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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409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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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政策方针,了解反映群众在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或组织职工个人或单位开展各项林业产业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状态;开展好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使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发挥其资金效益;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开展好林业“三防”管理工作;开展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绷紧防火一根弦,确保火灾“零”发生。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召开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及推进会10场次;制定《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值班制度》等14项制度;签订各类责任书(责任状、承诺书)等489份。二是强化舆论宣传,确保范围大、受众广。到勐蚌小学开展“防火进校园”一堂课;在林场周围、各村社及管辖林区入山口悬挂宣传布标39条,刷新永久性宣传牌6块,张挂临时标牌130块;发放户主通知书220份,张贴、发放防火通告、防火命令79份,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手册共计6,125份;配备16台便携式扩音器进行流动式宣传,在2个入山卡点设置音响设备,全天候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语音,全力做好源头管控。三是强化重点举措,筑牢防灭火屏障。开展林场辖区及林缘内蜜蜂养殖点排查登记养殖户44户,蜜蜂266巢,并签订《农户抵制野外违规用火承诺书》88份;开展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约72亩;储备风力灭火机2台、油锯3台、马甲式灭火水枪20个、灭火水枪(桶式)6个、2号工具191把、灭火两用耙77把、阻燃服20套、发电机1台、消防水车1辆、摩托车4辆、三轮摩托1辆。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助推工作实效。上级主管部门、县防火督查组及挂钩单位深入林场实地检查指导工作10余次,场部派出巡查组到各站点督促检查30次。五是以检查促提升,强化安全生产落细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共计47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轮,做到8个站点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隐患3处;开展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排查整治4项。

2、聚焦防范治理,提升资源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公益林管理,优化护林队伍。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公开招聘、选聘护林员35人,优中择优,逐一分配责任区,签订管护合同35份,落实管护责任,做好岗前培训,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护APP的监督使用,确保公益林管护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管理,定时做好护林员的培训工作(本年度已完成2次技能培训),不定时进行督促检查,每月一考核一整改,清退不合格人员,时刻保持队伍战斗能力,切实建立一支敢担当、能作为的优秀护林队伍。二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52份;在龙拱山、雾板河、木瓜树、窦家大梁子堵卡点及出动宣传车辆循环播放《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通告》语音;重点节假日到勐蚌村发放宣传材料、进行讲解,受众人数达850余人次以上;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测,设有森林病虫害监测点8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控点8处,监测覆盖率达100%,设置松墨天牛诱捕器4个,诱芯12个,加强了病虫害监控管理;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六个一”专项治理行动,完成全场范围内薇甘菊、紫荆泽兰、红火蚁、飞机草排查整治工作;9月至10月期间开展松材线虫秋季排查工作,通过线虫防控APP,完成了林场片区松材线虫秋普小班的核查工作。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抓好林政资源保护。成立领导小组、巡查督导组,到周边播报宣传语音、发放宣传材料,共计出动宣传车45次,发放宣传材料950余份。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总面积12.1万亩,现有公益林面积10.78万亩,截至目前,林场范围内未出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四是有序推进林下产业规范管理。截至目前,林场共有黄山羊养殖点5个,储羊165只;重新修订《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黄山羊养殖管理办法》,经2023年3月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复同意实行该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了林场林下产业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程。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二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防火办公室、资源管理办公室、罗家大羊毛圈瞭望台生态资源管理站、木瓜树生态资源管理站、雾板河生态资源管理站、窦家大梁子生态资源管理站、麻场洼生态资源管理站、木城生态资源管理站、龙拱山生态资源管理站、薄刀山生态资源管理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7,344,30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7,595.98元,占总收入的97.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704.20元,占总收入的2.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08,418.43元,增长134.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21,714.23元,增长128.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86,704.20元,增长100%。

