉旅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公共文化活动宣传,让社会公众较好了解公共文化建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创卫等生态环境的宣传;通过“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让社会公众较好了解公共文化建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创卫等生态环境的宣传;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实现全县“扫黄打非”进基层全覆盖,依法依规开展文化市场审批工作,开展突击检查10次,执法行动10次;通过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满意度的调查,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值分别为4分,3分,4分,4分,2分,2分,2分,3分,2分,2分,2分,4分,4分,4分,1分,1分,1分,30分,5分,5分,5分,10分。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按照省市级对专项资金的要求与规定,结合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财务工作的管理规定实际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由单位负责人领头,各项分管领导稳抓落实,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认真学习绩效考核工作相关知识,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
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一是对2019年的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全面清理,二是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三是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对项目支出进行逐一分析,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收入预算数为312,595.19元,决算数为271,136.58元,本年支出271,136.5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按照省市级对专项资金的要求与规定,结合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财务工作的管理规定实际形成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组织体系。由单位负责人领头,各项分管领导稳抓落实,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认真学习绩效考核工作相关知识,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对照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表对项目工作进行分析,严格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工作进行自评,分析自评结果,完善整改。
(3)产出情况分析
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4)效果情况分析
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全县目前有文化市场经营户47户,其中:网吧5户,娱乐场所42户(歌舞娱乐41户,电子游戏1户)。2020年以来,共设立审批2件;变更2件;注销1件;延期14件。进一步加强龙陵县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运营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统一受理游客退货诉求,积极处理线上线下各类游客投诉,2020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4起,全县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受理退换货6起,涉及金额4.396万元,办结率100%,有效净化了市场。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大力开展日常巡查检查,2020年以来文旅系统共出动市场检查人员36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场所720家次,有力保障了我县旅游市场正常运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落实景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汛期安全要求,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涉旅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能力。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等,逐步理清了绩效工作思路,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将加大对绩效管理的研究和运用,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单项的绩效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