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19-070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石斛产业发展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斛研究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石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联系部门和服务单位的积极配合、支持下,紧紧围绕《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龙政发〔2018〕28号)文件精神和我所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速度,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2018年1月1日——16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17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石斛产业发展经费项目30万元,实际到位3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石斛产业发展经费项目3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办公费14.38万元,印刷费0.4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差旅费3.06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9.62万元,其他交通费0.3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项目,项目符合本单位的职能要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对县域和县外27个县乡开展了共计60余天的调查,共收集种质940份;二是选育2个新品种和3个优良无性系;三是由我所牵头制定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2018年2月19日由云南省卫计委正式公布实施;四是《龙陵石斛》2018年2期都印刷发行完成;五是2项实用新型专利得到国家专利总局授权;六是组织建设紫皮石斛良种繁育基地和林下种植示范及推广基地共1000亩,对选育的新品种进行推广示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开展林下种植示范及推广,解决了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改善了种植户的观念,仿野生种植得到有效推广,石斛品质得到提升,农民收入增加,群众满意度增强。随着《龙陵石斛》的发行,龙陵石斛产业被更多人认知认可。
(2)可持续影响指标
石斛野外资源的收集调查,对石斛源生种的保护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的颁布实施为紫皮石斛证明了身份,拿到了紫皮石斛入市的入场券,推动石斛产业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加强对外宣传,打造品牌产品,推动石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有助于推动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生态种植石斛的宣传使种植户转变观念,将保护生态与石斛栽培有机结合,提高石斛品质,促进农民增收,群众满意度增强。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石斛产业发展经费项目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石斛产业发展经费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信息公开及完整
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二)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石斛产业发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
2.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3.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需要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