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60-12_Z/2016-111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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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2015〕15号)精神,设立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龙陵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1、加强外事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全县对外开放部署。
2、加强边境界务管理维护工作。
3、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外事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拟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县级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服务设施。
3、负责指导、协调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工作;健全、巩固和发展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四级网络。
4、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电影事业管理责任;承办县内外文化、体育演赛,做好县内外各项文化、体育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艺术创作,推动社会文化、社会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督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5、负责文化、文物、体育科研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文物科技信息建设;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
6、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业培训、稽查办案管理工作;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管理工作;查处违禁违规等活动。
7、组织拟订本辖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抓好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督和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文物市场管理;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本地区的著作权纠纷,依法管理全县的无主著作权,协助、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全县的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8、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县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体育社团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审批;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体育竞训计划,确定竞技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研究体育业余训练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活动。
9、负责广播电视、电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监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归口管理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规划并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传输;对云南广电网络龙陵支公司实行行业管理;拟订城乡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应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及广播电视工程及设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相关保护工作规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旅游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11、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对本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业,受理旅游质量投诉;负责全县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服务的管理工作;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根据委托并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12、负责处理本县外事工作的重要问题,协调本县有关部门的重要涉外事宜,统筹规划本县的外事工作;做好边境界务管理和情况调研工作,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协调处理有关涉外事件;负责办理公派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审批手续;加强对外交往,积极牵线搭桥,开展形式多样的官方和民间交往,做好接待外宾来访工作,促进我县对外开放与合作。
13、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外事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总编制121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5名。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0辆。2016年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是:龙陵县本级财政安排经费664.85万元,支出664.85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4.69万元,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14.5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65.59万元;(按经济用途分类)基本支出617.55万元;项目支出47.3万元。
二、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大改革(政府采购、国库单一支付制度、部门预算)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现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部门预算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通过零基预算办法,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推进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工作。安排项目的原则:保障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具体做法
(一)全面清理预算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估算2016年业务工作。
(二)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同时应与国家财力相适应。因此要求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对各项工作,都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要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三)准确把握部门的工作重点。编制部门预算必须把部门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重点考虑。所需项目经费:一是农村免费放映经费5万元;二是外事工作经费4万元;三是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经费10.3万元;四是艺术创作经费1万元;五是老年艺术团活动经费2万元;六是图书购置经费2.5万元;七是图书馆专项工作业务经费1万元;八是农文网培学校运行经费2万元;九是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业务经费1万元;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4万元:十一是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经费1万元;十二是文物征集经费1万元;十三是老体协活动经费4万元;十四是参加市少儿田径运动会经费3万元;十五是体育训练经费0.5万元;宣传文化中心水电费5万。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23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都分别与2015年预算持平。严格按照中央对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部门预算编制数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及做法,预算数为:收入安排664.85万元,支出664.85万元。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