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60-04_A/2017-09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无)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龙陵县政府主管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
2016年末,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共设编制82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含11个暂待消化编制),事业编制70名。实有干部职工90人,其中,局机关人员25人,事业单位人员65人。全局党委、行政、纪委和工、青、妇机构健全。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文化股、体育股(老体协办公室)、广电股、旅游股、市场股(“扫黄打非”办公室)8个职能股室。下属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管理)、龙陵县文化馆、龙陵县图书馆、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龙陵县业余少体校、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龙陵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龙陵县广播电视转播台8个事业单位。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8个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1、办公室管理、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事务;负责组织制定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外事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综治维稳等工作;牵头办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统筹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办理全局性会议和接待工作;组织起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全局各类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服务、卫生、安全、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2、组织人事股负责办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党员管理、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监察、离退休人员、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负责学习、教育培训、考绩、考勤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外事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训规划;研究和推进本系统有关管理体制的改革;做好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用与考绩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职责内各项工作的动态计。3、计划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制订年度财务和项目计划,落实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具体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固定资产、劳动工资等综合统计工作。4、文化股(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文化事业、文学艺术发展及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等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社会文化团体开展工作;负责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室)、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建设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工作;审核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物的设计方案;负责拟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全县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规划、立项、申报、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图书馆、文化馆(站、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维修、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组织、指导和管理县境内农家书屋建设,指导、组织实施全县乡(镇)图书室和村级农家书屋建设及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承担文化系统统计(包括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规范化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署;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开展有关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负责职责内各项工作的动态统计。 5、体育股(老体协办公室)拟订全县社会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全县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民族体育、伤残人体育以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行业体育协会及其他群众体育项目协会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研究拟定体育产业规划引导、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并进行管理,制定竞赛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体育标准化的具体工作;研究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制定竞技体育项目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竞技体育项目教练员的岗位培训;指导全县学校体育教育的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性综合运动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全县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做好全县老年人体育竞赛工作,承办和组队参加市级体育竞赛活动;协助乡镇举办体育竞赛活动;负责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规划、立项、申报、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统计。6、广电股拟订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应用的规划;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督管理及广播电视工程设施的实施、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进行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负责对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技术员进行广电业务培训并指导其业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及相关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拟订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广播电视台、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龙陵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新闻宣传、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技术业务工作和事业建设;指导和组织龙陵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实施城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承担广播视、电影系统的统计工作。7、旅游股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相关保护工作规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旅游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对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受理旅游质量投诉;负责全县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服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委托并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旅游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规划、立项、申报、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8、市场股(扫黄打非办公室)承担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新闻出版(版权)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实施和协调对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办理“扫黄打非办”日常事务;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内著作权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统计工作。
单位性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8个股室,辖七个二级事业单位(其中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七个。根据龙机编发(2016)20号、龙机编发(2016)21号、龙机编发(2016)33号、龙机编发(2016)34号、龙机编发(2016)35号文件,龙陵县宣传文化中心撤销连人带编并入龙陵县业余少体校,龙陵县松山战役遗址管理所与龙陵县文物管理所合并,龙陵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独立。从2017年1月1日起由调整后单位执行财务核算。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文化广电方面。一是完成龙山、镇安、勐糯3个乡镇及116个村(社区)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二是累计投资121.2万元,完成腊勐镇松山村何家寨、象达镇象达社区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项目2个;投资40万元,稳步推进弄玲村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省级试点10个、市级试点1个。三是投资337.3万元,圆满完成第三批直播卫星户户通行政置换项目建设,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6471套;顺利完成全县广播电视覆盖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实施完成龙拱山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农村数字电影免费放映1452场次。四是建成“蛮旦阿昌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展示室”并对群众开放,编辑整理《龙陵县阿昌族传统文化汇编》一书;整理、收集、录制了阿昌族婚庆习俗、碧寨山歌会相关材料并申报了省级非遗项目;制作完成龙陵县傈僳族女子服饰非遗材料,全县共107个非遗项目,其中29个项目实现生产性保护。五是完成2016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完成省道233、234公路建设、硅基产业园中园龙陵园建设项目工程文物调勘;编制完成松山子高地遗迹文物本体保护工程、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军司令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维修工程立项报告和维修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工程立项,并同意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现存建筑维修方案;完成子高地遗迹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前期实地考察和地质土壤采样工作;完成松山子高地远征军爆破坑道加固工程及子高地遗迹第二期考古清理工作;编制完成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本并通过市级评审,中央旅游基建补助资金1600万元已到位,计划2016年11月上旬开工建设。六是乡镇累计举办各类展览46场次、举办各类文体活动165场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65场次;组织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广场歌舞活动13000多场次,参加活动160000人次;培训文艺骨干600多人次;组织开展送戏下乡80余场次,支持老年艺术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公益性演出300多场次。七是《龙陵好书•全民阅读》阅读活动启动实施,评出龙陵好书10部(本),入围好书10部(本),获评保山好书1本、入围好书1本、优秀读者3人。开展流动图书车服务11次,流通图书2794册。完成碧寨乡梨树坪社区、碧寨村、摆达社区、滥坝寨村、中寨村、杨梅田村、麦子坪村、三家村村、坡头村、半坡村、天宁社区、新林村,勐糯镇勐糯社区、大寨社区、海头社区、田坡社区、沟心寨社区、丛岗村,龙山镇白家寨村、核桃坪村,平达乡橄榄寨村、小河村,象达镇象达社区、勐蚌村,龙新乡勐冒社区,木城乡花椒村,龙江乡邦明村27个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完成龙新乡黄草坝村小米地文化大院图书室、龙江乡赧等村清塘文化大院图书及电子阅览室建设。八是组建成立龙陵县群众演艺协会并召开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制作出版《龙陵县民族民间广场舞集萃DVD》2000本。九是累计发展业余文艺演出队174支,制作完成傈僳族刮欠音乐8首、龙陵县民族民间广场舞音乐10首,辅导群众文艺节目40个,辅导社区、文艺社团等5个;组织创编《五中全会聚人心》、《唱响十八大》、《有一个美丽的地方》等节目7个。
