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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30920-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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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3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的通知》(龙机编发〔2012〕1号)精神,设立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19年3月,机构改革将我单位调整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主要职责为:一是负责石斛相关的科学研究,开展大田生产示范,研究种植新技术和管理新方法,解决石斛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让科学研究为产业服务;二是负责种苗繁育,选育石斛优良品种,为我县石斛种植户提供优质、价廉的石斛种苗;三是负责石斛质量检测检验服务,提供石斛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质量检测检验服务;四是负责收集整理石斛科研信息及市场动态,为广大种植户和商家提供信息服务,为我县石斛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让市场成为产业发展的导向;五是负责石斛新产品研发,提升石斛附加值,努力打造“中国紫皮石斛之乡”知名品牌;六是负责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讨,并将学术成果在期刊、专著、网络等媒介上进行共享,使科研与产业相互促进。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基础设施逐步提升

整合沪滇资金项目“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石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量决算等工作。目前,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整体改造提升设计方案《中国·龙陵石斛种质中心石斛植物园景观设计方案》《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中心石斛种质资源馆设计方案》已完成。

2.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育种相结合,为种质基因库赋能

(1)整合野外资源调查和种质收集,不断扩充种质收集保存数量。截至目前,共收集保存药用植物种质2466份,已完成620种现花种质鉴定,具体为:石斛202种,《Flora of China》(《中国植物志》英文修订版)收录的国产石斛74种,《Flora of China》未收录的国产石斛及国外石斛128种;石斛属外其它兰科植物95属370种;兰科外其它药用植物48种。

(2)优良品种选育与扩繁有序进行。一是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共同申报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2个并已获注册登记证书。同时,申报国家林业新品种2个,现已通过专家现场审查。二是石斛种子及茎段组培育苗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3.多措并举,打通石斛产品进入市场高速路

(1)制定标准2项:一是《绿色药材 紫皮石斛产地加工规程》T/YNZYC 0077—2022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同年1月17日实施。二是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共同制定了《鼓槌石斛盆花生产技术规程》DB53/T1144—2023于2023年2月23日发布,同年5月23日实施。

(2)修订云南省地方标准《紫皮石斛》标准文稿,现已提交初审稿。

(3)“十大健康资源”候选品种-紫皮石斛顺利通过第一轮专家论证会。

(4)发明专利《一种紫皮石斛沙藏保鲜方法》于2023年6月13日获授权。

4.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助推石斛产业转型升级

(1)即1个国家林业推广项目和7个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承续上年任务,现均已完成2023年度既定目标任务。

(2)联合本地企业,推进项目实施,提升石斛品质。与云南滇生物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的“紫皮石斛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GAP基地建设示范”项目,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现已到账210万元。与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的“高原特色农产品精准营养设计与产品”项目已启动实施。

(3)强强联合,开启新项目。一是与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共同申报的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云药大品种紫皮石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已顺利通过立项评审答辩。二是与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云南英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申报2024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三是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共同开展“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兰科植物专项调查”及《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及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202303AC100012)《紫皮石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DNA条形码研究》(2023KJCX008)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4)“兴滇英才”培养计划“石斛等中药材栽培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和“兰科植物资源保育与紫皮石斛仿生栽培技术集成及应用”两个项目已按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即将结题,完成人才出站工作。

(5)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签订的《齿瓣石斛化学药理学研究与产品开发》协议,解锁石斛产品开发利用新渠道。现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已提交SCI论文2篇,申报发明专利1项。

5.夯实石斛产业基础,扩充石斛种质资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积极作用。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选育工作,共收集种质12种,扩繁石斛种质10种,完成紫皮石斛园艺新品种注册登记2个;申报国家林业新品种2个。

