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60-12_A/2016-110401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11-04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文物管理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
2.机构情况
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机构。
3.人员情况
文物管理所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2015年初在职人数5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按时序进度认真做好2015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了全县国有单位的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及数据上报工作。二是扎实开展龙陵县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董家沟日军慰安所旧址、驻龙日军司令部旧址消防工程;为日伪县政府、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龙潞游击队司令部旧址、朱家璧故居配备了消防灭火器;为消除安全隐患,对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进行环境整治、房屋拾漏。三是全面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完成《惠通桥勘查维修设计方案》编制并上报省局,已通过省文物专家委员会评审,市交通局完成了惠通桥本体和道路的维修,修建惠通桥碑塔的重建工作正在筹备中;松山战役旧址子高地遗迹清理野外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进行出土遗物资料整理,云南云岭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抢险加固保护工程的施工方案,获得批准后实施;委托云南云地科技有限公司对松山战役旧址核心区进行1:200地形图测绘,为下一步松山战役旧址核心区的保护展示工程项目立项和保护维修展示方案的编制打下基础;委托省考古研究所编制龙陵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保护维修工程项目立项报告和保护维修方案。四是整理上报市博物馆龙陵县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资料,用于市馆2015年“文化遗产日”宣传。五是完成了龙陵抗战纪念馆二楼展厅提升改造,并以9月7日向观众开放。六是认真做好2015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宣传活动。在局集中学习的会议上进行博物馆条例的宣传学习,博物馆日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完成“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册1000多份。七是完成2015年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松山战役遗址专项经费项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惠通桥2015年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申报工作。八是与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所对接松山战役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编制、纪念碑和生态广场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九是完成松山战役旧址国家“十三”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申报项目材料。十是配合市级文物专家完成了龙陵镇安羊圈坪子工业园区锂电池厂建设区域的文物调勘工作,按时提交文物保护意见书及龙陵镇安锂电池厂建设工程文物调勘评估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事业编制5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文物管理所决算总收入3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015年总收入比上年79.557元减少45.6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决算总支出7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1万元,占总支出的48.19%;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51.81%。与上年总支出31.23万元对比增加45.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21万元。与上年31.23万元对比增加45.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了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专项经费也相应随之增加。具体项目包括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建设项目、松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88%。与上年79.557万元对比减少45.6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21万元减0.01万元,减幅0.01%,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我单位无可会议费支出情况。
(3)我单位无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4)我单位无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