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60921-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09-2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林业政策方针,了解反映群众在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或组织职工个人或单位开展各项林业产业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状态;开展好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使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发挥其资金效益;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开展好林业“三防”管理工作;开展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防火办公室、资源管理办公室、罗家大羊毛圈瞭望台生态资源管理站、木瓜树生态资源管理站、雾板河生态资源管理站、窦家大梁子生态资源管理站、麻场洼生态资源管理站、木城生态资源管理站、龙拱山生态资源管理站、薄刀山生态资源管理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建工作,促进业务效能提升。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抓手,同时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和党史学习,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截至目前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11次,召开党员大会11次。二是建强基层组织,提升党建质量。2025年8月22日完成中国共产党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书记;设置专职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县、局开展的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员基本培训示范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业务能力,提高党建质量;勇于培养后备力量,积极发展新鲜血液,吸纳发展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思想道德和政治理论水平硬的优秀职工进入党支部,现目前党支部正在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召开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年初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组织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并制定林场工作目标,细化任务举措;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务公开,截至目前共召开场务会15次,集体研究事项5项;对照查摆班子问题2个,对照查摆个人问题4个,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是加强学习教育和日常监督提醒,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保障工作落实不打折扣,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邀请分管领导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2次,支部书记、负责人为党员干部上党课3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牢守底线,不触红线,延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学法专题活动1次,保证党员干部知法明法守法;持续抓好重要节点、重要时间段的党风廉政教育,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2次;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次,围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等内容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次。

(二)以林长制为依托,健全组织体系共治共管。一是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落实机制。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成立林长制领导小组,以场级总林长为组长,场级林长为副组长,其他在职职工为成员。设立场级总林长1名、场级林长2名,站级专管员7名,聘用护林员27名,补充完善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更新林场林长及责任区名录,健全完善基层“一长两员”体系,实现源头网格化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林长制会议制度。组织召开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总林长会1次、到各资源管理站开展林长制巡林宣传会议3次,研究部署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三是积极完成巡林工作。截至2025年县级林长到亮山林场开展巡林3次。亮山林场总林长及林长共开展巡林15次。四是扎实开展林长制日常工作。强化林长制宣传,到勐蚌村、勐堆开展林长制集中宣传活动1次,并在日常开展工作中进行林长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林长制日常工作材料收集整理,为林长制考核工作做好准备。

(三)绷紧防火一根弦,确保火灾“零”发生。2025年我场全体干部职工及护林员绷紧思想之弦,从上到下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林区未发生火情火警。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于2024年12月18日组织召开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对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详细安排并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演练;抓住重点时间段召开防灭火工作安排会及推进会9场次。林场领导与各资源站站长及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承诺16份,与护林员、临时工签订责任、承诺书72份,与林区作业人员签订林区作业森林防火及资源保护责任书、承诺书18份,与8个接壤村(社区)及3个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签订联防协议书共11份。二是强化舆论宣传,确保范围大、受众广。在林场周围、各村社及管辖林区入山口张贴、悬挂临时性宣传标语95条,悬挂宣传布标39条,悬挂五彩旗23套,刷新永久性宣传牌7块;粘贴各类承诺书、各级防火命令(通告)650份;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到周边村寨、社区、小学宣讲省市县防火命令105次;发放户主通知书305份,各类宣传单、宣传手册共计1420余份;配备16台便携式扩音器进行流动式宣传,在2个入山卡点设置音响设备,全天候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语音,全力做好源头管控。三是强化重点举措,筑牢防灭火屏障。林场成立火险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辖区及周边林区进行火险隐患排查,共检查37户羊火塘,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并全部整改完成。成立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执行《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9支巡查组、1支办案组,自3月1日开始至6月15日每天不定时对林区及其周边进行巡护巡查,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必罚,严惩野外违规用火,截止2025年6月30日未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情况。于2025年2月制定、通过并施行《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林下可燃物清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采取人工清理的方式对龙拱山生态资源管理站至场部沿线道路(全程8公里)及两侧2米内(约48亩)、罗家大羊毛圈生态资源管理站至雾板河生态资源管理站道路(全程4公里)及两侧2米内(约24亩)的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清理面积合计约72亩,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严格按照省、市、县防扑火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要求,储备各类防火物资达12万元以上,并建立工作台账;组建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1支25人;组建林场应急扑火队1支34人。两支队伍均进行了防扑火演练及安全知识培训。四是强化重点时段火源管理,确保安全过节。春节期间(1月28日—2月4日)共登记检查车辆156辆、检查人员377人、发放宣传单210余份,收缴、暂扣火机3个。清明节期间出动40余车次宣传车到周边村寨进行宣传,大力倡导“清明节”以熟食、鲜花祭坟祭祖,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将141块坟地管控工作具体划分到每位职工、护林员,共设检查执勤卡点6个,出动巡护、巡查人员450余人次,出动巡护巡查车辆50余车次,检查入山人员631人,登记入山车辆345辆,暂扣火种16个。截止2025年6月15日,共登记检查车辆1487辆、检查行人3400余人、发放宣传单1425份、暂扣火种23个。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助推工作实效。上级主管部门、县防火督查组及挂钩单位多次深入林场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同时场部派出巡查组到各站点督促检查,共开展检查3轮。六是以检查促提升,强化安全生产落细落实。成立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度督促签订《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状》32份,签订职工护林员禁毒工作责任书32份;按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2025年期间至少每两月一次对各生态资源管理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8个站点全覆盖。

