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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19-0912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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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000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2015〕15号)精神,设立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拟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服务设施。

(3)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工作;健全、巩固和发展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四级网络。

(4)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电影事业管理责任;承办县内外文化、体育演赛,做好县内外各项文化、体育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艺术创作,推动社会文化、社会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5)负责文化、文物、体育科研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文物科技信息建设;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

(6)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业培训、稽查办案管理工作;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管理工作;查处违禁违规等活动。

(7)组织拟订本辖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抓好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督和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文物市场管理;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本地区的著作权纠纷,依法管理全县的无主著作权,协助、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全县的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8)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县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体育社团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审批;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体育竞训计划,确定竞技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研究体育业余训练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活动。

(9)负责广播电视、电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监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归口管理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规划并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传输;对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实行行业管理;拟订城乡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应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及广播电视工程及设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相关保护工作规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旅游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11)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对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业,受理旅游质量投诉;负责全县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服务的管理工作;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根据委托并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12)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龙陵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文化工作。一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逐步提升。深入推进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建设,完成111个行政村综合文化中心音响设备、体育器材、广播器材采购配发工作。项目预计2018年底完工,我县将实现121个行政村村级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员专题培训1期,培训基层文化工作者20余人次;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完成农村数字电影放映1452场次。县图书馆综合阅览室每周开馆58小时以上,全年接待到馆读者2300余人次,发放借书卡310张,外借图书、期刊1500余册;全县41个图书流动点借阅图书12000余册;开展农家书屋业务培训26次,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培训1次,成功举办“龙陵县2018年全民阅读活动”“中国梦”征文活动、“世界图书与出版日”宣传活动及“你选书•我买单”借阅活动。文化馆向全县群众提供公益性演出、美术摄影展览、群众文化艺术培训、非遗展示参观等免费项目16项,组建基层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11个。成功举办“我的书屋我的梦”幼儿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征集绘画作品50幅,获市级一等奖21幅、二等奖12幅、三等奖17幅,经市级专家筛选后推荐到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将在第28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上进行集中展示。持续培育打造“群众文化大舞台”“群艺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广泛的品牌服务项目,已形成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服务项目群众受益,艺术展览精品纷呈、常年不断革新的格局。民工队组织“送法下乡”政法专场文艺演出18场次,参加龙陵县2018年脱贫攻坚文艺巡演20场,获评“龙陵县扶贫工作标兵”;开展文艺演出82场次,辅导各机关单位、厂矿、社区、学校、群众等文艺节目151场次,出动演出灯光音响保障26场次,受惠群众近12万人次。乡镇文化站举办展览14场次,举办各类文体活动73场次,举办各类培训20场次,农文网培学校开放13592小时。二是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文艺精品创作成效明显。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五下乡活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和谐乡村”赠送春联等活动,持续开展碧寨山歌会、勐糯泼水节等品牌节庆活动。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评选市级复赛获集体组织奖,创编舞蹈《阿咪莱》获节目二等奖;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广场舞《心醉傈僳山》获欢跃四季—云南广场舞展演优秀作品奖,该节目将于明年参加全国展演;参加全国广场舞展演云南省保山市集中展演活动获集体组织二等奖,节目《刮绰亲家麻亲家》获展演二等奖;参加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云南集中展演《刮绰亲家麻亲家》获参演节目奖;创作演出情景剧《山寨书香》、傈僳族蔑葛戏《脱贫攻坚警民情》获云南省文化厅2018“百团千队”红色文艺轻骑兵优秀文艺节目奖;中国画《山居幽谷》入选“共庆十九大•江山美如画”保山·玉溪美影书交流展;组织实施《血肉滇缅路》主题美术创作,共创作美术作品30余幅,作品《怒江一景》参加上海太仓画院—保山两地文化交流展览。三是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新成效。申报建立了龙陵县第六批非遗名录,包括傈僳族葫芦笙制作工艺、傣族民歌、贵满荣养生文化、射弩技艺、民间调子创作、彝族香堂人火把会等6个非遗项目及李成早等9位传承人,推荐申报了李成早、赧昌瑞为第六批市级传承人,向省级申报了李成早、赧昌瑞传承人,待省级非遗专家评审。制作完成《龙陵县傈僳族女子服饰》申报录像片,印刷出版《龙陵县傈僳族服饰》书籍1000册。完成龙陵县列入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数据核查工作,完成《保山市非遗传承人》书籍相关传承人的材料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三个世界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完成文化云南云保山板块建设数据上报工作,共上报场地信息、文化活动信息、艺术鉴赏信息、文化非遗信息、志愿者信息、活动室信息、文化资讯信息等七个板块内容,上报图片900余张、文字材料200多份。完成全市民族民间传统医药类非遗资源普查上报工作,共上报中草药、骨科、针灸、小儿推拿、药酒、王氏除痛推拿店、伤科接骨等8个项目及8位传统医药类从业人员。目前我县共有省级非遗项目8个、省级传承人6名;市级非遗项目25个、市级传承人35名;县级非遗项目31个,县级传承人35名。

