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60-12_A/2016-1104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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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博物等综合性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机构情况
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属独立核算机构。
3.人员情况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制2人。2015年初在职人数3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查堵反制香港政治性有害出版物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查堵反制香港政治性有害出版物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策划、出版、印刷、储运、销售、传播、入境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查堵,同时完善工作预案,细化应急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日常检查,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到禁止境外流入、禁止境内出版、禁止非法印制、禁止市场销售、禁止网上传播、禁止媒体炒作,使我县印刷、复制、储运、销售、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结合“扫黄打非”工作及时查处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等低俗出版物,打击侵权盗版,对非法委托印制销售不良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惩处。按照新一轮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步骤和目标,制定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搬迁规划,实行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全面摸清了全县文化市场家底,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为违规次数多、无证照经营场所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优化了文化市场布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力净化。实行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突破与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多时段,高密度巡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以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和经营非法出版物为重点,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65家次,面向社会畅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营造两考期间噪声污染整治的氛围,各娱乐场所、生产经营等单位在高考期间停止经营,组成巡查组加强对居民区内学校周边噪声污染源的监控,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坚守岗位,每天按时出勤,加大巡查力度,提前进入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管理,提高经营者的自觉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今年4月初开展了手机传播淫秽视频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治理。对全县提供手机、移动游戏设备音乐、视频下载服务的网吧、手机经营店、手机维修店、二手手机交易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检查。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采取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全面加强网络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商管理。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三是加强对手机网站、手机销售和维修店的日常监管。四是发动群防群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检查手机经营店29家次,手机维修店21家次,网吧64家次,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向手机经营店、维修店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64份。没有发现下载黄色图片和色情小说的手机经营店和手机维修店。
(四)完成“扫黄打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2015年“扫黄打非”五个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结合我县“扫黄打非”联动会议的要求,确保了“两会”期间我县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以反盗版为平台,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重点整治教材教辅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继续严密封堵查缴非法出版物和整治清缴低俗音像制品,研究制定我县固边、护苗、净网、秋风、清源专项行动方案,按照行动方案迅速开展以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集中整治,积极反制境外反动出版机构,严格管控县内供稿携带人员,严肃查处县内制售传播行为,严厉打击以记者或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幕后策划以及内外勾联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深化打击“三股势力”、“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非法宗教出版物及有害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根据龙网转字[2015]24号协调解决了龙腾KTV噪声污染问题。另迷宫KTV信访件正协同环保、公安在办理当中。至11月我队办结案件三件,正在办理一件。收缴盗版音像制品169张,非法出版物37本(册)。
(五)其它工作
完成了春节和“两会”期间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工作,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对腊勐乡森林防火督查,对木城乡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开展对腊勐乡汛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拟定《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工作方案》、《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关于“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一学三讲六进活动方案》、《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方案》、《2015“扫黄打非”固边、护苗、净网、秋风、清源》五个实施方案和各种总结上报工作。(1-11月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无任何大小事故,成绩的取得和大家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决算总收入1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015年总收入比上年17.237万元增加0.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决算总支出1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总支出17.237万元对比增加0.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9万元。与上年17.237万元对比增加0.2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7.237万元对比增加0.2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0.0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7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0.0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79万元减0.001万元,减幅0.001%,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我单位无可会议费支出情况。
(3)我单位无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4)我单位无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9万元,与上年17.237万元对比增加了0.2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