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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19-093001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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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退耕还林专项转移支付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工程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面积23965.1亩,补助资金299.57万元;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面积5000亩,补助第二次现金补助150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面积30000亩,第一次现金补助1500万元,造林种苗费1200万元;省级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万元。共计资金3153.57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8年财政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下达龙陵县2018年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299.57万元,到位资金299.57万元;下达2016龙陵县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现金补助150万元,到位资金150万元。下达2018龙陵县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2700万元(现金补助1500万元、造林种苗费1200万元),到位资金2700万元。下达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万元,到位资金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已付清299.57万元。其中:龙山镇132587.5元,退耕还林面积1060.7亩;镇安镇227462.5元,退耕还林面积1819.7亩;龙新乡532212.5元,退耕还林面积4257.7亩;象达乡284700元,退耕还林面积2277.6亩;龙江乡88550元,退耕还林面积708.4亩;平达乡200000元,退耕还林面积1600亩;腊勐乡796250元,退耕还林面积6370亩;碧寨乡619875元,退耕还林面积4959面积;勐糯镇114000元,退耕还林面积912亩。

(2)2016龙陵县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现金补助支出150万元。其中:镇安镇84万元,退耕还林面积2800亩;象达乡54万元,退耕还林面积1800亩;碧寨乡12万元,退耕还林面积400亩。

(3)2018龙陵县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2700万元(现金补助1500万元、造林种苗费1200万元)。2018龙陵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3000亩,截至目前,完成造林30000亩,占计划任务30000亩的100%。到位2700万元。尚未兑付,尚未兑付是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县级财政未拨付。

(4)省级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万元,支出2.0997万元,注销额度1.900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

(2)县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定期组织财政和审计部门人员,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凡违反补助资金使用规定,挤占、截留、挪用、克扣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数量

2018年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23965.1亩;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5000亩;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30000亩。

(2)项目完成质量

退耕还林的实施,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退耕还林政策深得人心,退耕还林补助已成为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使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项目实施进度

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下达299.57万元,已付清项目资金299.57万元。

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资金下达150万元,支出150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2700万元(现金补助1500万元、造林种苗费1200万元),尚未兑付,尚未兑付是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县级财政未拨付。

省级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万元,支出2.0997万元,注销额度1.900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一是退耕还林政策直接增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工程中,龙陵县以生态优先为前提,因地制宜营造了一批经济林木,上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种植的核桃、樱桃等经济林现大部分开始进入收益期。三是上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已经成林,可以积极开展合理经营利用,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中药材、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必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与生态发展产业化的有机统一。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一是促进山区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所带动的各种活动将会利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三是在项目建设中,各种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将会提高项目区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应用科技的意识。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项目,能有效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显著改善江河两岸、重点公路沿线等重点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退耕还林是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龙陵县陡坡地耕作引发的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全县生态修复和治理任务任重道远,迫切需要实施修复治理,退耕还林是生态修复的重大工程。截至目前,全县完成退耕地还林任务7.8万亩,工程的实施为我县生态环境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助农增收致富作出了突出贡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山区土地资源和立体气候优势,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是促进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建造标志碑,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宣传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退耕还林的政策和措施,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退耕还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积极营造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下达299.57万元,已付清项目资金299.57万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资金下达150万元,支出150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2700万元(现金补助1500万元、造林种苗费1200万元),尚未兑付,尚未兑付是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县级财政未拨付;省级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万元,支出2.0997万元,注销额度1.9003万元。退耕还林补助偏低,影响农户退耕的积极性,建议增加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增加林农管护积极性。

三、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下达299.57万元,公示299.57万元,已付清项目资金299.57万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资金下达150万元,公示150万元,支出150万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2700万元(现金补助1500万元、造林种苗费1200万元),尚未兑付,尚未兑付是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县级财政未拨付;省级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万元,支出2.0997万元,注销额度1.9003万元。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实施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对退耕农户的退耕面积、退耕地点、树种以及质量要求、验收结果、补助资金等情况在项目实施村委会都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后,我县充实调整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地充实调整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市级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任务后,龙陵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龙陵县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日常事务管理。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益。