(四)聚焦防范治理,提升资源管理水平。一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组织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会、野生动物肇事防范宣传工作会、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及工作推进会,林场领导与职工及护林员签订《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书》32份、《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林草有害生物防责任书》32份;在龙拱山、雾板河、木瓜树、窦家大梁子堵卡点及出动宣传车辆循环播放《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通告》语音;利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重点节假日到勐蚌村发放宣传材料、进行讲解,倡导文明卫生饮食习惯和绿色消费理念,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受众人数达960余人次;加大对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尤其是兰科植物和鸟类,2025年2月份开展“清风行动2025”、4月开展春季护鸟专项行动,组织职工、护林员全面排查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及时收缴清除布设在野外的“大铁夹”“高压电线”“鸟网”“鸟扣”等盗猎工具,并按照“早、快、严”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有关信息。抓好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测,林场辖区内共设有森林病虫害监测点8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控点8处,监测覆盖率达100%,设置松墨天牛诱捕器4个,诱芯12个;2025年10月10日组织林场30余名工作人员完成了林场辖区范围内3.688万亩松树纯林中196个图斑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专项普查工作。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成立林场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专项领导小组,场长为组长,各站站长为成员,共9人,安排部署统筹全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成立8支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专项巡查小组,共32人,对林场12.1万亩林区进行不定时开展巡护巡查,2025年2月7日巡护过程中发现薄刀山生态资源管理站薄刀山田片区农户非法开挖道路,已上报林草局,协助完成立案查处工作。三是有序推进林下产业规范管理和发展。林场严格按照《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黄山羊养殖管理办法》实行黄山羊养殖管理,规范养殖模式,共有养殖点5个,存栏黄山羊83头;截至目前林场林下共种植草果500余亩;2025年4月完成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天麻种植项目,林下天麻种植14亩。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收入合计5,360,453.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2,199.14元,占总收入的94.2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8,253.9元,占总收入的5.7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4,404.63元,增长60.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8,139.73元,增长53.3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56,264.90元,增长492.92%。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2024年1-6月我单位职工人数较2025年同期多且2025年新招录人员于2025年9月才入职,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公务经费上2024年邮电费于2025年支付;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时间长,车况较差,维修费用高且以前年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2025年支付。三是项目支出增加,2025年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付开展林下天麻种植工程费用;2025年度上缴非税资金并申请用于支付林场运行经费;2025年收到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收到龙陵县龙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拨入造林更新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30,061.69元。具体为:基本工资增加37,348.00元、津贴补贴减少21,690.00元、奖金减少37,979.00元、绩效工资减少112,1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保险缴费减少27,574.88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849.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8,284.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52,554.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8,262.3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800.00元、生活补助增加200.00元、医疗费补助减少196.00元、办公费增加2,684.00元、电费减少3,613.62元、邮电费增加12,000.00元、差旅费减少13,763.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955.00元、工会经费减少6,839.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8,814.96元、其他交通费减少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0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44,466.4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227,101.42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增加172,565.00元、停发补助支出减少354,400.00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增加84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增加30,000.00元、产业化管理支出增加344,6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减少20,192.52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228,528.94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100,0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减少114,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761,1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增加485,9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275,200.00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56,264.90元,其中:收到龙陵县龙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拨入造林更新工作经费294,910.34元、上缴林木采伐监督管理费13,343.56元、草原补贴资金减少43,344.00元、黄山羊及生猪养殖成本减少8,64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支出合计5,346,621.02元。其中:基本支出1,962,486.66元,占总支出的36.71%;项目支出3,384,134.36元,占总支出的63.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00,572.61元,增长59.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0,061.69元,下降10.49%;项目支出增加2,230,634.3元,增长193.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2024年1-6月我单位职工人数较2025年同期多且2025年新招录人员于2025年9月才入职,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公务经费上2024年邮电费于2025年支付;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时间长,车况较差,维修费用高且以前年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2025年支付。三是项目支出增加,2025年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付开展林下天麻种植工程费用;2025年度上缴非税资金并申请用于支付林场运行经费;支付2025年收到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支付造林更新工作资金。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30,061.69元。具体为:基本工资增加37,348.00元、津贴补贴减少21,690.00元、奖金减少37,979.00元、绩效工资减少112,1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保险缴费减少27,574.88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849.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8,284.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52,554.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8,262.3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800.00元、生活补助增加200.00元、医疗费补助减少196.00元、办公费增加2,684.00元、电费减少3,613.62元、邮电费增加12,000.00元、差旅费减少13,763.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955.00元、工会经费减少6,839.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8,814.96元、其他交通费减少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0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230,634.3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增加172,565.00元、停发补助支出减少354,400.00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增加84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增加30,000.00元、产业化管理支出增加344,6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减少20,192.52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470,961.82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100,0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减少114,000.00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761,1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2,486.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3,665.74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人均128,118.9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8,820.92元,占基本支出的8.60%,人均12,058.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4,134.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39,807.48元,其中:其他交通费用39,807.48元,主要用于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压实、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严格控制火灾发生次数及林木受害率,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林木的可持续利用。

