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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20-1221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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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解读范围。出台局机关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股室、中心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股室、中心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公开平台。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本局规范性文件、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公开。

第五条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股室、中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股室、中心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各股室、中心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股室、中心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股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股室、中心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县委、县政府办审查。

第七条队伍建设。各股室、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股室、中心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本制度由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