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021,714.23元。①基本支出增加370,970.4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8,234.00元,津贴补贴增加59,460.00元,减少9,975.00元,绩效工资增加182,67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130.24元,职业年金缴费30,505.7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2,45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717.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729.2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400.00元,办公费减少653.70元,电费增加3,812.14元,邮电费增加5,502.70元,差旅费减少3,514.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5,947.00元,工会经费增10,132.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25.91元,生活补助减少4,8264.00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在职人数增加,艰边津贴提高,应发工资数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各项基数调整应缴费用增加,三是职工调出,导致职业年金转到新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②项目支出增加3,650,743.81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107.55元,邮电费减少11,400.00元,差旅费增加10,000.00元,培训费减少6,8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0,619.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50,591.00元,劳务费增加735,3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899.64元,其他交通费增加20,157.00元,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购置增加259,3761.00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置减少43,239.00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360,000.00元。

2、其他收入较去年增加186,704.20元,原因是:2023年取得2021年-2022年山羊养殖成本36,672.20元,2018-2020年草原补贴130,032.00元,龙陵县纪委补助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20,000.00元。共计186,704.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7,243,287.8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504.98元,占总支出的33.24%;项目支出4,835,782.82元,占总支出的66.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69484.69元,增长77.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6,285.50元,增长14.58%;项目支出增加2,863,199.19元,增长145.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是由于人员工资职级晋升、调动、人员工资基数调增,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本年项目资金安排增加及当年实施的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7,504.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6,284.26元,占基本支出的94.96%,人均127,015.7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220.72元,占基本支出的5.04%。人均7,130.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35,782.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

项目一: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资金2,722,000.00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二:亮山林场2023年度财政代管资金85,691.82元,项目区内及周边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三:2023年亮山国有林场运行经费26,095.00元,项目区内及周边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四:森林防火经费65,235.00元,全面提升了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高效完成了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控制了火灾发生次数及林木受害率,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了林木的可持续利用。

项目五:亮山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资金246,761.00元,极大改善了薄刀山生态资源管理站职工居住条件,提升了森林资源管理的效率。项目区内及周边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六:龙陵县林业产业项目(一期)经费20,000.00元,项目实施对于提高木材生产供给能力,维护木材生产安全,满足国民经济对木材的需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建设有重要作用。

项目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1,570,000.00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八:亮山林场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100,000.00元,极大改善了薄刀山生态资源管理站职工居住条件,提升了森林资源管理的效率。项目区内及周边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7,595.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相比增加4,021,714.23元,增长128.25%,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370,970.4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8,234.00元,津贴补贴增加59,460.00元,减少9,975.00元,绩效工资增加182,67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130.24元,职业年金缴费30,505.7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2,45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717.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729.2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400.00元,办公费减少653.70元,电费增加3,812.14元,邮电费增加5,502.70元,差旅费减少3,514.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5,947.00元,工会经费增10,132.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25.91元,生活补助减少4,8264.00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在职人数增加,艰边津贴提高,应发工资数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各项基数调整应缴费用增加,三是职工调出,导致职业年金转到新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3,650,743.81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107.55元,邮电费减少11,400.00元,差旅费增加10,000.00元,培训费减少6,8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0,619.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50,591.00元,劳务费增加735,3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899.64元,其他交通费增加20,157.00元,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购置增加259,3761.00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置减少43,239.00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3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22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323.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505.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91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343.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6,76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06.6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9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9%。主要用于天然林停发补助2,497,000.00元,其中长烂坝管护用房建设项目1,877,00.00元;薄刀山林区森林防火通道62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0545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69,126.89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5,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400,000.00元(护林员工资1,400,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65,235.00元(防火经费65,235.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6,095.00元(其他交通费20,857.00元、林业产业项目(一期)前期咨询服务经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23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10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79,894.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4,656.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41%,完成年初预算的54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5,2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59%,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894.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4,65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5,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多,油价上涨,燃油费增加,工作任务重,用车量大;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是由于工作对接、项目检查验收频次增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897.55元,下降4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225.55元,下降45.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672.00元,下降36.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国内接待人均支出金额较上年减少,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林业和草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林业和草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0,766,258.56元,其中,流动资产3,023,414.13 元,固定资产1,243,264.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42,772.00元,无形资产31,183,202.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273,606.0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257.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313.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66.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16.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510.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811.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2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