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04_A/2018-09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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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000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2015〕15号)精神,设立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拟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服务设施。
3、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工作;健全、巩固和发展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四级网络。
4、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电影事业管理责任;承办县内外文化、体育演赛,做好县内外各项文化、体育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艺术创作,推动社会文化、社会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5、负责文化、文物、体育科研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文物科技信息建设;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
6、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业培训、稽查办案管理工作;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管理工作;查处违禁违规等活动。
7、组织拟订本辖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抓好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督和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文物市场管理;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本地区的著作权纠纷,依法管理全县的无主著作权,协助、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全县的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8、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县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体育社团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审批;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体育竞训计划,确定竞技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研究体育业余训练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活动。
9、负责广播电视、电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监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归口管理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规划并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传输;对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实行行业管理;拟订城乡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应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及广播电视工程及设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相关保护工作规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旅游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11、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对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业,受理旅游质量投诉;负责全县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服务的管理工作;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根据委托并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12、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龙陵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文化广电方面。一是以推进亮点村(社区)、文化大院建设,打造“一乡一品”为目标,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后续建设。二是投资24万元,完成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音响设备采购、配发工作,并对12个行政村设备管理员开展了一期培训。三是向省级申报阿昌族婚庆习俗、碧寨山歌会非遗项目并获批,制作完成龙陵县傈僳族女子服饰非遗材料,全县共107个非遗项目,其中29个项目实现生产性保护。四是完成象达侨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勐糯民族体育中心两个项目初步规划并开工建设。五是稳步推进全县10个文化地标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宣传部完成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宣传调研1次;完成2016年文化文物年报工作。六是乡镇累计举办各类展览22场次、举办各类文体活动80场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6场次;组织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广场歌舞活动6500多场次,参加活动80000人次;培训文艺骨干300多人次;组织开展文化惠民送戏下乡80余场次,支持老年艺术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公益性演出150多场次。七是成功承办《走进图书馆•全民读好书》阅读活动。八是投资64.69万元,实施行政置换和直过民族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建设,新增户户通用户1572户。九是通过对平达龙拱山和木城供养山实施中央无线数字化改造,发射台站周边村民可接收到12套以上中央和省级电视节目。十是通过实施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全县在册用户达19006户。2017年,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由2016的97.7%、97.9%均提高到99%,有线视覆盖率预计达25.6%。
旅游方面。一是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完成旅游文化固定资产投资5.23亿元。完成龙陵松山抗战文旅特色小镇PPP项目规划、科研并已通过市级评审,编制完成“一方案两报告”进入国家PPP示范库;编制完成龙陵县龙新乡雪山村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规划,进入招商引资阶段。龙陵县县级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正在进行,待选址确定后,开展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龙陵健康小镇PPP项目可研、规划,完成立项、可研批复,完成“一方案两报告”的编制进入国家PPP库;龙陵县龙江乡水上温泉度假小镇项目正在进行项目规划及公司组建工作。二是全域旅游进展顺利。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实施,积极申报2017年旅游特色村及民族特色村项目,有序推进勐蚌村、赧洒村、黄连河村、勐冒社区、陆家寨、赧场社区旅游特色村及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建成游客咨询中心2个,旅游商品展示用房2栋,旅游厕所2个,发展农家乐10家,设立旅游标示标牌17块。全域旅游工作有序开展,我县被列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正在筹备启动创建工作,拟定《龙陵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编制《龙陵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宽带提速降费,邦腊掌景区无线网络覆盖率达68%。三是旅游行业基础逐步夯实。有效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有力提升旅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县内旅游行业教育培训2次,组织参加市内教育培训3批次,组织参加省外培训2批次。继续加大创建“旅游行业标准化”“质量强县”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导游换发电子导游证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导游的监管,初步达到黑导游无市场的局面。加大对旅游行业的综合执法、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整治及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次,与各旅游企业签订《旅游企业安全责任书》18份,“十一”黄金周期间对全县重点景区、节庆活动点开展了为期7天的巡逻执法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日趋转好。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和旅游法专项宣传4次,通过宣传我县旅游企业及民众对旅游业及《旅游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提高了理性维权和安全意识。四是旅游宣传推介力度逐步加大。编制完成《龙陵松山遗址遗迹宣传册》《龙陵邦腊掌温泉宣传册》及松山、邦腊掌宣传折页,拍摄完成《龙陵文化旅游宣传片》。参加“国际旅交会”宣传推介龙陵的旅游产品,借此寻找商机,宣传龙陵文化,让更多的国内外旅客认识龙陵、了解龙陵。补齐投放到各景点景区、旅游企业及宾馆酒店房间内的《龙陵旅游指南》,进一步加大了龙陵旅游的吸引力。积极配合龙江乡举办第二届“龙陵•龙江稻花鱼节”,加大了我县乡村旅游的宣传力度。加大龙陵旅游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力度,共宣传报道32篇文章,注册成为《今日头条》云南旅游板块成员,进一步加强对龙陵旅游宣传推介力度。
体育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组织和指导全县各行业开展群众健身活动。二是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功举办保山市五人制足球联赛、第二十二届职工篮球运动会。三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期。四是通过积极向上申报,落实勐糯民族体育中心、镇安足球场建设项目,申报勐糯足球场建设项目。五是圆满完成“七彩云南”体育设施项目实施工作,实施完成项目22个。六是重视老年人体育工作,老年人活动形式载体不断丰富,推进老年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西山坡老年人门球场提升改造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2.龙陵县图书馆
3.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4.龙陵县文化馆
5.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6.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7.龙陵县业余少体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535,941.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35,941.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7,980,615.08元,减少46.68%,主要原因为:
