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3-091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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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0501000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92号)文件通知,设立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年共出动检查386次,办结案件2件;开展旅行社执法检查8次,办结案件0件;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4次,办结案件0件;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89家次,现场整改隐患3次;开展歌舞娱乐场所检查185次,办结案件2件;全年受理旅游投诉4起、旅游退货34起,全部已办结,办结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XX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6,37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379.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351.12元,增长18.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351.12元,增长18.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了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基本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6,539.46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79.46元,占总支出的99.95%;项目支出160.00元,占总支出的0.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511.12元,增长18.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451.12元,增长19.25%;项目支出减少940.00元,下降85.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8,352.1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9,939.00元;津贴补贴增加18,450.00元;奖金增加24,44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726.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837.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894.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7.46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099.0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61.00元;邮电费增加90.00元,差旅费增加948.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了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基本工资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940.0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60.00元;差旅费减少1,1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379.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6,382.58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996.88元,占基本支出的9.79%。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了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基本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379.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48,351.12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9,451.12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8,352.12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099.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未发放绩效工资,而2022年绩效工资随月发放,并补发了2021年7-12月份绩效工资;二是2022年基本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40.00元。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8.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4,28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4,289.98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3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3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5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1,695.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6,358.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96.88元,比上年增加1,099.00元,增长3.80%,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日常办公费用,如水电费、报刊杂志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耗材等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9,996.88元;其中:办公费1,158.00元、邮电费165.00元、差旅费9,908.00元、工会经费1,565.88元,其他交通费用16,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主要为在职人员公车补贴与租车费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为退休人员2022年公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88.19元,其中,流动资产25.63元,固定资产162.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0.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退休人员公务费400.00元在部门经济分类中列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