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1-09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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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国有林木、林地,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火源管理,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做好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培育、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等工作;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掌握管护区域内的资源状况和动态,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林场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做好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下资源开发利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公益林管护为核心,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林场现经营总面积为 6809.13 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6690.40 公顷,占总面积 98.26%;非林地面积 118.73 公顷,占总面积 1.74%。2020年公益林管护工作稳步开展:一是招聘管护人员到位,林场按照“精简人数、提高待遇、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工作要求,共招聘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人员30名,签订管护合同30份,建立了一支精干、高效、能适应新时期管护需要的专业化护林队伍;二是管理制度规范到位,进一步完善了巡护、考核等制度,强化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理顺管护人员管理体制,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工作目标;三是认真开展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资源巡护管理制度》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管理考核工作;四是资金兑付到位,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劳务费106000.00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8000.00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000.00元,通过天然林及公益林的管护实施,使天然林停伐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确保了我场林区森林资源安全。
2.森林防火工作早安排、早落实,无一例火警、火情发生。
一是完善制度。2020年编制、完善了《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宣传实施计划》、《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办法》、《实施意见》、《火灾处置制度》等制度办法;二是健全机构。组建义务扑火队伍、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伍各一支,应急小分队8支,共计105人。开展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6次,参训人员300人次,对扑火预案事项进行现场应急演练。三是强化宣传。利用消防车和林场巡护摩托车流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共出动消防车宣传72车次,巡护摩托车宣传600车次。张贴和发放森林防火须知1500份、公开信800封,发放通告、命令300份、森林防火宣传单8000份,新增宣传牌150块、警示牌80块,添新永久、半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警示牌30块,张贴和刷新宣传标语1060条。同时,利用手机短信、村组广播、村民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广播防火知识200次,召开村组会议宣传防火知识33余场次,刊出防火知识板报20期,悬挂五彩旗10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加强储备物资管理。林场严格按照扑火物资管理规定,开展了扑火物资清理造册登记工作,制作了摆放架分类整齐摆放物资,建立健全台账,明确了专人负责物资出进,并适时进行维护,确保了机具运行良好。五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林场与各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264份,签订抵制违规用火承诺书589份、学生保证书900余份。做到了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每片山林有人护、每个山头有人管,真正达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任务。六是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进入防火戒严期,林场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认真开展了整治野外违规用火、“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等专项行动,狠抓重点林区和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在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特殊时段,到各重点林区增岗设卡加强巡护。全场设立固定和移动检查站卡7个,登记入山人员2131人次,暂扣火种211个,制止上坟烧香烧纸人员600人次,从根本上控制了火源入山,确保了高火险期和节假日期间林区内无火警、火灾的发生。七是严守带值班制度。防火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实行每天3次点名制度,防火期间,各种通信设备运行良好,信息畅通,全体干部职工无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全年无火警火情发生。
3.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工作
一是林场设立监测样地7个,全年开展动态监测12次,上报监测结果12次,撰写调查报告12份。二是按照《松材线虫病普查抽样检测办法》和《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一次,普查面积7.3万亩,松科植物普查率达100%,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三是开展薇甘菊调查工作一次,在大围山林区及公鹅头林区发现薇甘菊危害面积4亩,并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了县林检局。
4.资源林政工作
一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一年来,共立案调查5起林政案件,结案5起,结案率达100%,其中盗伐林木案2起,盗伐林木活立木蓄积1.7537立方米,折合原木1.0344立方米;毁坏林木案3起,毁坏林木活立木蓄积1.4563立方米,折合原木0.8373立方米,共收缴罚款2614.6元,林木赔偿款143.75元。
二是完成了新塘房县级样板林验收、结算工作。作业总面积19.3385公顷,采伐原木1788.5立方米;
三是完成了关于龙陵县工业园区新型材料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边坡治理扩建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林木采伐项目,于5月23日结束采伐,实际采伐杉木、秃杉原木29.7782立方米,收取林木采伐收入12042.76元整。
四是积极完成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在林场设立九个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疫病监测和宣教点,充分利用护林员加大野外巡护监测力度,划定野外巡护、看守区域,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人;上半年共粘贴《野生动物保护通告》69份,第285号公告90余份,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通过监测巡护,对干扰野生动物活动、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繁育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对发现的盗猎、滥食、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严格惩处,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气焰。
5. 林下产业项目实施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公益林林下经济示范(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项目于2020年6月开始实施,截止12月,完成中药材种植重楼2亩、黄精2亩,完成喷灌设施建设2亩,标志牌建设1座,项目总投资242500元。项目的实施使林场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不断得到提高,实现“不砍树也致富”的生态、经济双赢机制,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为全县脱贫攻坚贡献林业一份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度收入合计747009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4503.12元,占总收入的77.1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05587.46元,占总收入的22.83%。与上年对比增加1075306.52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39711.99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82615.0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178184.00元,其他收入增1110587.4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度支出合计6762451.50元。其中:基本支出5764503.12元,占总支出的85.24%;项目支出997948.38元,占总支出的14.