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2-101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计划烧除行政许可业务的受理范围、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件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办理流程、法律救济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行政许可事项计划烧除的申请与办理。
二、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条件
1.计划烧除区位置不在禁烧区区域内;
2.计划烧除调查规划设计符合准烧条件。
(二)不予批准条件
1.计划烧除区位置在禁烧区区域内;
2.计划烧除调查规划设计不符合准烧条件;
3.森林高火险期(3月1日至4月30日),元旦、春节、
两会、五一等重要时段和4级以上高危火险或3级风以上天气,不予办理计划烧除;
4.各类自然保护地、名胜古迹林、风景林、人员聚集区域、
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国境线五公里范围内及云南松、思茅松、高山松、栎类以外的其它林分不予办理计划烧除。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龙陵县林业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乘车方式: 公交车1、4、5、6、9、10路。
四、申请材料
计划烧除申请材料目录
五、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每年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领取方式
审批结果:计划烧除准烧证
领取方式:直接领取。地址:龙山镇热泉路林业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6121717
咨询及投诉地址: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讯地址:龙山镇热泉路县林业和草原局,电话:0875-6121833。邮政编码:678300。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