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4-0226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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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92号)文件通知,设立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市场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培育壮大文旅市场主体,加强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优质的旅游市场环境;以落实全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工作为抓手,加强文旅市场秩序整治,以全市排名保三争二冲一为目标,继续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扎实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守牢文旅行业安全防线,守好旅游市场金字招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5,778.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5,778.5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52,757.44元,同比增长112.69%,主要原因为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实有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经费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5,778.59元,其中:本年收入665,778.5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5,778.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52,757.44元,同比增长112.69%,主要原因为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实有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经费也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5,778.5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5,778.59元,其中:基本支出630,778.59元,与上年对比增317,757.44元,同比增长101.5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实有在职人员增加,部门预算支出增长;项目支出3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35,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文化执法大队反恐怖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工作专项经费25,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134,392.04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办公产生的各类办公费用、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
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419,275.72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办公产生的各类办公费用、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工作专项经费、县文化执法大队反恐怖工作专项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务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497.9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846.64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保及生育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632.48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员医保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3.7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为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4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工作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
为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配发工作,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政法[2021〕178号)要求,文化旅游执法监管部门必须购买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2024年采购10套制服用于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
为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配发工作,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政法[2021〕178号)要求,文化旅游执法监管部门必须购买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2024年采购10套制服用于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为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配发工作,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政法[2021〕178号)要求,文化旅游执法监管部门必须购买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2024年采购10套制服用于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工作专项经费25,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配发工作,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政法[2021〕178号)要求,文化旅游执法监管部门必须购买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2024年采购10套制服用于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为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配发工作,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政法[2021〕178号)要求,文化旅游执法监管部门必须购买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2024年采购10套制服用于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龙陵县文化执法大队反恐怖工作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反恐怖工作考核要求,需要将经费保障列为具体考核内容。是每年市县级综合考评项目之一。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反恐怖工作考核要求,需要将经费保障列为具体考核内容。是每年市县级综合考评项目之一。
5.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县级配套反恐工作经费,我单位执法部门更好更专业的的专项用于反恐怖工作。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龙陵县文化执法大队反恐怖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进一步开展反恐怖工作的具体实施。保障文化市场更安全,我县民众生活更幸福快乐。
8.项目实施成效
反恐怖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并得到了群众高度评价,社会反响十分强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356.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65.12元,增长69.68%,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实有在职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61.46元,其中,流动资产61.46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87元。主要原因为每年计提折旧导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