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89,400.00元,其中:劳务费263,8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5,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防火堵卡道闸购置费,完成天然林日常巡护、资源监管、生态保护等任务;护林员补助发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森林资源管护面积12.1万亩;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及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2025年林下天麻种植项目经费支出344,600.00元,其中:专用材料费300,000.00元,劳务费44,6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天麻菌种及支付种植人工劳务费,种植天麻实验地超1000平方米,实现林下经济新创收点,促进经济增长。

2025年林场运行项目经费支出286,040.00元,其中:办公费71,634.00元,邮电费38,000.00元,差旅费15,340.00元,专用材料费4,100.00元,劳务费12,000.00元,委托业务费41,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8,966.00元,办公设备购置34,500.00元,主要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办公经费需求,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12.1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推进黄山羊养殖、草果种植等林下产业发展。

2023年死亡抚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72,565.00元,其中:抚恤金172,565.00元,主要用于及时、准确、足额发放林场的一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2025年财政代管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94,421.88元,其中:办公费29,753.00元,专用材料费22,100.00元,劳务费1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36,9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833.8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31.00元,专用设备购置29,590.00元,基础设施建设30,394.00元,主要用于林区造林更新53.9亩,提升林区生态防护功能,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社会、经济等多种效益;完成12.1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做好林场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工作。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经费支出996,200.00元,其中:劳务费996,200.00元,主要用于护林员补助发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森林资源管护面积12.1万亩;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及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龙陵县亮山林场饮水功能提升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元,主要用于架设新饮水线路、蓄水池建设,提升林场饮水功能,改善林场职工生活条件。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龙拱山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43,0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57,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管护用房1幢,改善管护人员工作生活条件,降低野外作业安全风险,保障管护人员规范化开展巡护工作,形成稳定的林场管护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2025年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经费支出761,1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485,9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275,200.00元,主要用于规定足额清偿拖欠账款6笔,债务有效化解,资金专款专用,保障林场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1,099.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6%。与上年相比增加997,039.73元,增长30.27%,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4,43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完成年初预算的184.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268.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49.3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5,000.00元、死亡抚恤242,32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172,56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25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2,849.6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7,742.4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58.3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新招录事业人员三人,二是上年度保险欠缴部分于本年度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8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天然林停发补助25,600.00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1,2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林、天然林补助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不在年初预算中。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380,81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8%,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1%。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10,362.58元、产业化管理344,6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0,0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9,807.48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86,04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2024年1-6月我单位职工人数较2025年同期多且2025年新招录人员于2025年9月才入职,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时间长,车况较差,维修费用高且以前年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2025年支付,三是项目支付年中追加龙拱山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林下天麻种植项目资金、林场饮水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3,315.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769.96元,增长84.6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7,389.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93%,完成年初预算的77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9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07%,完成年初预算的79.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814.96元,增长10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55.00元,增长3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955.00元,增长3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315.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769.96元,增长84.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7,389.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9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减少4,074.00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389.47元,较预算增加67,389.47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时间长,车况较差,维修费用高且以前年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2025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814.96元,增长10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55.00元,增长3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8,814.96元,增长100.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3,955.00元,2025年新开展林下天麻种植项目,考察调研,技术指导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8,814.96元,增加100.62%,其中:保险费用减少3,854.04元,燃油费减少20,000.00元,修理费增加62,669.00元,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时间长,车况较差,维修费用高且以前年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2025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林区内林业和草原工作、开展林下种植产业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8,622,342.99元,其中,流动资产4,032,647.25元,固定资产3,346,097.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1,500.00元,无形资产6,638,492.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273,606.0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27,992.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1,780.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500.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500.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72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72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