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0-06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 14 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局、森林资源管理站、农村能源站、产业站、林权服务中心、林政稽查大队、林火监测中心。含亮山国有林场和三江口国有林场,2019年大坝国社联营林场并入三江口国有林场。
2.基本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提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议,拟订龙陵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管理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龙陵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机构人员情况
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年末数151人,因2019年大坝林场并入三江口林场,独立核算单位取消,故2019年年初数为137人。2019年年末人数144人,增加7人。2019年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16人(含工勤编2人);年初在职职工人数21人,年末在职职工人数16人,年末减少5人,减少原因为:调离本单位3人,调往应急管理局,在职转退休2人。事业机构年初在职职工人数116人,年末在职职工人数128人,增12人,增加原因为:局本级调离3人、调入3人,亮山林场调出1人,大坝林场并入三江口林场增14人、新招录1人、死亡1人、在职转退休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重点工作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开展全县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职责职能,整理归纳出2019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林业和草原局总收入597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1.44万元,占总收入的97.61%;其他收入142.5万元,占总收入的2.39%。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508.04万元,减少37%。
2.2019年林业和草原局总支出650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29万元,占总支出的30.66%;项目支出4507.68万元,占总支出的69.34%。决算支出比上年减少2897.01万元,减少30.8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项指标体系来做总体评价和评分。四大项指标具体细化为:投入15分(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自评得分12分(目标明确得3分、预算编制科学得2分、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过程30分(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自评得分29分(严格预算执行得4分、严格结转结余得3分、项目组织良好得3分、“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得4分、管理制度健全得6分、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得6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得3分);产出30分(职责履行30分),自评得30分(机构健全得10分、分工明确得10分、责任落实单位得10分);效果25分(履职效益25分),自评得分25分(经济效益得6分、生态效益得6分、社会效益得6分、社会公众满意度的7分)。自评总得分96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19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9年4月1日——11月30日)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二)根据各股室及项目科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9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股室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资金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资金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资金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