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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04_A/2018-092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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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92号)文件通知,设立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培训,提升执法素质

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执法培训,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开展案例分析,提高执法素养,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狠抓制度管理,严格按照文化执法程序的要求,在法定的职责权限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全面提升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技能。

2.严格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针对网络文化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市场等重要场所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一年来,开展突击检查7次,执法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3家,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集中整治文化市场的同时,突出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在市场管理中,以平安网吧创建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3.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开展“净网”、“护苗”、“固边”、“清源”、“秋风”五大专项行动。组织“拒绝盗版、远离有害出版物”、“抵制有害文化、倡导精神文明”、“绿书签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宗教迷信、盗版、非法出版物、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网吧等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实施软件正版化、绿色阅读系列宣教活动。

4.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扫黄打非”进基层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龙陵县“扫黄打非”工作实际,确定象达镇为龙陵县“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创建乡镇。成立龙陵县“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一是象达镇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并在镇文化站安排了专门的工作场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健全“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二是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协调“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创建工作,在象达镇举行了龙陵县“扫黄打非”进基层启动仪式。三是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査缴非法出版物、封堵互联网有害信息、打击和遏制赌博、淫秽色情活动等工作,加强网络文化经营场所、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场所中的卖淫嫖娼、吸毒贩毒和盈利性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县教育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侨办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了活动。“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期间,开展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扫黄打非”宣传活动3场次,组织村(社区)、学校义诊4场次,开展各类市场检查7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査缴非法出版物3批次,受理举报投诉2件,发放学习用具(品)500余套,发放绿书签、拒绝盗版、抵制有害文化、倡导精神文明等各类宣传册3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9,10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109.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8,604.08元,增长94.06%,主要原因为:

1.养老保险奖励绩效等个人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新增收入183,604.08元;

2.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增加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89,109.64元。其中:基本支出374,109.64元,占总支出的96.15%;项目支出15,000元,占总支出的3.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8,604.08元,增长94.06%,主要原因为:

1.养老保险奖励绩效等个人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新增支出183,604.08元;

2.扫黄打非工作经费支出增加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109.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604.08元,增长96.38%,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72,716.2元;

2、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等运行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0,887.8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3%,人均112,891.1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7% ,人均11,81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为:

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增加5000元,增加项目支出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109.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8,604.08元,增长94.06%,主要原因为:

1.养老保险奖励绩效等个人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新增支出183,604.08元;

2.扫黄打非工作经费支出增加5,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8%。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50,12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7,32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1%。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管理297,327.8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656.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36.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87.88元,增长44.35%,主要原因为: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务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办公用品、公务出差较上年有所增长,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新增10,887.8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资金,2,873.20元;

(2)邮电费资金,327.60元;

(3)差旅费,3,444.84元;

(4)工会经费,4,190.64元;

(5)其他交通费用,24,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资产总额59,833.06元,其中,流动资产743.06元,固定资产59,0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6.9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56.94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队项目资金主要涉及扫黄打非经费。针对专项资金都有相对应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会计核算依法依规进行,专项资金按要求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等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坚持厉行节约,增强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资金管理规范。

2017年开展了五大专项行动,组织“拒绝盗版、远离有害出版物”、“抵制有害文化、倡导精神文明”、“绿书签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宗教迷信、盗版、非法出版物、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网吧等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实施软件正版化、绿色阅读系列宣教活动。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扫黄打非”进基层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龙陵县“扫黄打非”工作实际,发放绿书签、拒绝盗版、抵制有害文化、倡导精神文明等各类宣传。一年来,开展突击检查、联合执法行动,立案查处违规经营3家,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集中整治文化市场的同时,突出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在市场管理中,以平安网吧创建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