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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20-091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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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提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议,拟订龙陵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管理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龙陵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一是以国家重点造林工程为带动,统筹推进造林绿化与提质增效全面协调发展,加快生态修复步伐,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2019年全县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5.56万亩,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其中: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3万亩,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00%;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完成0.18万亩,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00%;完成国家森林抚育2万亩,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00%;完成义务植树56万株,营造林总投资达3012万元。二是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质量管理理念,充分认识林木种苗质量在造林绿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大力推广优良苗木造林,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2019年采育优良种子9987公斤,澳洲坚果穗条10万条、美国山核桃穗条1万条;培育苗木344亩、3590万株;完成项目造林地块及义务植树苗木调运种苗237098株;种植旱冬瓜苗木7110株;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份(新办证),办证率为100%;开展县内圃地苗木质量检查1次,检验苗木12个苗批,苗批合格率达100%;开展县辖区内绿化苗木生产供应情况调查,共调查苗圃14个,涉及树种58个。

2.培育林业新型主体,发展壮大林下产业。一是加快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为重点,积极培育新型林草产业经营主体。2019年全县已创建石斛企业155家,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105个,出资总额4952.67万元,社员10000余人,带动农户数20000余户,其中:桃核种植专业合作社25个、草果种植专业合作社8个、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37个、重楼专业合作社11个、中药材种植合作社8个、糯橄榄、竹笋、棕树种植专业合作社6个,林下养殖专业合作社4个,食用菌专业合作社6个。现有市级林农示范社23家,省级林农专业示范合作社25家,国家级林农专业示范合作社4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0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4家。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凸显龙陵绿色经济增长点。2019年新植石斛面积90万平方米,占下达任务的100%,全县石斛净栽培面积累计达900万平方米,实现石斛鲜条产量3600吨,农业产值5.1亿元,石斛从业农户达12000多户。三是核桃、澳洲坚果、糯橄榄产业稳固发展。2019年,全县累计核桃种植达51.3万亩,产业受益10个乡镇106个村,涉及农户34465户171749人;全县累计澳洲坚果种植4.58万亩,受益7个乡镇29个村179个村民小组6441户25180人;全县累计糯橄榄种植达2.54万亩,受益6个乡镇24个村124个村民小组4213户13503人。四是草果传统产业巩固提升。2019年全县草果种植面积累计达5.44万亩,草果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愈发明显。

3.夯实森林资源管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一是更加突出对林地和林木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林草行政案件151起,案件查处率100%,处罚153人,责令补种树木67740株,收回林地61亩,收缴罚没款1031869.4元,(其中:滥伐林木案件立案108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立案43起),未发现错案或以罚代刑的案件,未被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二是依法依规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主动服务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组织申报县内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招商引资企业征占用林地手续,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2019年,共审核(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报件33件,已获批20件,正在办理过程中13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我县使用林地手续的20件,涉及林地面积113.8370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59.1422万元,其中:永久占用林地15件,占用林地面积99.905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518.1643万元;临时占用林地2件,临时占用林地面积2.4492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40.9779万元;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3件,批准占用林地面积11.4825公顷。三是强化林木采伐审核审批服务。2019年全县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944份,发证采伐量58741.48立方米,出材量32933.9立方米。其中:仅占限额办理2039份,发证采伐量43239.84立方米,出材量23257.5立方米;经依法批准征占用林地不占限额计划办理103份,发证采伐量5782.6立方米,出材量2982.2立方米;非林地林木不占限额计划办理797份,采伐量8705.44立方米,出材量6109.3立方米; 专项追加限额办理5份,采伐量1067.6立方米,出材量584.9立方米。