6.龙陵紫皮石斛入市进入快车道,“龙陵紫皮石斛”品牌日趋响亮,龙陵石斛文化不断彰显。新增实施石斛标准2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7.加强“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合作模式,积极开展前瞻性、高水平的科研合作与交流,让龙陵石斛实现行业领先,持续推动龙陵紫皮石斛产业健康发展,为龙陵县石斛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并为龙陵县石斛企业及合作社提供了项目支撑。为云南滇林生物林科技有限公司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争取项目资金400万元。

8.加强人才联合培养,达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科研创新”的成效。云南农业大学、大理大学先后派出6名学生到石斛种质资源中心实地开展杂交育种、石斛病害调查和病原菌分离鉴定等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科研中心、石斛质量检测中心、信息协作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69,03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3,053.62元,占总收入的81.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5,980.00元,占总收入的18.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17,211.83元,下降4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77,191.83元,下降46.1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新增和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为: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40,020.00元,下降38.38%,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合作项目减少,从而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38,566.46元。其中:基本支出998,561.99元,占总支出的33.98%;项目支出1,940,004.47元,占总支出的66.02%;上缴上级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89,559.60元,下降41.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5,425.30元,增长24.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284,984.90元,下降54.0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较上年减少,同时,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合作项目减少,从而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8,561.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9,082.14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人均137,011.7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479.85元,占基本支出的3.95%,人均5,639.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0,004.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项目一:2023年度齿瓣石斛化学药理学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研究经费200,000.00元,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明确齿瓣石斛的药用机理促进产业更好发展,已实现成果转化1项,起到了好的示范作用。

项目二:龙山镇横山村石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50,000.00元。该项目实施成果已辐射全县10个乡镇,收益群众约6万人次,开展技能培训5期约1500人次,科普活动已开展20次。

同时,对产业生态化、有机化的促进作用明显。

项目三:林下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经费70,419.73元。该项目实施,斛农采用林下石斛种植模式发展石斛产业,石斛品质得到提升,收入增加,管理成本降低,对石斛产业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项目四:人才项目经费432,893.70元。项目实施切实保护好种质资源,确保种质资源圃有效运行,有助于推动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合作开发研究石斛成分及,优化种植方式,提高石斛品质。

项目五:省级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经费6,160.00元。通过科普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科普宣传活动,群众的意识改变,很愿意接受各种科普知识,能主动了解科普知识,科普活动效果明显。

项目六: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项目经费231,074.73元。项目实施切实保护好种质资源,确保种质资源圃有效运行,有助于推动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群众更了解石斛。

项目七: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46,837.17元,项目实施有助于推动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生态种植石斛的宣传使种植户转变观念,将保护生态与石斛栽培有机结合,提高石斛品质,促进农民增收,群众满意度增强。加强对外宣传,打造品牌产品,推动石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项目八:基础应用研究项目经费202,619.14元,项目通过共建紫皮石斛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开展紫皮石斛良种繁育技术研究,开展优良品种种子种苗生产体系、建设紫皮石斛绿色种植示范基地,提高紫皮石斛质量体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种质资源,积极开展项目合作,对石斛种植技术到理化分析,着重提升石斛品质,加快研发新产品,促进产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3,053.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6%。与上年相比减少2,077,191.83元,下降46.16%,主要原因分析:虽然在职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各项保险基数调增,但项目较去年减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2人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7,34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2%。主要用于机构运行支出801,185.33元、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6,16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66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129665.3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71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711.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98,33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8%。主要用于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支出231,074.73元、林下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支出70,419.73元、石斛产业发展科研项目工作及日常工作支出246,837.17元、龙山镇横山村石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46.00元,决算数为12,3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46.00元,决算数为12,3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46.00元,支出决算为12,3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46.00元,决算为12,3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接待工作进行严格把控,对无公函或无接待电话记录一律不予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接待工作进行严格把控,对无公函或无接待电话记录一律不予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类专家团队、考察团支出到我所进行相关业务交流等发生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6,253,249.86元,其中,流动资产1,484,553.44元,固定资产418,696.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5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7,097.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

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