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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60-12_A/2016-110401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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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文化
龙陵县少体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少体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少体校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少体校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少体校概况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统一规划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合理布局,抓好学生的余业训练 ,完成是体育局下达的竞赛任务,组织好全县性运动竞赛。负责教练员的考核管理,督促教练员按指标完成各项任务。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多方筹资经费、改善办公条件。

(二)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

2.人员情况

县少体校人员编制4人,退休人员2人。

3.主要工作业绩:

2015年我单位的主要工作实绩:

(1)1月9日至16日积极配合我局举办第十二届中国篮球运动会;

(2)1月27日至30日,少体校组队训练参加2015年保山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3)3月5日少体校协助县妇联举办了“三.八”节妇女拔河比赛;

(4)4月29日协助县工会举办了庆五一职工比赛;

(5)5月15日至20日,举办太极、健身气功二级社会指导员培训班;

(6)11月7日组织带领2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2015年腾冲国际半程马拉松赛。

(7)12月2日至5日,少体校协助上级部门组织举办了龙陵县第三届老年人健身运动会。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少体校决算收入3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5年收入比上年39.75万元减少2.7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工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少体校决算总支出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总支出39.75万元对比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少体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0万元。与上年39.75万元对比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文少体校无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少体校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7.75万元对比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少体校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0.6数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政府及财政部门对三公经费支出的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少体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少体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1人,接待费开支0.5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1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单位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龙陵县少体校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