4.强化资源保护管理,守护生态安全屏障。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标准,筑牢“无火就是功、有火必是过”的责任意识,通过采取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加大违规用火查处力度等措施,健全和完善火源管理制度,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2019共签订各类责任状、承诺书77747份,发布《通告》、《禁火令》5474份,发放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1500多份,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77362册、传单15万多份,制作横幅警示标语586条,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60多天次,发布森林防火警示信息380多条,印制森林防火作业本2万份,防火警示“名片”2万张,成立防火督查组15支46人,行动组41支200人,办案组19支61人,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283起,处罚处理人数285人,罚款97560元,野外违规用火案件查处率达100%,派出的防火检查、巡查组达88支、参与人员369人,排查整改火险隐患17处,2019年我县无一例森林火灾发生,没有卫星热点反馈,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林火控制指标。二是抓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检疫、防治工作,为我县林业发展、林农增收、生态良好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2019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全年办证调运检疫份数为2507份,其中:木材及林产品2474份(县内2357份、复检117份),石斛18份、大竹18吨。木材调运检疫3.6517万立方米,复检木材0.3137万立方米,苗木146.4485万株,石斛(含鲜条、枫斗)131.45吨。三是加大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管理力度。2019累计出动野保宣传车辆314车次,书写临时标语1260余条,开展宣传培训21场次,参训人次5000余人,发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国际湿地日”等宣传单57200份,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湿地保护宣传作业本8000本;共救助野生动物88只(条),涉及熊猴、蜂猴、猕猴、灰林鸮等;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户18户,共养殖野生动物5673只(头),涉及棘胸蛙、环颈雉、中华竹鼠、豪猪等品种;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21件,造成经济损失1021969.15元,办理赔付款75万余元并完成2018年3、4季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兑付工作;推动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后续工作,完成古茶树调查2255株;启动实施保山市龙陵怒江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工作。四是着力抓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2019年龙陵县公益林管护面积38.604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7.75万亩、省级公益林10.23万亩、县级公益林0.6242万亩),2019年获得补偿资金共计462.38万元。实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的面积为173.9963万亩,涉及农户52659户(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245户),获得上级补助资金2624.5万元。

5.推进惠民政策落地,抓实林业扶贫工作。一是林业贷款贴息惠民政策再创佳绩,2019年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3629.69万元,涉及409户,兑付贴息资金340.224万元,其中:林业大额贷款8960万元,涉及13户企业,兑付贴息242.7613万元,林业小额贷款4669.69万元,涉及396户,兑付贴息97.4627万元(其中:涉及建档立卡户98户,350人,贷款778.4万元,兑付贴息15.2854万元,主要用于发展重楼40户,种植面积77.5亩,贷款317.5万元,贴息6.3575万元;发展石斛58户,种植面积173亩,贷款460.9万元,贴息8.9279万元)。二是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扶贫工作。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全县共聘用67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获得管护补助资金674万元,使674户家庭年增收1万元。三是产业扶贫成效显著。全县参与石斛种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266户443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157.19万平方米,占种植总面积的13.7%,从事石斛枫斗加工4139人;核桃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9507户39348人,面积4.52万亩,占核桃种植户的27.6%,占种植面积的9%;澳洲坚果产业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210户9318人,涉及面积1.0703万亩;糯橄榄产业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59户1267人,涉及面积2564亩。四是脱贫攻坚扎实有效。林草系统围绕“摸清底子、找准路子、迈好步子”工作思路,结合挂联村实际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把脱贫攻坚发力点放在“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上,主动用好用活干部职工的“帮贫帮困”之手,运用“爱心引擎”传递好“自强、诚信、感恩”正能量,助力于精准脱贫。2019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累计抽调业务骨干14人长期驻村工作(其中5人担任各贫困村第一书记),不定期组织10人以上工作组165人次参与驻村扶贫工作。截至目前结对帮扶的5个贫困村396户建档立卡户中未脱贫户余9户。

