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60-12_A/2016-110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11-04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龙陵县文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龙陵县文广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文广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文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是政府主管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文化股、体育股、广电股、旅游股、市场股、外事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股10个职能股室,下属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管理单位1个,所属龙陵县广播电视台(正科级)、龙陵县松山抗战遗址管理所(副科级)、龙陵县文化馆、龙陵县图书馆、龙陵县文物管理所、龙陵县宣传文化中心、龙陵县业余少体校、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龙陵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事业单位9个,负责联系指导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龙陵县新华书店、龙陵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外事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拟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服务设施。
3、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工作;健全、巩固和发展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四级网络。
4、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电影事业管理责任;承办县内外文化、体育演赛,做好县内外各项文化、体育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艺术创作,推动社会文化、社会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5、负责文化、文物、体育科研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文物科技信息建设;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
6、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宏观调控、证照发放、行业培训、稽查办案管理工作;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工作,对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违规等活动。
7、组织拟订本辖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抓好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督和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文物市场管理;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本地区的著作权纠纷,依法管理全县的无主著作权,协助、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全县的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8、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县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体育社团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审批;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体育竞训计划,确定竞技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研究体育业余训练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活动。
9、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广播电视、电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监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归口管理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规划并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传输;对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实行行业管理,履行股东职责;拟订城乡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应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及广播电视工程及设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相关保护工作规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旅游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11、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对本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业,受理旅游质量投诉;负责全县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服务的管理工作;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根据委托并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12、负责处理本县外事工作的重要问题,协调本县有关部门的重要涉外事宜,统筹规划本县的外事工作;做好边境界务管理和情况调研工作,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协调处理有关涉外事件;负责办理公派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审批手续;加强对外交往,积极牵线搭桥,开展形式多样的官方和民间交往,做好接待外宾来访工作,促进我县对外开放与合作。
13、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外事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经济指标稳步提升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确定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思路,以全力推进“文旅扬县”战略进程为中心,全面统筹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文化旅游各项指标稳步提升。
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项目工作有序推进
