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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2-070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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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2021年度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我部门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相关表格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配置上,我部门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执行情况好。预算执行上,我部门尽量压缩了一般公用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把资金用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均在林草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综合自评打分表各项指标,我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经自查,绩效目标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自查,完成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1156次,2021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火案查处率达100%;组建了一支专业扑火队,人数为30人;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保护天然草原面积118.68万亩;完成天然林资源管护面积173.9963万亩;保护林地面积334.7万亩;完成公益林管护面积36.99万亩;我县森林覆盖率达73.62%;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到100%;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形成良好的自然氛围;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公用经费控制率达到64.56%;职工满意度达95%;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等绩效目标已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林农收入持续提高,林业增收潜力不断显现;补偿资金发放及时率有待提高;“三公经费”控制率未达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建立了林草系统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二是促进各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2.本年度绩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①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

②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③部分绩效指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得以快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后勤工作。凡涉及到经费方面的问题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制度去办。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工作,保证部门资产账物、账实相符。财务会计对资金运行,实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3.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指标设计,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5.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益。

6.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健全完善部门财务、合同、资产、往来款等制度,加大执行力度,落实管理职责,促使部门实现规范、有效的管控。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收入合计268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8.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1年支出合计34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32万元、项目支出1604.37万元。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根据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重点工作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开展全县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职责职能,整理归纳出2021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编制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时,按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根据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责和年度中央、省林业厅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要求,科学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填报了《龙陵县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明确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另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2〕159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按季度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填报并撰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报告》。通过评价工作的开展,加快了预算的执行进度,各项工作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比偏差较小,圆满完成了年绩效目标。

3.开展重点工作情况

(1)持续推进国土造林绿化,稳步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坚持把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一是完成2021年异地植被恢复造林480亩,义务植树56万株,其中:县直机关义务植树8640株,参加人员2880人,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后续管理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梳理排查工作;二是以森林乡村创建为抓手,提升乡村绿色颜值,完成2021年18个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三是共准备优良种子14.7吨,培育苗木318亩、2858万株,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县内持证苗圃地苗木质量抽查2次,共抽查15个单位,检验苗木8个批次,合格率达100%,通过对林木良种的选育、培育、检疫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等工作的开展,保障了我县林草建设用种用苗的安全。

(2)着力加强资源保护力度,牢固保障生态屏障安全。累计办理林草行政案件196起,办理林木采伐证226份,审核转报(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报件22件,收取植被恢复费507.98万元。开展2021年度森林督查等“九项”工作前期准备,核实森林督查变化图斑416个,核实专项行动变化图斑313个。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发放宣传单2.9万份,组织知识宣传培训24场次。完成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摸底调查,共调查野猪47群,猕猴27群,救助野生动物活体20只;完成怒江流域和茄子山水库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及2021年湿地变化核查工作;完成689株古树名木单株,44群的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问题反馈整改3个。

(3)大力发展林草特色产业,加快林草产业化发展。一是完成石斛新植2680亩,石斛花卉种植120万盆,提质增效7000亩,出圃石斛种苗9000万株,全县注册石斛企业137户。二是繁育胡蜂52万只,繁育蜂巢26257巢,销售额达104.78万元;种植草果面积累计达5.22万亩,完成草果提质增效面积1万亩;种植核桃面积累计达51.3万亩,投产面积22万亩,盛果期面积10万亩;种植澳洲坚果面积累计达5.44万亩;种植糯橄榄面积累计达2.54万亩。三是创建从事林下经济的企业171家,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98个,现有国家、省、市级林农示范社32家,国家、省级龙头企业13家。四是建成15个石斛枫斗加工厂,完成资金投入2330.72万元,实现加工收入3060万元,产值8160万元;筹建龙陵县中药材市场建设项目,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地勘、项目预算、招投标公示等工作。

(4)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治,确保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重点关注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创新林业发展与生态系统保护的长效机制。开展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投入防火经费397.91万元,签订各类责任状18万份,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85起,实施可燃物清除4.9公顷,完成县、乡、村三级扑火应急演练及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指挥“一张图”建设。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实施监测面积641.571万亩,有害生物发生率0.04%,设置49个有害生物测报点,架设监测基站1套、远程监控16套;办理木材调运检疫证书份数3450份,调运检疫木材3.4372万立方米,检疫苗圃地13块,产地检疫率100%;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疫情普查及红火蚁普查。开展2020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扫尾工作,核实上报肇事案件619起,赔付100余万元;开展2021年前三季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核实上报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50起,已办结110起,赔付26余万元;组织完成前三季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5)坚守生态与发展底线,凸显行业脱贫攻坚成效。一是2021年落实林业贷款贴息7227.5万元,应兑付贴息资金137.45万元。二是2021年实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的面积173.9963万亩,获得补助资金2719.62万元,涉及建档立卡户6245户。三是2021年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面积36.99万亩,获得补助资金291.02万元,涉及建档立卡户33户。四是设置公益性岗位共计1138个,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1512.44万元,公益性岗位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率76.5%。五是石斛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266户、核桃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9507户、澳洲坚果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210户、糯橄榄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59户。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高度重视此绩效评价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绩效自评样表,布置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收集资料、查看财务账表、填写绩效自评表、自评总结等方式,对2021年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据整体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一是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2021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二是专业扑火队员人数。此项分值1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专业扑火队30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1分。

三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此项分值1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天然草原面积118.68万亩,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1分。

四是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次数。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完成防火宣传1265次,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五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此项分值1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天然林管护面积173.9963万亩,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1分。

六是保护林地面积。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实际保护林地面积334.7万亩,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七是公益林管护面积。此项分值1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实际管护公益林面积36.99万亩,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1分。

②质量指标

一是森林火案查处率。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火案查处率100%,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二是森火灾当日扑灭率。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三是森林覆盖率。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2021年度森林覆盖率达73.62%,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四是森林火灾受害率。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2021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五是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覆盖率。此项分值2分,经考评,2021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覆盖率100%,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2分。

③时效指标

一是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此项分值5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实际完成率为100%,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5分。

二是补偿资金发放及时率。此项分值5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补偿资金发放及时率达80%,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4分。

④成本指标

一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此项分值5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实际完成控制率为121.42%,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4分。

二是公用经费控制率。此项分值5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实际完成控制率为64.56%,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林农收入持续提高,林业增收潜力不断显现。此项分值8分,经考评,林业增收潜力不断显现,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7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形成良好的自然氛围。此项分值8分,经考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8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覆盖率。此项分值7分,经考评,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62%,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7分。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此项分值7分,经考评,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实现了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7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一是职工满意度。此项分值5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职工满意度达到95%,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5分。

二是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此项分值5分,经考评,我单位2021年度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80%,根据评分细则,自评得4分。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佐证材料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