6.推进改革创建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新战略,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圆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二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束后,我县坚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对配套改革工作常抓不懈。在抓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这一主题,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2019年共办理林权初始登记20起、面积0.46万亩,林权更正登记31起,林权变更登记66起,遗失补证登记18起,注销登记1起,发放林权证178本;办理林权流转登记21起,流转面积0.059万亩,流转金额66.2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业务1起,抵押面积0.00478万亩,抵押贷款金额50万元;受理各类林权纠纷2起,目前正在调解中。三是积极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起草制定了《龙陵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推动《龙陵县省级森林县城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通过评审,及时有序完成县树、县花评选工作,确定云南樟、石斛花为“县树”“县花”,目前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的前期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7.规范推进基层党建,抓实阵地队伍建设。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林草原系统基层党建质量,认真安排部署2019年林草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工作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取得实效。二是聚焦理论学习,着力抓实教育培训。创新学习教育机制,创新周一集中学习方式方法,拓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党课,2019年共组织周一集中学习30余场次,参学人员达1800余人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参学人员300余人次,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研讨)3次,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9次,撰写了交流发言材料 40余篇、心得体会71篇。三是聚焦机构改革,完成党组织设置转隶。完成了各党支部的撤销与新建工作,目前全局7个党支部已按要求程序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31名,其中书记7名,副书记2名。四是聚焦“五个基本”,推进规范化达标创建。完成2019年涉及的2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验收工作。五是聚焦“项目清单”,有力推进“五个专项整治”。2019年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完成转正党员2名,局党组全体党员按时交纳党费19400余元。六是聚焦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党建系列培训。2019年依托龙陵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县级示范培训班,完成培训党员40余人。七是聚焦“互联网+党建”,拓展党建工作阵地。积极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学习强国APP”开展党建工作。目前,118名党员“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全部在3000分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49,867,622.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67,622.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180,933.65元,减少42.05%。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收入36180933.65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2265006.13元,主要是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增加收入3289440.37元、行政运行减少收入4434.24元、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减少收入1000000元、亮山林场森林防火补助经费减少收入2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收入121872.72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增加收入82474元、养老保险政策配套资金减少收入204346.72元。

3.卫生健康支出资金,增加收入860858.23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增加收入860858.23元。

4.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减少收入48201276.2元,主要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减少收入3886666.2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减少收入73201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及中央森林防火营房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208810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减少收入29957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收入285000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减少收入40000元、新一轮退耕还草资金减少收入4250000元。

5.农林水支出资金,增加收入9016350.91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减少收入1486262.44元、林场运行经费减少收入4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收入1299732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增加收入430460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收入871731元、森林防火经费减少收入40550.14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减少收入9120864.77元、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资金增加收入4002700元、林业工作经费减少收入215566.54元、林场管理费减少收入120000元、生态护林员管护费增加收入583333.8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增加收入14955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55,619,533.87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088.21元,占总支出的20.32%;项目支出44,318,445.66元,占总支出的79.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89101.41元,减少34.73%。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支出29589101.41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支出2265006.13元,主要是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增加支出3289440.37元、行政运行减少支出4434.24元、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亮山林场森林防火补助经费减少支出2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21872.72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增加支出82474元、养老保险政策配套资金减少支出204346.72元。

3.卫生健康支出资金,增加支出860858.23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增加支出860858.23元。

4.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4295370.2元,主要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886666.2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7022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及中央森林防火营房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208810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9957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支出15000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减少支出1994元、新一轮退耕还草资金减少支出2000000元。

5.农林水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8297722.85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减少收入1486262.44元、林场运行经费减少支出400000元、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000000元、造林补贴资金减少支出105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支出992183.88元、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5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减少支出656265.64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支出871731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减少支出40550.14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减少支出9120864.77元、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资金增加支出4002700元、林业工作经费减少支出215566.54元、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360000元、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947500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减少支出40000元、林场管理费减少支出120000元、生态护林员管护费增加支出583333.8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067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01,088.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1711.17元,减少6.2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支出442044.6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支出170259.19元、津贴补贴增加支出758245.31元、奖金增加支出770687.57元、绩效工资减少支出2886484.8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支出219800.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支出465361.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支出395496.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支出104190.5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支出421194.48元。其中:办公费增加支出84955.22元、印刷费减少支出6192元、水费减少支出2814元、电费减少支出7532.26元、邮电费减少支出5395.26元、差旅费增加支出8924元、会议费减少支出12703元、培训费减少支出654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90059.2元、专用材料费减少支出19726元、劳务费减少支出8370.06元、工会经费减少支出126565.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50041元、其他交通费减少支出27921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支出111528元,其中:抚恤金增加支出108703元;生活补助增加支出2825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18,445.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37390.24元,减少39.2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支出2269440.37元,主要是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增加支出3289440.37元、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亮山林场森林防火补助经费减少支出20000元。

2.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4295370.2元,主要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886666.2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7022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及中央森林防火营房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208810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9957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支出15000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减少支出1994元、新一轮退耕还草资金减少支出2000000元。