201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750万元。一是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0100万元。二是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完成投资3800万元。三是象达侨乡一期工程完成投资3500万元。四是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完成投资2700万元。五是龙一中及西山坡市运会比赛场地改造提升项目完成投资1200万元。六是龙陵县3D数字影院完成投资1450万元。七是松山旅游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000万元。
优化配置,因地制宜,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1.文化创建工作。一是成功举办了龙陵县民族民间文艺汇演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编创编排了《阿塔女》、《永不磨灭的记忆》、《阿歌达》、《阿塔dai》等一批民族文艺精品,为我县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整理、创新、发展、宣传做出了重要贡献;《龙陵县龙山镇蛮旦寨阿昌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通过省级最终评审;组织参加保山市第四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大赛,选送节目《阿踏dia》获金奖、《长筷戏新郎》获银奖、《阿哥达》获铜奖,龙陵县获优秀组织奖;选送美术作品10余件参加保山市建党92周年美术作品展,其中获二等奖作品1件,获优秀奖2件。二是成功举办“欢乐乡村大家乐”广场舞培训班,培训文艺骨干60多人。开办群艺课堂培训班4期,参训学员500多人;举办群众文化大舞台演出5次、节日大舞台活动2次。成功举办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暨民族民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美术巡展。文化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通过市级复评。成功举办“2015文化培训基层行龙陵县文学艺术创作培训班”,培训乡镇、机关及学校文艺骨干80余人。三是完成阿昌族“蹬窝罗”项目及傣族马腿琴项目保护工作;组织出版《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书籍;拍摄完成象达民间纸伞工艺资料专题片、阿昌族节日习俗专题片;征集民族服饰、纸伞、石雕、木雕、土布、刺绣、民族乐器等非遗产品500多件,建成了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并正式对外开放;组织我县第四批非遗项目评审工作,列入县级名录7个,第五批传承人8人,共15个非遗项目,并逐级推荐申报保山市第四批非遗项目;龙陵县四个主体少数民族打歌调专辑样本制作已初步成型,预计年底面向市、县出版发行。四是图书馆购置新书307册、接受捐赠50余册,订购报刊80余种、接受捐赠报刊30余种,基本能满足读者需求。接待读者10621人次,外借图书期刊15873册(含流动图书)。新增流动图书点7个。开展流动图书车进校园现场借阅活动20次,向中小学生借阅图书8927册、为部队官兵提供图书2000册。举办世界读书日“快乐阅读、快乐成长”读书系列活动1次,覆盖流动图书点7个;成功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龙陵行》1期,受益80多人。与市图书馆联合举办“杨善洲先进事迹展”1期。组织人员指导农家书屋业务30多家。积极配合完成“崇德向善,书香龙陵”活动,分别为镇安镇镇北社区、龙新乡荆竹坪村农家书屋争取到价值3000元的捐赠图书。认真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书香之家征文”、“模范农家书屋评选”等系列活动。推荐上报书香之家、模范农家书屋各2家、征文16篇。
2.“文旅扬县”工程。一是加强对《旅游法》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全面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开展旅游安全检查6次,与各旅游企业签订《旅游企业安全责任书》。三是组织开展旅游服务培训。4月21日至22日,组织全县旅游行业业务培训会议,各旅游企业代表、部分农家乐负责人、导游及相关从业人员共50余人参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服务及技能,提升我县对外的整体形象。四是圆满完成我县18名导游的2014年导游年检工作。五是5月21-28日,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旅游商品大赛”,我县旅游商品—石斛产品在全国4000余件商品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七届旅游商品大赛铜奖”称号,为云南省选送旅游商品中唯一一件获奖产品。六是完成《龙陵县邦腊掌旅游区旅游发展规划》评审。七是积极配合市旅游拍摄了“舌尖上的保山”,通过网络评比,我县荣获全市十大老字号名店1家,在“传统名菜、特色食材、金牌小吃”中都有获奖菜品。八是组织创建龙陵旅游微信公众号,龙陵旅游网站运行良好,配合人民政协报、今日中国等栏目对我县旅游文化宣传报道,龙陵对外知名度逐步提高。九是年内组织召开第四届滇西边境县市区区域发展联席会、组织旅游企业参加11月份在昆明举办的国际旅游交易会、编辑出版《龙陵旅游攻略》。
3.广播电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广播电视转播站点和“村村通”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为用户维修村村通设备266台次,有效确保了“村村通”长期通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二是扎实做好龙拱山广播电视转播站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已完成可研编写、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并进入工程施工建设阶段,工程将于明年2月份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努力做好全县地面数字电视建设补点覆盖规划,满足户户通用户收看市、县地方广播电视节目需求。四是做好中央及省级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平达龙拱山和木城供养山转播站点的天、馈系统和塔桅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上报工作。五是完成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加密接收设备购置等相关工作,确保各转播站点信号源正常。六是按时完成了每月广播电视信息统计、村村通运行维护和台站播出以及高山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报表和县级“十三五”广播电视调研普查等上报工作。七是完成平达、龙江两个乡部分智能调频大喇叭应急广播(“村村响”)项目建设。平达乡河尾社区村民委员会新增调频广播收扩点14个、高音喇叭31只、收扩机功率750瓦,架设广播传输线1000多米,广播覆盖19个村民小组1338户4750人,小组和人口广播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6.5%。完成龙江乡赧等、弄岗、硝塘、勐柳、上龙5个行政村智能调频大喇叭应急广播系统的设备安装工作。八是探索出农村应急大喇叭广播建设新模式,成功安装电话短信广播控制播出设备4套。九是完成县城数字影院项目建设,投资200万元在凯龙城新建县城数字影院一座,目前已通过省级验收正式投入运营。十是完成广播电视第三批户户通行政置换等后续工作的摸底调查工作,我县第三批户户通需要设备6496套(其中,要求新增3394套、对原清流设备更换2678套、对农户原有小黑锅更换424套)。