财政拨款收入资金中中央基建款抗战纪念馆项目建设、富民旅游工程建设等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7,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654,757.18元。其中:基本支出9,998,653.76元,占总支出的25.21%;项目支出29,656,103.42元,占总支出的74.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6,245,636.86元,增长69.4%,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新增支出1,854,014.32元;
2.项目支出资金中2016年结转的中央基建项目抗战纪念馆建设资金等项目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新增支出14,391,622.5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98,653.76元。与上年对比增1,854,014.32元,增长22.76%,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809,859.12元;
2.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等运行资金,新增基本支出44,155.2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4%,人均112,412.4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6%,人均6,857.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56,103.42元。与上年对比增14,391,622.54元,增长94.28%,主要原因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2016年结转的中央基建项目抗战纪念馆建设资金、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078,542.54元,抗日战争纪念馆项目建设开展进度为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28,217.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5%。与上年对比增长18,932,556.86元,增长98.63%,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84,014.32元;
2.项目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富民旅游建设工程、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17,048,542.5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5,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资金24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57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533,79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6%。主要用于文化资金6,480,661.72元、文物资金2,430,976.24元、体育资金597,442.72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金4,804,435.76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资金2,220,279.7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0,9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1,298,181.40元、抚恤资金192,72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扶贫资金20,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107,83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资金19,107,838.64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1,000元,支出决算为217,021.6元,完成预算的9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852.6元,完成预算的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169元,完成预算的93.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做到厉行节约,未使用预算资金7,147.4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取消部分公务活动,未使用预算资金6,831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3,063.48元,下降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889.52元,增长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953元,下降24.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因车辆年限增加维修保养费用较高,较上年同比增加汽车维修超上年支出6,889.52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较上年同比减少公务接待费资金29,953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852.6元,占56.61%;公务接待费支出94,169元,占43.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85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852.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原因主要因为民族文化工作队在编车辆1辆统一由局本级调配使用,相关经费在局本级报销,未在民族文化工作队的决算中体现,导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在编实有车辆3辆数量不一致。
公务用车使用主要用于扶贫、文化、体育、广播、旅游等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16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1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旅游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023.36元,与上年对比增37,369.44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为:
(1)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公务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公务增多办公用品耗材使用量大,办公费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增加,新增26481.56元;
(2)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务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办公用品、公务出差较上年有所增长,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新增10,887.8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资金,126,729.55元;
(2)电费资金,784元;
(3)邮电费资金,6,589.41元;
(4)物业管理费,2,688元;
(5)差旅费,18,566.84元;
(6)培训费,280元;
(7)公务接待费,2,648元;
(8)劳务费,1,335元;
(9)委托业务费,30,000元;
(10)工会经费,110,182.32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52.60元;
(12)其他交通费用,217,9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9,522,539.13元,其中,流动资产14,612,719.73元,固定资产14,909,81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69,993.1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920,370.43元,固定资产减少149,622.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8,726,594.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42,00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38,204.24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352,643.14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485,561.1元。主要用于:文体广播等设备器材采购项目2,352,643.14元、文化项目服务采购项目485,561.1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局项目资金主要涉及文化类、文物类、体育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旅游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针对专项资金都有相对应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例如《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管理》、《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地方西新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
我局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会计核算依法依规进行,专项资金按要求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等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从而严控制用车费用,资金管理规范。
2017年我县在文化广电方面取得的成效。一是以推进亮点村(社区)、文化大院建设,打造“一乡一品”为目标,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后续建设。二是投资24万元,完成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音响设备采购、配发工作,并对12个行政村设备管理员开展了一期培训。三是向省级申报阿昌族婚庆习俗、碧寨山歌会非遗项目并获批,制作完成龙陵县傈僳族女子服饰非遗材料,全县共107个非遗项目,其中29个项目实现生产性保护。四是完成象达侨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勐糯民族体育中心两个项目初步规划并开工建设。五是稳步推进全县10个文化地标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宣传部完成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宣传调研1次。六是乡镇累计举办各类展览22场次、举办各类文体活动80场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6场次;组织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广场歌舞活动6500多场次,参加活动80000人次;培训文艺骨干300多人次;组织开展文化惠民送戏下乡80余场次,支持老年艺术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公益性演出150多场次。七是成功承办《走进图书馆•全民读好书》阅读活动。八是投资64.69万元,实施行政置换和直过民族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建设,新增户户通用户1572户。九是通过对平达龙拱山和木城供养山实施中央无线数字化改造,发射台站周边村民可接收到12套以上中央和省级电视节目。十是通过实施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全县在册用户达19006户。2017年,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由2016的97.7%、97.9%均提高到99%,有线视覆盖率预计达25.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县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