2、旅游方面。一是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编制完成《龙陵县邦腊掌旅游区旅游发展规划》、《龙陵县旅游总体规划》修编、《龙江特大桥旅游区概念性规划》、《雪山村旅游规划》初稿,正在编制《龙陵中部温泉产业带总体规划》、《龙陵县旅游扶贫规划》,《龙陵县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研签订了编制合同;完成《龙山镇横山村旅游富民工程》、《象达乡勐蚌村旅游富民工程》项目可研编制工作。二是全域旅游进程推进有力。成功召开全县全域旅游发展大会,牵头拟定了《加快推进龙陵县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龙陵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及《龙陵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10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待县委、县政府发文后实施,为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申报2016年旅游特色村及民族特色村项目,有序推进镇北村、勐蚌村、大垭口村、花椒寨旅游特色村及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建成停车场3个,发展农家乐10家,设立旅游标示标牌33块;完成滨河观光带、东坡森林公园旅游厕所建设。积极推进宽带提速降费,邦腊掌景区无线网络覆盖率达68%。三是旅游宣传推介力度逐步加大。积极组织全县旅游企业参加南博会、国际旅交会,大力宣传推介我县旅游招商项目、旅游资源、旅游企业和旅游商品,进一步提高我县旅游对外知名度;重新编辑出版《龙陵旅游指南》,加大对龙陵旅游网站、龙陵旅游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龙陵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成功举办红色旅游主题导游大赛、首届“龙陵•龙江稻花鱼节”。四是旅游行业基础逐步夯实。组织县内旅游行业教育培训1次,组织参加省上教育培训2批次,参加市内教育培训1批次,完成全县导游的年检工作。“旅游服务标准化”、“质量强县”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加大旅游行业综合执法及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8次、开展旅游专项执法检查7次,“十一”黄金周期间对全县重点景区、节庆活动点开展巡逻执法检查7天,旅游市场秩序日趋转好。
3、体育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各行业开展群众健身活动,大力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围棋等运动。二是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功举办全县第四届中学生运动会、第二十一届职工篮球运动会。三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期。四是投资5500万元,实施完成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新建建筑面积9647.23平方米,建设综合训练馆3500平方米、游泳馆3044.33平方米、看台3000平方米、田径场16291平方米、室外篮球场1240平方米。五是圆满完成“七彩云南”体育设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获批项目22个。六是圆满完成第四届市运会承办,我县代表团成效明显。在本届市运会中,我县代表团共有327名运动员参加了所有项目的比赛,是历届市运会中参加人数和参赛项目最多的一次。运动会期间,我县体育健儿面对强手,不负全县人民的重托,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共获得83枚金牌、50枚银牌和49枚铜牌,奖牌总数182枚,位列市运会金牌榜、奖牌榜和团体总分榜第2位,取得了我县参加市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特别是足球、乒乓球、游泳、田径、射弩、武术6个项目历史上首次获得市运会金牌,实现历史性突破。同时,龙陵代表团还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并在12个项目的比赛中均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26名运动员、18名教练员、39名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先进个人”,实现了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最值得肯定的是,我县代表团“保三争二”的目标圆满实现,得到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2、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龙陵县图书馆
4、龙陵县文化馆
5、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6、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7、龙陵县业余少体校
8、龙陵县宣传文化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局本级行政编制10个、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局本级暂待消化行政编制11个),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8516556.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16556.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2085.13万元对比增加了1766.53万元,主要原因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例如中央基建款建设项目增加1860万元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3409120.32元。其中:基本支出8144639.44元,占总支出的34.79%;项目支出15264480.88元,占总支出的65.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369.10万元对比减少了1028.19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资金需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在下年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44639.44元。与上年816.26万元对比减少了1.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64480.88元。与上年2552.84万元对比减少1026.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包括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项目、龙一中及西山坡市运会比赛场地改造提升项目、松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建设等项目大部分资金已于2015年支付,而龙陵县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龙陵县木城供养山无线数字化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截止2016年12月还未达到支付进度,故造成结转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9566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3409120.32的82%。与上年72.54%对比增加了9.46%,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政府基金体彩公益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边界事务日常工作经费及外事界务员生活补助(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52769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7%。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事业建设项目支出,例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的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240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死亡抚恤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和服务业等(类)支出352155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5%。主要用于旅游项目资金支出,例如松山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龙江特大桥旅游景区项目建设等(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4213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体育事业及相关体育项目资金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85.08元,完成预算的10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5963.08元,完成预算的5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122.00元,完成预算的53.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高。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0.41万元,增长7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94.08元,增长4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0763.00元,增长201.9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物价上涨,且因举办第四届保山市运动会,公务活动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又因车辆使用时间过久,修理费用过高导致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63.08元,占48.30%;公务接待费支出124122.00元,占51.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63.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963.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事业项目及运动会开展、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等广播事业、全域旅游项目建设等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1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1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事业项目及运动会开展、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等广播事业、全域旅游项目建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8144639.44元,与上年对比与对比减少了1.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计划采购预算738万元,实际采购709万元,其中货物类60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03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