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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04_A/2018-092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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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92号)文件通知,设立龙陵县松山抗战遗址管理所,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2名。设立龙陵县文物管理所,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1名。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抗战遗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龙机编发〔2016〕33号)将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龙陵县松山抗战遗址管理所整合为龙陵县文物管理所,加挂龙陵县松山抗战遗址管理所牌子,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龙陵县松山抗战遗址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5名,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副所长2名(股级,其中1名兼任龙陵县松山抗战遗址管理所所长)

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弘扬民族文化,进行文物宣传、考古发掘等工作。负责制定松山抗战遗址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做好抗战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相关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抗战遗址保护、修复和日常管护责任,对抗战遗址进行有效管理;负责对抗战遗址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收集、整理、研究;负责松山抗战遗址的对外开放管理、保护工作,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全面提升抗战遗迹点的文化内涵。将李鑫故居、龙陵县党史人物陈列馆管理职能划入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龙陵县松山战役旧址之龙陵日军罪证遗迹消防安防工程的安装

龙陵县松山战役旧址之龙陵日军罪证遗迹位于龙陵县龙山镇,包括驻龙日军司令部旧址、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董家沟日军慰安所旧址等四处。

2、文物征集取得实效

为保护、收藏和展示抗战文物史料发掘,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让文物见证龙陵抗战历史,让文物龙陵抗战故事进行龙陵抗战历史研究。征集了抗战实物15类91件及432张历史老照片。该批照片内容约65%尚未公开,体裁包括:滇缅公路物资运输及道路抢修、惠通桥修建、部分远征军高级将领合照、单人照,远征军各一线作战部队阵地构建、侦查、交战、提审及押送日军战俘等情况、美军参与作战人员、美军飞虎队在龙陵空投物资、龙陵县城原貌,龙潞游击队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使用价值。这些征集到的抗战实物及历史老照片对我滇西抗战的研究将起到极大的作用。

3、抓好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项目建设

积极向上争取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子展馆陈列展览经费,做好陈列展览的筹备工作;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为纪念馆四个分馆的建设,四个分馆同时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松山战役旧址中的子项目。项目总投资201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6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400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修缮驻龙日军司令部720平方米,架设供水管道2千米,道路硬化2千米,安装消防设施1套、安防系统1套、导览系统1套,架设供电线路1.5千米,安装照明灯具300盏等。

(2)修缮日军军政班本部600平方米;实施地基处理800平方米,恢复庭院块石硬化150平方米,修建围墙160米及大门1座;新建排水渠道100米,架设供水管道0.5千米;安装消防设施1套,安防系统1套、导览系统1套,架设供电线路1千米,安装照明灯具200盏等。

(3)修缮日伪县政府520平方米;恢复庭院块石硬化120平方米,修建围墙200米及大门1座;新建排水渠道120米,架设供水管道0.5千米,安装消防设施1套,安防系统1套、导览系统1套,架设供电线路3千米,安装照明灯具200盏等。

(4)完善董家沟日军慰安所供水管道0.2千米,安装消防设施1套、安防系统1套及导览系统1套等。

4、组织员工培训

在提升我所硬件设施的同时,我所也注重提高员工的培养。2017年8月,组织员工参加了由省考古所组织的滇缅公路抗战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培训会,2017年12月,组织员工到红河参加了省文物局举办的全省博物馆、纪念馆讲解员培训班。以进一步提升我所的服务能力。

5、制作并安装8块县保标志说明碑及国保标志说明碑一块

8座县保标志说明碑包括:龙山豆地坪、镇安乐善庵、腊勐古道、碧寨船口坝、三江口、马鞍山、太平桥、朱家璧故居等八个县保标志说明碑。国保标志说明碑则立在松山。以此来宣传和保护我县所辖的县保文物单位。

6、做好讲解宣传工作

我所现在负责李鑫故居、党史人物陈列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董家沟日军“慰安妇”罪行展览馆的宣传讲解工作。

7、配合松山旅游小镇建设指挥部做好松山抗战纪念馆及滇缅公路纪念馆建设工作

在配合配合松山旅游小镇建设指挥部做好松山抗战纪念馆及滇缅公路纪念馆建设工作的同时,我所也积极做好松山抗战纪念馆、滇缅公路博物馆、驻龙日军司令部旧址、日为县政府和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的陈展的准备工作。

8、配合县棚改指挥部、县住建局进行龙陵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20,409.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409.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22,446.15元,增长185.24%,主要原因为:

1、养老保险奖励绩效、工资等个人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新增收入932446.15元。

2、文物保护经费收入增加30000元,李鑫故居党史人物陈列馆工作经费收入增加10000元,文物征集费收入减少10000元,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收入减少30000元,消防器材经费收入减少1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66,905.02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409.32元,占总支出的92.74%;项目支出106,495.7元,占总支出的7.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65,437.55元,增长192.52%,主要原因为:

1、养老保险奖励绩效、工资等个人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新增支出932446.15元;

2、项目支出资金中文物保护经费增加30000元,李鑫故居党史人物陈列馆工作经费增加10000元,文物征集费减少10000元,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30000元,消防器材经费减少10000元,财政恢复2016年注销预算内额度46495.70元在2017年度支出,新增支出32991.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409.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2,446.15元,增长217.88%,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886236.33元;

2.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等运行资金,新增基本支出46209.8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3%,人均92436.2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7%,人均4735.8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49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91.4元,增长44.88%,主要原因为:

文物保护经费增加30000元,李鑫故居党史人物陈列馆工作经费增加10000元,文物征集费减少10000元,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30000元,消防器材经费减少10000元,财政恢复2016年注销预算内额度46495.70元在2017年度支出,新增项目支出32991.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905.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减)965,437.55元,增长(减)192.52%,主要原因为:

1、养老保险奖励绩效、工资等个人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新增支出932446.15元;

2、项目支出资金中文物保护经费增加30000元,李鑫故居党史人物陈列馆工作经费增加10000元,文物征集费减少10000元,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30000元,消防器材经费减少10000元,财政恢复2016年注销预算内额度46495.70元在2017年度支出,新增支出32991.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89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96,76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8%。主要用于文物保护70000元,其他文物支出1100272.52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495.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1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736.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8,927,350.67元,其中,流动资产8,112,430.67元,固定资产814,9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06,572.7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760,400.75元,固定资产增加46,1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文物征集费购买抗战文物5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所项目资金主要有文保单位经费、李鑫故居党史人物陈列馆工作经费、文物征集费等。针对专项资金都有相对应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例如《云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我所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会计核算依法依规进行,专项资金按要求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等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资金管理规范。

文物保护相关经费用于文物保护标志牌支出、消防器材支出。标志碑的树立极大地保护了保护区域内的文物单位;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与更换提升了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的科学性和多样化的应急和处置能力。李鑫故居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李鑫故居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李鑫故居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文物征集经费保障文物征集工作正常开展,文物征集极大的充实了我县的文物库藏,同时加强了我县对文物的保护。与杨海波施工队签订合同,由对方负责龙陵县文保范围日常的维护,保障了文物安全。松山子高地地堡保护设计为松山子高地的保护和利用做好前期的基础准备,能更好地做好松山子高地的开发与利用工作。龙江大花坟是龙陵境内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丧葬民俗文化,因年旧失修,龙江大花坟维修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展示了此民俗文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