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2-01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03 |
文号 | 浏览量 |
本年度报告由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和标准规范,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力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切实规范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强化监督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良好。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充分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林草系统相关信息156则,信息范围全面涵盖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县林草系统和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林业法律法规、工作规章制度、工作业务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信息,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发布2020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三同步”要求,针对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事关民生事宜的政策,及时提醒督促文件起草单位拟制解读材料,保障解读材料在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规范发布。四是按时准确发布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五是及时更新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1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公文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时间和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公文数量。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实时归档制度,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作去标识化处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配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优化完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版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做好相关栏目的改版、整合等工作。二是认真做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2021年,我局共接到政务热线12345两条,均已办理完成。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确定了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积极参加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通过培训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1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对比先进发达地区,但还存在认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力度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够、部分领域公开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平台管理还要强化、政策解读还不够精准、互动交流便民利民还需完善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增强有关股室和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化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三是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从公众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政策解读,让解读更加回应关切,更“接地气”、更精准“解渴”。四是要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加方便群众查询,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主动予以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回应解读情况。2021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开展顺利,没有成为公众关注热点,也没有引起重大舆情。为及时指导、规范龙陵县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切实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引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2021年未收取取消和免征的收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