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2-1018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文号 | 浏览量 | 91 |
一、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林木采伐许可行政许可业务的受理范围、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件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办理流程、法律救济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本县行政许可事项林木采伐许可的申请与办理。
二、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条件
1、伐区位置不在禁伐区区域内,限伐区内采伐强度小于40%;
2、伐区调查规划设计符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以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标准;
3、林木权属清楚,在年采伐限额内;
4、实施皆伐作业的,应符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要求;
5、采伐期限为当年;
6、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采伐,需提交使用林地批准文件;
(二)不予批准条件
1、伐区位置在禁伐区区域内或限伐区内采伐强度大于40%;
2、伐区调查规划设计不符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以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标准;
3、林木权属有争议,不在年采伐限额内;
4、严禁实施皆伐作业的区域规划实施皆伐作业的;
5、采伐期限跨年度的;
6、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采伐,没有办理使用林地批准文件;
7、主伐地块未规划更新造林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县林业和草原局二楼资源管理股窗口
办事窗口:林木采伐许可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
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五、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每年12月10日前申请。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领取方式
审批结果:林木采伐许可证
领取方式:直接领取。地址: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二楼资源管理股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6122224
咨询及投诉地址: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讯地址:热泉路龙山镇旁,电话:0875-6122224。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一楼投诉中心,电话:0875-6121833。邮政编码:678300。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ling.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
林木采伐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