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3-6/202601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 文号 | 浏览量 |
责任 | 普法工作重点任务 | 拟重点宣传的法律规定 | 重点普法 | 预期目标 | 完成 | 开展的普法活动形式 |
龙陵县林草局、各乡(镇)综合保障和服务中心 | 开展林草湿资源保护和发展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全县公民 | 提升公众的林草湿资源保护意识 | 2026年1月1日至5月30日 | 全县中小学校、乡镇集市、县城、重点林区开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