3.农林水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6811460.41,主要是林场运行经费减少支出400000元、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000000元、造林补贴资金减少支出105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支出992183.88元、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5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减少支出656265.64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支出871731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减少支出40000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减少支出9120864.77元、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资金增加支出4002700元、林业工作经费减少支出215566.54元、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360000元、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947500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减少支出40000元、林场管理费减少支出120000元、生态护林员管护费增加支出583333.8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067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19,53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89101.41元,减少34.73%。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支出2265006.13元,主要是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增加支出3289440.37元、行政运行减少支出4434.24元、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亮山林场森林防火补助经费减少支出2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21872.72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增加支出82474元、养老保险政策配套资金减少支出204346.72元。

3.卫生健康支出资金,增加支出860858.23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增加支出860858.23元。

4.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4295370.2元,主要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886666.2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7022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及中央森林防火营房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208810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9957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支出15000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减少支出1994元、新一轮退耕还草资金减少支出2000000元。

5.农林水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8297722.85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减少收入1486262.44元、林场运行经费减少支出400000元、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000000元、造林补贴资金减少支出105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支出992183.88元、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5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减少支出656265.64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支出871731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减少支出40550.14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减少支出9120864.77元、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资金增加支出4002700元、林业工作经费减少支出215566.54元、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360000元、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947500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减少支出40000元、林场管理费减少支出120000元、生态护林员管护费增加支出583333.8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067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89,44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支出3289440.37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1,25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77807.24元、死亡抚恤金支出26345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0,85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0858.2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391,3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9%。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支出3270000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支出51023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出19003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1,636,674.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998971.74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3134499.94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支出2288850元、森林防火资金支出758949.86元、林业工作经费支出544233.46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支出14955100元、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资金支出9000000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支出1372735.23元、生态护林员管护工资支出583333.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033.00元,完成预算的11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140.00元,完成预算的16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93.00元,完成预算的41.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于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次数增多,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52140元;

(2)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减少支出29107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1,683.20元,下降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041.00元,增长6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724.20元,下降81.4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于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次数增多,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增加支出50041元。

(2)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减少支出91724.2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40.00元,占86.35%;公务接待费支出20,893.00元,占1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2,14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全县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8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142.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1194.48元,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增加84955.22元;

(2)印刷费,减少6192元;

(3)水费,减少2814元;

(4)电费,减少7532.26元;

(5)邮电费,减少5395.26元;

(6)差旅费,增加8924元;

(7)会议费,减少12703元;

(8)培训费,减少6547元;

(9)公务接待费,减少90059.2元;

(10)专用材料费,减少19726元;

(11)劳务费,减少8370.06元;

(12)工会经费,减少126565.92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0041元;

(14)其他交通费,减少27921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259211元;

(2)水费支出3927元;

(3)电费支出22760.34元;

(4)邮电费支出43721.82元;

(5)差旅费支出187166元;

(6)公务接待费支出20893元;

(7)专用材料费支出1200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40元;

(9)其他交通费支出2812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36306559.91元,其中,流动资产25903801.99元,固定资产10388028.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729.8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019890.2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673964.86元,固定资产减少135365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7729.83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林业贷款贴息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大额林业贴息项目12个;以前年度大额贷款余额11家;农户和林业职工376户(建档立卡户98户343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9年财政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财农〔2019〕22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099410元;龙财农〔2018〕17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09140元,龙财涉农〔2019〕12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涉农资金108.03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林业贴息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拨付林企业、农户、林业职工贴息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完成数量指标。2019年完成林业贴息大额项目12个,续建项目11个;实现林业贷款贴息的农户和林业职工376户,续贷283户。二是项目完成质量指标。严格按照林业贴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实施。并不定期进行项目监督。完成率100%。三是项目实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已全部实施结束,完成率100%。四是项目成本指标。项目贴息标准为3%。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通过林业贴息贷款实施,给企业创造利润,并带动周边农户是农民增加收入,二是社会效益,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问题,有利于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及和谐的社会建设。三是生态效益,有效带动了全县10乡镇贫困山区石斛、重楼、草果、核桃、中草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石斛、重楼、草果、核桃、中草药种植,有效保持了水土,绿化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实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进一步加速了石斛、重楼、中草药等产业化进程,推进林产业向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并有效带动10个乡镇林产业种植,积极引导贫困山区林产业的良性发展,有效解决剩余劳动力,真正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领整个项目。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四是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