2、新闻出版文化市场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新时代•新阅读”全民阅读活动,各项活动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二是完成2017年农家书屋新增出版物的购置、加工、配送、上架工作及2017年脱贫退出4个贫困村农家书屋的辅导并通过上级验收。对2018年贫困村脱贫退出的40个村(社区)农家书屋及电子阅览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摸底调查。三是积极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组织“拒绝盗版、远离有害出版物”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网吧等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宗教迷信、盗版、非法出版物、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实现全县“扫黄打非”进基层全覆盖,发放绿书签、拒绝盗版、抵制有害文化、倡导精神文明等各类宣传册300余份。五是依法依规开展文化市场审批工作,共办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许可22件、娱乐业经营许可20件、图书经营许可1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5件、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1件。六是严格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突出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开展突击检查10次,执法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立案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经营单位1家。

3、广播电视电影工作。2018年,我局被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完成全县所有农户拥有广播电视接收终端和收视终端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高山台站和农村广播电视服务工作。共维修卫星接收设备135台次。三是扎实做好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所有发射台播出节目正常,未发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四是完成木城公养山发射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5月份完成县级质量验收;完成县城西山坡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西山坡发射台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无线覆盖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10月份试播。五是完成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二期111个点广播器材配置建设项目建设。六是完成木城、龙陵、龙新和河头四个地方台节目地面数字化发射台站补点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并试播,达摩山发射台地方节目地面数字补点建设前期工作正在推进,预计12月底安装调试完成并试播。七是完成1346套脱贫攻坚广播电视“补短板”接收终端户户通采购、录入、设备发放、开户及安装调试工作及全县178户无广播电视接收终端用户“再排查再锁定”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全县5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广播电视接收终端使用情况统计汇总工作,制定了《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点农户广播电视接收终端覆盖实施方案》,各主责单位移机或网络建设工作已启动,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八是完成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和5个补点台站实地勘察工作。

4、文物博物工作。一是配合做好《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制定工作,2018年9月2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10月18日,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向社会公布,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松山战役旧址(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工程方案设计》通过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批复。三是完成龙陵抗战纪念馆系列本体修复和复原工作及纪念馆安防、技防、消防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博物馆日宣传工作。联合九三学社龙陵县支社、文化馆、旅游股等在东卡纪念馆开展以“文化遗产的传播与传承”为主题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制作流动展板12块、发放宣传单2000多册。五是积极推进李鑫故居提升改造工作,制作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预计2018年年底启动建设,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

