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60-04_A/2017-092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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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无)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股级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5 名,领导职数 1 名。
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负责全县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古迹 、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会同有关单位对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弘扬民族文化,进行文物宣传 、考古发掘等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完成2016年的龙陵县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全面的总结龙陵县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2013-2016),编制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整理档案,接受市、省文物普查办的验收。
二是认真做好松山战役旧址文物保护工作,委托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编制松山战役旧址之子高地遗迹文物本体保护工程的立项报告和方案编制工作,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了该工程的立项,配合国文琰专家完成了子高地遗迹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前期实地考察和地质土壤采样工作,地质土壤样品实验正在进行,工程技术方案正在编制中;委托云岭矿业公司完成松山子高地远征军爆破坑道加固工程;完成了子高地遗迹第二期考古清理工作,并对第一、二期考古清理资料进行了整理,子高地遗迹考古清理工作报告正编制中;委托省考古研究所完成了松山战役旧址之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军司令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的维修工程的立项报告和维修方案的编制,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了该工程的立项,批复同意了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现存建筑的维修方案,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恢复重建方案和日伪县政府旧址修缮方案正在编制申报中。
三是完成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的申报,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4个子展馆(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驻龙日军司令部旧址、董家沟日军慰安所)文物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配置智能化导览系统、安防系统、消防设施及消防预警系统,实施电力设施改造、给排水设施和管线建设;委托保山工程咨询公司编制了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市级评审;委托保山恒筑勘察设计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文本并通过了市级评审;该项目中央旅游基建补助资金1600万元已到位,积极与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所及龙陵政务局对接,做好修缮方案和建设工程对接,办理开工相关手续,确保12月开工建设。
四是配合县棚改指挥部、县住建局、龙山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深入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龙陵传统民居建筑实地调查,共同抓好该片区内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力度,认真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并委托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施工单位进行科学数据采集、安全拆除,保护好所有建筑材料为下一步龙山中路棚改区域内现存龙陵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利用奠定基础。
五是完成办公室和文物库房的搬迁。
六是配合省、市文博部门继续搞好龙陵县域内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完成了省道S233、S234改建工程的文物调勘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硅基产业园中园龙陵园建设项目的文物调勘工作。
七是认真做好2016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文物管理所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2016年初在职人数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收入合计497963.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963.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6年收入49.80万元,支出50.15万元,比上年33.88万元增15.92万元,增46.99%,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501467.47元。其中:基本支出427963.17元,占总支出的85.34%;项目支出73504.3元,占总支出的14.66%;与上年总支出77.21万元对比减少2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467.47元。与上年77.21万元对比减少27.0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000元。与上年20.05万元对比增加了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专项经费也相应随之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010.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92.08万元对比增加14.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专项工作经费、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7381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9%。。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1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死亡抚恤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和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560元,完成预算的XX%。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0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070元,增长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0元,增长71.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计划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