4.新闻宣传工作。2015年,电视台共制作播出《龙陵新闻》189组,《一周要闻》46组,播发各类新闻1204条。在《龙陵新闻》先后开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身边榜样 龙陵风采》、《新闻速览》等系列报道和板块,实现了《龙陵新闻》的扩容,新闻内容、表现形式都有所改善。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独立组织策划了《寻访滇西1944》媒体公益活动,对我县境内健在的21位老兵进行走访,系列节目于8月起和观众见面,共制作播出20集;今年8月份开始,电视台与县纪委合作开办栏目《党风廉政书记访谈》,目前已对4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采访播出,播出效果良好;今年9月,我县启动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围绕这一重点工作,积极策划采访制作了系列报道《城市的困惑》,对城市棚改进行了积极宣传。6月,成功组织承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四届“夏青杯”朗诵大赛暨“践行价值观,共筑中国梦”龙陵选拔赛各项工作;4月5日,电视台独立策划、拍摄、制作的纪录片《松山密信》在松山举行了首发式。龙陵电视台共制作播出自办栏目《今日龙陵》31期,制作完成《中国紫皮石斛之乡》、《守住绿水青山 培育金山银山》、《年的味道》、《春暖大地沁人心》、《小胡蜂舞动大产业》、《借得东风好扬帆》等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片、宣传片以及招商引资方面专题片14个,首次为企业拍摄制作行业微电影2部,摄制县内大型活动实况录像6场次,制作播出各单位、各部门公益广告32期,播出758条次,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禁毒防艾、反腐倡廉、公共健康卫生、龙陵形象片等公益广告65000余次,较好的发挥了电视媒体的公益宣传作用。上送中央、省级以上媒体并播出新闻7条(其中:中央电视台播出1条,云南电视台播出6条),上送保山广播电视台并播发新闻191条。
5.体育工作。一是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规划内田径场看台工程基本完工,足球场提升改造有序进行,综合训练馆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游泳馆项目顺利完成规划和设计,正式开工建设。二是成功举办龙陵县第二十届“环保杯”职工篮球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市2015“体彩杯”新春围棋赛获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成功举办2015保山市“体彩杯”围棋赛龙陵县预选赛。三是圆满完成“保山市太极拳、健身气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承办任务,成功举办“龙陵县县直单位健身气功暨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乡镇健身气功骨干培训班”、“龙陵县中小学幼儿园围棋教室培训班”。四是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工作。县门球协会成功举办“邮储杯”门球友谊赛,组队参加“保山市第九届老年人羽毛球赛”;成功召开县老体协第八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全县老年人健身运动会将于今天开幕。五是认真开展群众体育工作。会同妇联、工会、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五一”劳动节登山比赛;认真组织开展健身气功推广活动,在抗战广场、龙山镇文化站等地点组织开展面向群众的普及推广工作;认真组团参加“2015腾冲国际马拉松比赛”。六是全面开展竞技体育工作。积极做好第四届市运会前期训练布置工作,少体校认真开展业余训练,组建田径项目训练队伍,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并做好输送工作,在训学生30人。今年向上级体校输送优秀体育尖子17人,输送的运动员中平达乡胡云江被中国国家少年队(云南组)选入国少竞走队训练,龙新乡何旭、龙山镇杨国斌被国家青少年田径队评为中长跑优秀体育后备苗子,龙山镇黄丽薇参加2015年国际田联竞走挑战赛(太仓站)暨全国竞走冠军赛荣获女子00组5公里竞走第七名。圆满完成2015年保山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任务,勇夺金牌23块、银牌23块、铜牌14块,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并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先进集体,取得了我县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最好成绩。七是认真完成2016年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龙陵代表团竞赛项目运动员的选拔、组队、训练工作。
6.文物保护工作。一是按时序进度认真做好2015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全县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916件(套)信息采集及数据上报工作。二是扎实开展龙陵县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完成董家沟日军慰安所旧址、驻龙日军司令部旧址消防工程;为日伪县政府、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龙潞游击队司令部旧址、朱家璧故居配备了消防灭火器;为消除安全隐患,对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进行环境整治、房屋拾漏。三是全面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完成惠通桥本体和道路维修,惠通桥碑塔重建工作正在筹备中;松山战役旧址子高地遗迹清理野外工作基本完成;委托云南云地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对松山战役旧址核心区进行1:200地形图测绘,为下一步松山战役旧址核心区的保护展示工程项目立项和保护维修展示方案的编制打下基础;委托省考古研究所正在编制龙陵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保护维修工程项目立项报告和保护维修方案。四是整理上报市博物馆龙陵县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资料,用于市馆2015年“文化遗产日”宣传。五是完成龙陵抗战纪念馆二楼展厅提升改造,并以9月7日向观众开放。六是认真做好2015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宣传活动,完成“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册1000多份。七是完成2015年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松山战役遗址专项经费项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惠通桥2015年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申报工作。八是与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所对接松山战役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编制、纪念碑和生态广场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批;邀请四川安仁建川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多次参与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维护和宣传营销推介。九是配合市级文物专家完成龙陵镇安羊圈坪子工业园区锂电池厂建设区域的文物调勘工作,按时提交文物保护意见书及龙陵镇安锂电池厂建设工程文物调勘评估报告。
