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3-0919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000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21号)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行政审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 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文化馆、图书馆、抗战纪念馆持续开展免费开放服务,图书馆接待到馆读者4700余人次,外借图书、期刊6300余册次,举办展览14次,采购图书1200余册,期刊37种(类);创建图书流动点26个;组织图书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活动,现配送图书3600余册次,服务官兵、师生、群众3800余人次。抗日战争纪念馆、李鑫纪念馆、党史人物陈列馆等共接待参观14.47万人次,接待服务社会教育活动62场次;县图书馆、县文化馆、松山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等在建项目有序推进。
(2)多措并举丰富群众文化。开展惠民演出共计70场次,群文辅导培训158场次,灯光音响保障共计15场次;积极组织喜迎党的二十大线上系列展播活动12场次,创作文艺作品快板《共建双拥模范城》、傈僳族说唱《阿期阿克哔》,其中《阿期阿克哔》荣获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市级初赛曲艺类一等奖;开展数字文化建设,完成线上画展86幅、视频9条、资讯6条、发布活动4场;举办传统文化傈僳族服饰培训班,培训50人次。
(3)文化遗产保护有序开展。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强化文保单位、文物点安全巡查,年内无文物安全事件发生;有序推进文物的保护修缮,松山战役旧址之日军司令部旧址、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和消防安防工程、董家沟慰安所旧址消防安防工程完成验收,松山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项目和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有序推进。非遗传承保护取得新成效,傈僳族萨片麻姑制作技艺、傈僳族麻纺织技艺、象达面塑成功申报成为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全域旅游品质提升。
(1)文旅品牌打造取得突破。始终聚焦“旅游品牌化战略”,持续巩固提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邦腊掌温泉养生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过市级初评,待省级专家实地测评。腊勐镇岭岗寨乡村旅游景区、镇安老梨树温泉田园综合体景区创建国家3A级景区通过县级初评。品斛堂申报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勐糯大寨社区申报全国旅游重点村通过市级初评,神泉民居客栈申报丙级旅游等级民宿通过省级专家实地评定,邦腊掌温泉获评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持续打造勐糯、龙新、镇安、龙江等乡村旅游示范点,提升基础,丰富业态,完善服务。龙江稻花鱼、傣味大寨、多彩镇北、传统农耕雪山、蚌渺湖露营、勐冒农旅体验等乡村旅游品牌雏形初显。组织松山景区、镇北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餐饮业服务人员共计300余人次开展了服务礼仪、讲解、餐饮接待等3期专题培训,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2)文旅行业逐步复苏回暖。始终聚焦“市场主体培育”,不断优化文旅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六稳”“六保”安排部署及文旅行业纾困解困、恢复发展、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及时汇总、制作政策汇编,并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企业座谈、企业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文旅企业宣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建立文旅项目融资需求库,组织金融机构与文旅企业面对面沟通对接,积极帮助文旅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组织“龙陵人游龙陵”产品,推出相约龙江湖畔、体验最美温泉、七彩镇安、腊勐红色文化之旅、象达勐蚌小香格里拉之旅、畅游龙新等龙陵境内一日游、两日游多条线路,成功带动龙陵自驾周边游、周末游、亲子游,效果明显。2022年1-11月份,全县共接待游客406.9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4.27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33.05%、35.40%,年内旅游人次和收入预计能恢复到2019年水平。
(3)文旅项目加快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大抓项目年”“大抓产业年”的安排部署,2022年,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储备文旅项目58个,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53个,共申报市级“35102”项目6个,纳入省级提级管理项目清单2个,列入全省集中开工文旅项目2个,邀请策划公司包装策划文旅项目10个。市级下达年度全县文旅固定资产投资任务90400万元,截止12月计划完成投资8701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96.25%。《龙陵县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所列9个重大项目,已经开工建设4个,完成项目招投标2个,完成投资备案3个。
(4)文旅市场管理有序推进。结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房屋建筑安全等工作,不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力开展日常巡查检查,今年以来文旅系统共出动市场检查人员40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场所450家次,办理娱乐场所违法案件3件,龙陵县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受理退换货68起,涉及金额69.51万元;共受理举报、投诉7起,办结率100%,有效净化了市场,保障了我县旅游市场正常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公共文化文博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智慧旅游和行业市场股。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其中,局本级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龙陵县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所为编制独立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含编制独立财务不独立的龙陵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9个暂待消化编制,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6,442,39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2,395.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742,020.59元,增长249.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742,020.59元,增长249.8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了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基本工资增加;三是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42,898.38元。其中:基本支出3,415,272.28元,占总支出的20.77%;项目支出13,027,626.10元,占总支出的79.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363,966.66元,增长132.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2,966.42元,增长10.44%%;项目支出增加9,041,000.24元,增长226.7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为: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22,966.42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10,300.68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2,665.7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了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基本工资增加。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041,000.24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55,223.91元;印刷费减少63,596.00元;水费减少5,045.5元;电费减少7,157.3元;邮电费减少48,165.44元;差旅费增加32,487.7元;劳务费增加25,824.13元;委托业务费增加9,518,442.8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49,333.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6,7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533,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例如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5,272.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79,963.32元,占基本支出的8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5,308.96元,占基本支出的12.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27,626.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析为: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执行项目数15个。
项目一:龙财预〔2022〕323号、龙财预〔2022〕294号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6,791,123.89元。主要是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
