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2-092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3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93号)精神,龙陵县石斛研究所,为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石斛相关科学研究,确立石斛产业发展课题开展试验示范。负责以石斛为主的兰科植物及其他中药材植物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及保存,建立收集、保存、鉴定、研究、创新、利用为一体的以石斛为主的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模式。负责石斛良种选繁育、新产品研发。负责收集整理石斛科研信息及市场动态。负责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讨。负责石斛质量检测检验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良好
(1)调查、收集、保存、鉴定、研究、创新、利用和科普示范等功能不断夯实。截至目前,共收集保存药用植物种质2451份,完成616种现花种质鉴定,未鉴定种质417份。
(2)开展人工授粉试验,进行种子收集保存,建立了规范的石斛种质基因库,为云南石斛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种源基础。
(3)建成紫皮石斛、梳唇石斛、兜唇石斛、金钗石斛4个专项种质资源圃,开展专项种质资源收集工作,目前,专项收集紫皮石斛17份、兜唇石斛16份、梳唇石斛8份、金钗石斛30份。
(4)建成增湿系统水池及沟渠。建设蓄水池1个,蓄水量246.8立方米,建设蓄水沟1335.2米,蓄水量80立方米,架设输水管道32管836米。建设水池护栏58.6米、围栏138米、石斛架1个。
(5)积极配合做好种质资源中心再规划。已联系规划公司进行实地查看,目前规划方案在整理中。
2.良种选育驯化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石斛新品种的选育有序开展,正在对计划选育品种性状做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二是加强省级认定紫皮石斛良种及新品种管理培育和推广应用。三是持续开展紫皮石斛变异类型同田对比试验和紫皮石斛变异类型种苗的扩繁并进行示范性试验。四是其他中药材选育工作进展顺利,分别选育出滇重楼2个新品种和1个优良无性系,滇黄精2个新品种和2个优良无性系。
3.项目申报、实施双推进
(1)云南省第二批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申报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2)《滇龙胆、砂仁等12种重要中药材种植与初加工技术升级及应用—课题2砂仁等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与产地加工技术升级及示范—子课题2-4紫皮石斛林下种植技术集成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正在验收。
(3)省重大科技专项《云南石斛产业转型升级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子课题鼓槌石斛花和紫皮石斛茎新食品原料申报》项目顺利实施。制定紫皮石斛地方特色食品标准1个,申报专利1项。
(4)《铁皮石斛大健康产品研发》项目有序开展。目前共收集不同产地铁皮石斛6种,共种植面积95.7平方米。同时开展铁皮石斛栽培对比种植试验研究及石斛花期观测记录。
(5)持续开展以石斛属植物为主的药用植物资源调查。对龙陵县域及周边县市开展资源调查工作,今年共开展调查88天,收集石斛等药用植物野生种质资源120份。
(6)云南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石斛栽培与产业化”和“兰科植物保育与紫皮石斛仿生栽培技术研究”顺利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7)分别与云南农业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合作申报的云南省重大科技项目:云药之乡中药材质量评价体系构建及应用三个子课题、林下中药材生产关键技术与示范两个子课题、紫皮石斛品质提升技术研究及示范5项等6个项目成功获批。
4.石斛相关标准完善提速
(1)经过调研、采样、送检、数据汇总分析、初稿拟定、专家评审、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由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牵头,中国中医科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等单位参与制定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铁皮石斛花》DBS 53/030—2021、《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铁皮石斛叶》DBS 53/031—2021,于10月23日正式发布实施。
(2)《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花》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叶》标准制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已完成紫皮石斛花、叶的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稳定性试验、毒理性试验、病理试验等,正在进行安全评估工作。
(3)《紫皮石斛(齿瓣石斛)中药标准》(原《紫皮石斛(齿瓣石斛)中药材质量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紫皮石斛干条》《紫皮石斛切片》)已完成专家审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自2021年12月7日之日起执行。
(4)《紫皮石斛枫斗分级标准》已成功立项。目前正在开展枫斗加工样品收集工作。
(5)《紫皮石斛绿色产地加工规程》和《铁皮石斛绿色产地加工规程》已通过专家评审会,等待云南省中药材种植养殖行业协会发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事业单位: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9,61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614.86元,占总收入的64.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5.12%。与上年对比减少388,290.8元,下降22.8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单位调出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增加投入经费随之增加。具体为:一是因为人员调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5,790.8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减少160,282.79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45,508.01元;二是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182,500.00元,其中:本级横向转拨款财政款减少150,000.00元;非本级财政拨款减少32,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6,853.83元。其中:基本支出745,122.87元,占总支出的55.74%;项目支出591,730.96元,占总支出的44.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948.17元,增长6.2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单位调出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增加投入经费随之增加。具体为: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60,282.7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56,686.87元、公务经费支出减少3,595.92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39,230.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45,508.01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284,738.9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5,122.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282.79元,下降17.7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单位调出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017.83元,占基本支出的93.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105.04元,占基本支出的6.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1,730.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230.96元,增长67.87%,主要原因分析:因人才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1年执行项目数5个:
项目一:云财行〔2020〕300号人才发展(省本级)专项资金368,133.97元。具体支出: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差旅费支出11,968.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22,936.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20,909.97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2,320.00元,主要是用于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下乡调研、野外资源调查等差旅费、租车费用,以及出版著作的费用支出。
项目二:云财行〔2021〕321号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47,224.00元。具体支出: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委托业务费支出47,224.00元,主要是用于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出版著作的费用支出。
项目三:云财行〔2021〕361号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60,000.00元。具体支出: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中的生活补助支出60,000.00元,主要是用于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生活补助。
项目四:保财行〔2020〕179号人才开发培养经费11,881.00元。具体支出: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差旅费支出9,606.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275.00元,主要是用于保山市产业领军人才下乡及专利申报等相关费用支出。
项目五:龙财建〔2021〕1号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4,491.99元。具体支出: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支出3,266.6元、印刷费支出31,000.00元、电费支出429.61元、邮电费支出590.78元、劳务费支出69,205.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书刊报纸订阅以及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电费、邮电费、、石斛种质资源中心管护人员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614.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55%。与上年对比减少205,790.80元,下降19.5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单位调出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具体为:一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160,282.7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56,686.87元、公务经费支出减少3,595.92元;二是项目支出拨款减少45,508.0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95,70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5,600.73元,包括基本工资214,118.00元、津贴补贴161,586.00元、绩效工资165,96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36.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05.04元,包括办公费支出16,994.00元,邮电费支出10,000.00元,差旅费支出5,000.00元,接待费支出12,346.00元,工会费支出5,765.04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98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989.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42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427.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4,49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0%。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266.60元,印刷费支出31,000.00元,电费支出429.61元,邮电费支出590.78元,劳务费支出69,20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46.00元,支出决算为12,34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4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接待工作进行严格把控,故接待经费未超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8.00元,下降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元,下降0.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接待工作进行严格把控,故接待经费得到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34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4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3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类专家团队、考察团支出到我所进行相关业务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为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46,308.64元,其中,流动资产939,109.64元,固定资产2,507,19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9,32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80.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176,196.49元,从而造成固定资产减少160,316.49元;流动资产减少669,006.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242.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262.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242.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