5、体育工作。一是全民健身蓬勃开展。2018年全县共主办、承办和参加市级以上有影响的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30多场次,直接参与人数8万余人次。组织举办龙陵县第二十三届“宏程杯”职工篮球运动会、“三八”节拔河比赛、“五一”10公里千人登山比赛、老年人门球冠军赛;成功举办“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活动包括自行车、欢乐跑、社会指导员培训、我爱足球联赛等;圆满举办2018首届中国龙陵松山山地自行车速降国际邀请赛,活动有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捷克、新西兰、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专业精英选手、大众车手、女子车手、青少年车手共计71名参加比赛。组织承办2018年保山市中学生田径比赛、老年人羽毛球年度赛。协助举办勐糯泼水节、木城乡彝族火把节系列健身活动、勐糯国庆篮球联赛。组织40名选手参加了三期市级围棋比赛,有效提升了我县围棋竞技能力;组织中小学三个阶段足球队参加保山市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获两个第二名,并代表保山市参加省级联赛;派出农村(平达)、城镇(县老体协)两支老年人门球代表队参加保山市中冠门球赛,农村(平达)代表队获第二名,并代表保山市参加了在凤庆举行的全省门球比赛;派出老年人各项目代表队10批160人次参加市级单项年度赛和市第五届老健会;派出4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第十一届省残运会,获6金2银2铜;选派10名少数民族运动员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民运会。积极与周边县市开展老年人门球、地掷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交流活动,增进了友谊、提升技能;利用四海钓鱼频道游钓中国摄制组到龙拍摄“游钓龙陵”活动契机,多角度宣传了龙陵。二是群众体育组织不断加强。完成龙陵县体育总会重新注册登记工作,完成并规范了体育总会团体会员重新纳入工作;完成老体协下设六个分项协会的换届工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600余份,完成上级下达400份的150%;派出各协会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28人次,县本级举办各类培训12期960余人次。三是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有序推进。现有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实行低收费开放,特殊时段免费开放,室外篮球场、田径场、足球场实行全天免费开放,全年接待健身群众35万余人次。四是竞技体育水平持续提升。派出龙陵籍运动员39人到临沧参加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获金牌10枚、银牌9枚、铜牌7枚、第四名12个、第五名7个、第六名14个、第七名4个、第八名4个。参加2018年保山市中学生田径比赛,龙陵县代表队共获得金牌12枚、银牌24枚、铜牌28枚,以总分508.5分的成绩荣获团体第二名,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龙陵县代表队男子4×100m接力以45秒2破45秒36的保山市少年田径纪录、女子4×100m接力以52秒破保山市28年来保持的52秒零1的保山市少年田径纪录和保山市田径记录。后备人才培养、输送稳中有升,全年共开展各类项目人才选拔3批次,输送体育优秀后备人才16人。五是体育产业发展动力逐步增强。2018年全县18个在售体彩网点实现体育彩票销售总额约3822万元。黄龙玉文化融入国内、国际体育赛事、社会资本逐渐注入各级各类赛事和活动,体育健身消费呈上升趋势,体育消费呈现多元化发展。六是项目工作取得实效。编报中央转移支付、省对下转移、七彩云南全民建设工程和体育产业等项目四类15项,获上级补助8项,获批项目资金363万元、健身路径48套;县级投资28.7万元,购置体育器材20套配发至10个乡镇、7个行政村。

6、旅游工作。一是旅游业发展指标稳步提升。2018年,全县预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52.1万人次,同比增长17.77%,完成年内计划344万人次的102.4%;实现旅游收入40亿元,同比增长34.5%,完成年内计划37.2亿元的107.5%。两项主要指标增速均超过年初计划(年初计划分别为15%和25%),完成情况良好,到年底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市、县考核目标。二是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有序开展。研究出台《龙陵县推动全域旅游发展10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龙陵县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起草完成《龙陵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对接高资质高水平的旅游规划单位,拟编制《龙陵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按照《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整合全县资源,拓展县域旅游发展空间,不断完善全域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全域旅游服务能力,切实将龙陵建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旅游品牌化打造成效显著。抗战文化、温泉养生文化、黄龙玉文化“三张名片”品牌打造成绩斐然。松山遗址文化旅游区PPP项目已成功列入国家示范项目库,松山特色小镇被纳入按省级标准建设的市级重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邦腊掌景区提升改造一期全面营业,健康小镇、高黎贡龙腾湖旅游度假区、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等项目有序推进;龙陵黄龙玉顺利进入《石英质玉 分类与定名》国家标准名录,成为第23届亚洲乒乓球锦标赛、五人制足球世界杯、十佳劳伦斯冠军奖“金镶玉”奖牌指定用玉,目前,龙陵境内从事珠宝玉石加工销售的个体私营企业达640多户,从业人员10000多人。四是“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落实有力。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第一、二、三批工作任务并通过省、市各级考核评审。完成上线城市名片1个、景区名片3个、景区1分钟视频3个、景区语音导览3个,优化提升慢直播15路,编制完成旅行社精品线路2条,完成松山3A景区AI识景和手绘地图,完成2个智慧停车场、4个智慧厕所建设并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完成2家旅行社、48家酒店、78家餐饮、6家6类10种商品、1家旅游包车企业、1家租赁车企业诚信评价。在云南省旅发委对全省129个县区“一部手机游云南”中部分资料进行评审中,龙陵县获得“城市名片(1分钟视频)”评审排名全省第三,全市第一的优秀成绩,并获得赵德光书记亲自批示。在智慧景区以奖代补考核中,各级专家对我县智慧景区建设工作反映良好。五是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强力推进。组织召开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刻汲取“5.10”舆情教训,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制定了《龙陵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加强了对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共开展旅游市场检查11次,其中旅游、发改、市场、公安、安监、国税、消防、黄龙玉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4次,节日市场巡查4次,各类专项检查3次,共下达监督整改意见书28份,责令整改12份,对3家涉嫌接待旅游团队的黄龙玉购物店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构建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六是旅游宣传营销精准发力。制作《邦腊掌旅游宣传册》《松山旅游宣传册》《龙陵旅游指南》等旅游宣传品,投放到各景点景区、旅游企业及宾馆酒店共计5000余份;组织旅游企业参加2018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积极宣传龙陵旅游资源及精品线路;大力支持邦腊掌温泉旅游度假区开展“知识青年上山下乡50周年,重返第二故乡”、马来西亚吉隆坡现场推介等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利用摆摊设点开展旅游咨询发放资料、深入涉旅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制作“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牌等方式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成效显著。