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6028.36元元,增长6.89%,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9711.99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384.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78184.00元,项目支出增加656309.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64503.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280.94元,下降3.68%,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支福利支出减39711.99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384.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17818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39985.84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4517.28元,占基本支出的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7948.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6309.30元,增长192.11%,主要原因分析为:天然林资金支出增加7.28万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增加34.91万元,森林防火资金增加4.42万元,林下可热物清理项目资金增加19.0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支付天然林停伐管护人员劳务费106400.00元,二是支付森林生态效益管护人员劳务费618560.00元,三是支付森林预防与扑救工作各种费用82798.38元,四是支付林下可热物清理工时费1901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450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4%。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0.94元,下降0.61%,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9711.99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82615.05元,对给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7818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431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3429.6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9401.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02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为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884.00元,为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506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361411.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03651.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45512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36609.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517.2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66.20元,完成预算的9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251.20元,完成预算的10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15.00元,完成预算的61.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不超年初预。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9226.09元,增长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76.09元,增长2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0.00元,下降12.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场林区分散、点多面广,林区巡护强度加大,燃油费增加,加之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修理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76.09元;各项工作检查及对接工作相对减少,故公务接待费减少85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251.20元,占88.96%;公务接待费支出6115.00元,占11.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251.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251.2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巡查、森林病虫害巡查及森林保护、脱贫攻坚等工作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8825170.00元,其中,流动资产3043760.31元,固定资产3574159.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公共基础设施22207250.3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2586.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818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0.3509万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我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对2020年度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资金876000.00元,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农﹝2019﹞4号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下达70000.00元、以龙财农﹝2019﹞5号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防火通道建设)下达700000.00元、以龙财农﹝2019﹞5号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下达70000.00元,以龙财预〔2020〕1号下达36000.00元,实际到位104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资金共计876000.00元,兑付资金104000.00元,结余资金772000.00元,资金结余在县财政。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资金兑付通过“一折通”系统和银行卡兑付;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做到花钱必问效、问效必追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天然林停伐项目0.3509万亩,实施完成防火通道建设项目2.29公里。二是质量指标:经过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天然林管护,在管护的天然林区没有发生乱砍滥伐、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现象,天然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得到更有效发挥。三是时效指标:项目正在实施。四是成本指标:通过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实施,第一解决了森林管护经费短缺问题。第二通过管护责任区进一步优化,减少了管护人员聘用数量,大大节约了管护成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经济效益指标:一方面,可以依托管护的森林资源,积极开展合理经营利用,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中药材、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必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与生态发展产业化的有机统一。二是社会效益效益指标:通过对生态管护政策的实施,森林资源管护不论是人们的认识和工作氛围,还是管护力量、方式、强度、效果都将发生可喜的变化。第一能带动项目区内管护能力的提升,管护力量的加强,管护方式的优化。第二能使管护区内森林火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管控,为龙陵县森林资源安全提供坚强保障。三是生态效益指标:通过管护投入不断增加,生态管护政策的实施,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资源档案管理、装备设施等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和管护水平不断提高,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充分发挥,管护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天然林及天然林补偿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龙陵县碧水蓝天的增加,将更加有效地承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生态保障。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是一项系统性强的森林资源保护性工程,是为人民提供美好生态环境的保护性工程。