7.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查堵反制有害出版物专项行动,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65家次。二是开展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检查手机经营店29家次,手机维修店21家次,网吧64家次,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64份。三是启动实施文化市场2015年“固边、护苗、净网、秋风”专项行动及“边疆栅栏工程”,深化打击“三股势力”、“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非法宗教出版物及有害信息。协调解决龙腾KTV噪声污染问题。2015年,共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8家。其中:动漫城4家、KTV29家、网吧20家、书店14家、印刷厂11家,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
8.外事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界务管理及情况调研工作。协助公安边防部门及木城乡党委、政府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对出入境边民的规范管理。积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出入境边民开展边境外事政策法规、禁毒防艾知识及“反邪教”宣传,维护边境地区的安宁稳定。同时,在边境外事界务员的协助下,对等养渡口、老厂渡口的运行安全、界河走向、界河维护设施及边境公路的损毁情况等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并对部分毁损设施制定了相应解决方案。二是今年1月缅甸果敢发生战事以来,配合县公安、边防及木城乡、勐糯镇党委政府在木城等养渡口、老厂渡口及勐糯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检查点,加大对出入境人员的检查,切实维护了边境地区的和谐安宁;加大对境外动态调研力度,及时掌握境外信息。全年共上报境外信息4期。三是认真做好禁止我县农民工非法出境务工及在境外非法伐木、采矿、参与赌博工作,积极开展对我县在境外人员的排查劝返工作,工作成效明显。四是依法办理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手续。办理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手续5人次,出访团组按规定如期回国,出访成效明显。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两个公务团组的出访事宜,预计年底可以成行。五是认真服务群众。依法办理涉外婚姻证明翻译及境外涉嫌犯罪人员身份认证工作,帮助持有效证件合法入境的涉外婚姻当事人翻译缅文证明100多件,帮助公安协查犯罪嫌疑人身份30多人,协助县公安机关顺利侦破涉外刑事案件1起。六是积极做好小语种人员培训工作。派出缅甸语、印地语专业人员2名参与全市外语人才培训。
9.精准扶贫和棚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完成192户帮扶贫困户第一轮走访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与村“三委”召开座谈会4次,走访村社干部32人次,走访贫困户192户。填写《龙陵县遍访贫困村(社区)访谈问卷》4份、《帮扶农户概况统计表》192份、《龙陵县遍访贫困户访谈问卷》192份。二是积极做好县城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动员到位,前期工作顺利推进。
10.其他工作。2015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综治维稳、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防艾、防邪教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社会秩序良好。
(三)机构情况
单位性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十个股室,辖七个二级事业单位(其中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七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2、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龙陵县图书馆
4、龙陵县文化馆
5、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6、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7、龙陵县业余少体校
8、龙陵县宣传文化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局本级暂定行政编制13个、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决算总收入208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5年总收入比上年1974.35万元增加1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决算总支出336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26万元,占总支出的24.23%;项目支出2552.84万元,占总支出的7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2420.54万元对比增加94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6.26万元。与上年634.21万元对比增加182.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2.84万元。与上年1786.33万元对比增加了766.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专项经费也相应随之增加。具体项目包括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建设项目、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项目、龙一中及西山坡市运会比赛场地改造提升项目、龙陵县3D数字影院项目投资、松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4%。与上年1973.26万元对比增加470.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边界事务日常工作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6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1%。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3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6%。
5.其他支出(类)支出39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2%。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8.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13.68数减少0.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政府及财政部门对三公经费支出的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3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工作开展过程中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31人,接待费开支5.3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单位工作监督检查、项目调研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0万元,与上年58.44万元对比增加了74.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龙陵县文广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