2、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退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退耕还林工程部门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真抓实干,共同做好退耕还林的各项工作。

3、宣传工作到位。县乡两级狠抓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退耕还林的政策和措施,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群众的广泛理解支持,积极营造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退耕还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让社会广泛了解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意义。

4、落实地块科学合理。全面把握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科学合理地把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落实在怒江流域,杭瑞高速公路、保腾高速公路、320国道、黄南线公路沿线、城镇面山等生态脆弱区、农村产业结构单一、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乡镇实施。

5、严格操作。一是严格作业设计规划编制审批。按《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编制实施细则》的技术要求,通过现地调查规划、地块丈量、内业分析汇总基础上进行编制设计,保证了作业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二是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由农户自愿提出退耕申请、现地规划丈量,签订退耕合同、并将规划丈量到户面积表、资金兑现表、检查验收情况及时公示到项目村,接受社会监督,工程建设公开、公正、透明。三是严格检查验收。按国家《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验收内容及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年度检查验收,采取逐乡、逐村、逐小班、逐小班宗地,对验收范围内的退耕地还林面积进行现地全查验收。对不合格地块的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四是严格资金兑现。按照资金管理要求,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补助资金兑现。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发放给农户。五是规范的退耕还林档案、严格档案管理。按《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工程建设文件、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检查验收、资金兑现等相关资料分技术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分类归档存储,并设专人管理。

(二)存在问题

1、按图退耕,小班标注与实地不一致。新一轮退耕还林严格限定在25°以上坡耕地,且新一轮退耕还林要求必须将退耕地块落实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将落实小班进行矢量化建立矢量数据库。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过程中,由于国土和林业部门对地类调查方法和统计标准不一致,导致国土和林业部门使用的图纸不能够完全吻合,在部分资源数据上有一定差异,最终致使小班图纸与实地存在一定误差,增加了实施工作的难度与不便,如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的坡度、用地类型等关键因子与实地情况不一致,有些地块在图纸上显示为25度以上坡耕地,而实际地块已为林地;有的地块实际坡度已经是25度以上,而国土部门图纸上显示显示为25度以下。根据2018年开展的25度陡坡耕地现状摸底调查结果,龙陵县十二五期间提前退耕面积25844亩,其中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范围内25度以上陡坡耕地13495.3亩;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范围外25度以上陡坡耕地12348.7亩。按图退耕,小班标注与实地不一致,工作量加大,实施难度增大。

2、工作经费不足、基层力量薄弱。龙陵县由于地块分散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加之作业设计编制费用高,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工作所需。龙陵县基层林业部门队伍不稳定,分管领导更换频繁,工作接续不上,特别是乡镇一级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部分被抽调参加扶贫攻坚工作或其它产业工作,专业队伍被弱化。

3、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地块多集中在怒江干热河谷区域,位于怒江干热河谷区域的有碧寨、腊勐、木城等乡镇,由于炎热、干燥、降水少,交通不便,供水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本高、成活率低。

4、部分乡镇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认识不到位,退耕农户随意变动性比较大,出现个别造林地继续保留甘蔗的情况。严重影响了退耕地造林地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检查验收的标准。

(二)建议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纳入公益宣传氛围,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在全县宣传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让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送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参与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上来。

2、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建议市级配套工作经费。

3、进一步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成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4、加强工程实施管理,提高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实行造前指导、造中检查、造后验收的三环节管理,实行造林种草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在造林重要时间节点县林业局、要抽调技术人员,到现地进行督促指导,加强造林作业工序管理,施工作业前对现场技术指导人员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进行培训并明确职责,施工结束后及时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造林种草成效。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做到造林作业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