项目二:龙财行〔2020〕169号、龙财预〔2022〕214号2019年“旅游革命”创建奖励补助经费923,630.57元。主要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创建4A景区旅游宣传推介展板制作等费用支出及开展拍摄旅游宣传纪录片、旅游标识标牌制作、旅游宣传册页制作费用支出。
项目三:龙财预〔2022〕35号健康生活目的地创建奖励补助资金3,762,600.00元。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创建4A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
项目四:龙财预〔2022〕214号文化和旅游局项目专项经费(松山子高地项目)6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战役旧址之子高地遗迹文物本体保护工程款。
项目五:龙财教〔2022〕17号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省级配套专项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六:龙财教〔2022〕35号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6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七:龙财行〔2021〕6号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39878.22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八:龙财教〔2022〕2号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配套专项资金170728.89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九:龙财行〔2021〕49号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9561.84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十:龙财教〔2022〕1号县级配套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1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十一:龙财预〔2022〕309号2022年老年艺术团活动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龙陵县老年艺术团日常活动举办、保障老年艺术团活动开展等费用支出。
项目十二:龙财行〔2021〕16号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送戏曲进乡村、农村文化惠民工程)专项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等费用支出。
项目十三:龙财预〔2022〕214号文化和旅游局项目专项经费(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农家书屋购置补助经费)专项资金)18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农家书屋购置补助经费。
项目十四:龙财教〔2022〕2号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配套补助资金1028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项目十五:龙财教〔2022〕35号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李鑫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0004.32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免费开放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42,395.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363,463.97元,增长132.27%,主要原因分析为:
基本工资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53.00元;津贴补贴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42.00元;奖金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37.00元;绩效工资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0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15.04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79.8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4.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9元;抚恤金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0.00元;生活补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0,899.31元。办公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099.17元;印刷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96.00元;水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5.5元;电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7.3元;邮电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5.44元;差旅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3.7元;劳务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24.13元;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8,442.89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5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400.00元;对企业补助下其他对企业补助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866.6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了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基本工资增加;三是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791,12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6%。主要用于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支付发放2019年机关优秀公务员奖励。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139,47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56,063.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28,941.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00.00元;资本性支出600,000.00元;对企业补助632,866.6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39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893.92元;死亡抚恤支出4,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9,05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07,392.17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8,245.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91,267.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792.00元,支出决算为183,7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43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3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792.00元,支出决算为183,7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4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各种执法相关检查工作及文旅宣传工作乡镇市级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单位检查调研及各类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308.96元,比上年增加12,665.74元,增长3.00%,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分重点项目实施、日常办公业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35,308.96元;其中:办公费30,000.00元、差旅费24,120.00元、公务接待费88,360.00元、工会经费17,271.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432.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0,625.00元,其他交通费用主要为在职人员公车补贴与租车费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00.00元,为退休人员2022年公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3,431,338.66元,其中,流动资产234,887.07元,固定资产3,196,451.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695.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317.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4.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44.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44.7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退休人员公务费9,500.00元在部门经济分类中列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