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第一只有加强林业生态保护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才能够顺利实施;第二只有进一步将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林农,增加林农收入才能将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在最广大林农群众的心里上落地生根;第三只有加强队伍建设才能确保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第四只有进一步与时俱进完善管护制度建设才能确保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建造固定的管护标志碑,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天然林的保护和补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有关规定、制度深入群众心中,广泛争取广大群众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天然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资金指向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给管护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来一定影响。建议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加速资金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天然林补助偏低,影响护林员管理天然林的积极性。建议逐步增加天然林补助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提高护林员管护积极性。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严格项目管理,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通过对2020年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的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92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的实施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兑付补助资金时,在项目实施村委会都进行了公示。护林员选聘也是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统一选聘和管理的原则。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负责辖区内天然林的全面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根据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天然林管理的政策宣传、质量监管等相应的各项业务和日常工作,并对辖区内的天然林管护质量、管护效果负责。三是完善制度保障。第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天然林管理办法》、《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四是技术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护林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全面实现我场天然林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五是加强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通过在管护责任区周边建造天然林永久性宣传标志责任牌,宣传墙,同时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手册,并粘贴标语,进行广播、电视、媒体等方式进一步宣传,使中央、省级政府对天然林保护和管理实行财政补助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度深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争取与实施天然林经济利益受损的广大林农群众的支持,使广大干部职工、林农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我场天然林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存在问题
一是天然林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天然林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助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二是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大部分管护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区划公益林面积7.3151万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对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共计568000.00元,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农〔2020〕1号下达284000.00元、以龙财建〔2020〕58号下达284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共计568000.00元,兑付资金564000.00元,结余资金4000.00元,结余资金为年终以奖待补,需年终考核后才兑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资金兑付通过“一折通”系统和银行卡兑付;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做到花钱必问效、问效必追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完成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面积8.327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7671万亩、省级公益林0.5599万亩。二是质量指标:经过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公益林管护,在管护的公益林区没有发生乱砍滥伐、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现象,公益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得到更有效发挥。三是时效指标:项目正在实施。四是成本指标: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第一解决了森林管护经费短缺问题。第二通过管护责任区进一步优化,减少了管护人员聘用数量,大大节约了管护成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经济效益指标:一方面,可以依托管护的森林资源,积极开展合理经营利用,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中药材、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必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与生态发展产业化的有机统一。二是社会效益效益指标:通过对生态管护政策的实施,森林资源管护不论是人们的认识和工作氛围,还是管护力量、方式、强度、效果都将发生可喜的变化。第一能带动项目区内管护能力的提升,管护力量的加强,管护方式的优化。第二能使管护区内森林火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管控,为龙陵县森林资源安全提供坚强保障。三是生态效益指标:通过管护投入不断增加,生态管护政策的实施,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资源档案管理、装备设施等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和管护水平不断提高,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充分发挥,管护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龙陵县碧水蓝天的增加,将更加有效地承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生态保障。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是一项系统性强的森林资源保护性工程,是为人民提供美好生态环境的保护性工程。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第一只有加强林业生态保护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才能够顺利实施;第二只有不断增加护林员收入,才能够有效实施项目;第三只有加强队伍建设才能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顺利实施;第四只有进一步与时俱进完善管护制度建设才能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建造固定的管护标志碑,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公益林的保护和补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有关规定、制度深入群众心中,广泛争取广大群众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资金指向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给护林员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建议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加速资金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益林补助偏低,影响护林员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建议逐步增加公益林补偿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提高护林员管护积极性。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严格项目管理,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通过对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兑付补助资金时,在项目实施村委会都进行了公示。护林员选聘也是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统一选聘和管理的原则。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协调解决辖区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根据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并对本责任单位的公益林森林资源安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益林管理的政策宣传、质量监管等相应的各项业务和日常工作,并对辖区内的公益林管护质量、管护效果负责。三是完善制度保障。第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四是技术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护林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全面实现我场公益林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五是加强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通过在管护责任区周边建造公益林永久性宣传标志责任牌,宣传墙,同时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手册,并粘贴标语,进行广播、电视、媒体等方式进一步宣传,使中央、省级政府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实行财政补助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度深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争取与实施公益林经济利益受损的广大林农群众的支持,使广大干部职工、林农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我场公益林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存在问题