7、项目工作。2018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9030万元,占年度计划99030万元的100%,其中:龙陵县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300万元、龙江大桥5A级景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850万元、龙陵县勐糯镇民族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800万元、龙陵县象达镇侨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400万元、松山小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9305万元、龙江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85万元、镇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874万元、龙新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80万元、龙山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873万元、腊勐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51万元、县村综合覆盖项目完成投资1345万元、碧寨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372万元、勐糯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41万元、木城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341万元、象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41万元、平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17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单位性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2.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龙陵县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独立财务不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和龙陵县广播电视转播台(编制独立财务不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龙陵县图书馆

6.龙陵县文化馆

7.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8.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9.龙陵县业余少体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7,021,63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21,639.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485,697.48元,增长80.28%,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16485697.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增12415697.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增4070000元。主要原因为文化体育类工程项目增加,相应的专项资金也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6,929,451.97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6,339.04元,占总支出的29.37%;项目支出26,083,112.93元,占总支出的70.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25,305.21元,减少6.87%,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847685.28元,主要为:人员经费10013156.47元,比上年减少590508.43元;日常公用经费833182.57元,比上年增加257176.85元。2.项目支出减少3572990.49元,因项目资金须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46,339.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7,685.28元,增长8.48%,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9631249.47元,2.商品服务支出833182.57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81907.00元。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因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83,112.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2,990.49元,减少12.05%,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建设类项目减少17216000元;2.行政事业类项目增加13643009.5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建设类项目较上年减少,主要包括文化旅游提升广播台站建设,公共体育普及设施建设。一般项目增加,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文化文物保护项目、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1,451.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5%。与上年对比减少7346765.21元,减少19.27%,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一部分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已在本年使用完,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少,形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对比减少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1%。主要用于松山大遗址公司贷款还本付息4910000元、老年艺术团老体协活动经费5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民族文化工作队禁毒文艺专场演出经费9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956,18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569,482.48元,图书馆830,584.40元,艺术表演团体1,958,713.52元,群众文化768,264.00元,文化创作与保护97,600.00元,文化市场管理376,425.12元,其他文化支出906,000.00元,文物保护30,000.00元,博物馆500,000.00元,其他文物支出1,217,430.00元,体育场馆1,160,000.00元,群众体育659,079.36元,其他体育支出113,000.00元,广播1,649,700.00元,电视467,468.48元,电影102,960.00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21,200.00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28,276.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9,1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9,39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0,217.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5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617,10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216336.93元,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41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5000元,支出决算为216,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800.00元,完成预算的5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000.00元,完成预算的43.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过高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1.60元,下降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60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9.00元,下降0.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中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逐年减少的绩效目标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800.00元,占56.64%;公务接待费支出94,000.00元,占4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8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8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公务活动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发展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21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186.64元,增加48.52%,主要原因分析工作量增加公务活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增41739.29元,主要为:办公用品等消耗用品。2.差旅费增2889元,主要为:出差伙食补贴3.公务接待增加22164元,主要为公务接待中的餐费、住宿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9,728,567.18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3,193.49元,固定资产17,925,373.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028.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09,526.24元,固定资产增加3,015,554.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728,567.18

11,803,193.49

17,925,373.69

9,982,069.84

509,586.00


7,433,717.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3,785.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2,53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45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1,797.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此件公开发布)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