一是公益林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二是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大部分管护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三江口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开展松山林下可燃物清理项目770亩,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文件要求,我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对2020年度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资金共计261587.46元,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综﹝2019﹞31号下达松山林下可燃物清理项目资金190190.00元,以龙财综﹝2019﹞31号下达2020年森林防火车辆保险经费21397.46元,以龙财综﹝2019﹞31号下达2020年森林防火经费50000.00元。合计下达防火经费261587.46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资金共计261587.46元,其中完成松山林下可燃物清理项目770亩,支出经费190190.00元;森林防火车辆保险经费21397.46元;森林防火经费50000.00元。资金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部门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安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12次,当日火灾扑灭率不低于98%。二是时效指标:按照工作开展情况、进度及时完成森林防火各项资金支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区及周边区域群众满意度达到了80%以上。
5.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6.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7.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各级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有效保护了林场森林资源,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为龙陵森林防火工作夯实了基础。
(2)问题和建议
上级下达森林防火经费有限,县财政资金困难,难于配套,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大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力度,为开展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为保护森林草原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为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林场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9个资源管理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4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5人,退休人员2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重点工作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县林草局工作开展林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职责职能,整理归纳出2020年林场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度收入合计747009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4503.12元,占总收入的770.17%;其他收入1705587.46元,占总收入的22.83%。与上年对比增加1075306.52元,增长16.82%,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280.94元,其他收入增加1110587.46元。
②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20年度支出合计6762451.50元。其中:基本支出5764503.12元,占总支出的85.24%;项目支出增加997948.38元,占总支出的14.76%;与上年对比增加436028.36元,增加6.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0280.94元,包括人员经费增217895.99元,日常公务经费减少2384.95元;项目支出增加656309.3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预算管理制度,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预算编制原则,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总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场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项指标体系来做总体评价和评分。四大项指标具体细化为:投入15分(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自评得分12分(目标明确得7分、预算编制科学得3分、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得2分);过程30分(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自评得分30分(严格预算执行得5分、严格结转结余得3分、项目组织良好得3分、“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得4分、管理制度健全得6分、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得6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得3分);产出30分(职责履行30分),自评得30分(机构健全得10分、分工明确得10分、责任落实单位得10分);效果25分(履职效益25分),自评得分25分(经济效益得6分、生态效益得6分、社会效益得6分、社会公众满意度的7分)。自评总得分97分。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准备阶段(2020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11月30日)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③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明确: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②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详实,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
(2)过程情况分析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包括:一是适时、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度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6591069.64元,决算数5764503.12元,差异826566.52元,主要为在职人员普遍调薪增资,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中央等项目支出调整、增加。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91069.64元,决算数为5764503.12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5764503.12元,占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439985.84元,占基本支出94.37%,公用经费324517.28元,占基本支出5.63%)。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执行到位、使用到位,充分发挥预算资金效益。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林场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场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科室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资金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资金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资金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场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