(2)建议: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林业贴息贷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不定期督促企业项目实施情况;实行目标化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积极扶持和推动产业建设;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科技管理水平。为确保项目质量,在申报项目过程中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择优筛选。使上报实施的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缓解资金压力,减轻利息负担,提高经济效益,又能充分体现了贴息贷款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林企、农民、职工增收,项目增效,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检查、督促、调研、协调,确保林业贴息贷款资金按林业部门的要求落到实处。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全县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建设 15 个石斛枫斗加工厂,覆盖龙山、象达、腊勐、龙新、龙江、勐糯、碧寨、镇安、平达 9 个乡(镇),15 个村委会。分别为:龙山镇芒麦村、户孔村、尹兆场村、核桃坪村,镇安镇正平村,象达镇甘寨村、朝阳社区、象达社区,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新乡绕廊村、蚌渺村,龙江乡新寨村,勐糯镇宁馨小区,平达乡平达社区,碧寨乡坡头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9年财政林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涉农〔2019〕12号、龙财涉农〔2019〕16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龙陵县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9000000.00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云南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云南省扶贫项目“四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其它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专项审计制和项目验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15个枫斗加工厂已全部完成主体设施建设。二是质量指标,15个枫斗加工厂全部实现工程建设完工,并进行了检查验收。三是时效指标,项目完成15个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完成率100%。四是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一方面解决了龙陵县石斛枫斗加工质量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龙陵县从事石斛枫斗加工的就近务工问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股金收入、劳务收入和教育培训三种扶贫方式有机结合,实现贫困人群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项目覆盖乡镇数9个,覆盖贫困村、社区数15个;覆盖建档立卡户数900多户;覆盖建档立卡户人数3000多人。二是可持续影响指标:石斛枫斗加工厂建成后,能使用15年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股金收入、劳务收入和教育培训三种扶贫方式有机结合,可以使1538户5484人口受益。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一是场地选择条件不一,有几个场地施工难度大,进展缓慢;二是规划设计不够细致,修改完善不及时,监理方对施工方监管不严格,出现管理脱节;三是项目资金不足,不能进行高标准建设。

(2)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好中标方对项目的管理,监督好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学习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管理经验。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项目效益;要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拨付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财建〔2019〕27号下达2019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90000.00元,龙财预〔2019〕40号下达2019年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668949.86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部门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安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11次以下,当日火灾扑灭率达98%以上。二是时效指标,按照工作开展情况、进度及时完成森林防火各项资金支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林区及周边区域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1)经验:各级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为龙陵森林防火工作夯实了基础。

(2)问题和建议:省、市下达森林防火经费有限,县财政资金困难,难于配套,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大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力度,为开展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森林草原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龙陵县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0.23万亩,其中:龙山镇1.7557万亩、镇安镇1.0419万亩、龙江乡0.2188万亩、腊勐镇1.3947万亩、碧寨乡1.7951万亩、勐糯镇0.2829万亩、木城乡1.3152万亩、平达乡0.3959万亩、龙新乡0.5623万亩、象达镇0.313万亩、三江口林场1.1545万亩。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7.75万亩,其中:勐糯镇1.9708万亩、腊勐镇0.3497万亩、平达乡0.3642万亩、木城乡1.0949万亩、龙山镇0.0536万亩、碧寨乡0.8468万亩、亮山林场10.1959万亩、三江口林场7.3151万亩、管护局5.5590万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9年财政林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农〔2019〕5号、龙财农〔2019〕23号、龙财农〔2018〕8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34499.94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政策,确保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完成数量,完成全县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0.23万亩。其中:龙山镇1.7557万亩、镇安镇1.0419万亩、龙江乡0.2188万亩、腊勐镇1.3947万亩、碧寨乡1.7951万亩、勐糯镇0.2829万亩、木城乡1.3152万亩、平达乡0.3959万亩、龙新乡0.5623万亩、象达镇0.313万亩、三江口林场1.1545万亩。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7.75万亩,其中:勐糯镇1.9708万亩、腊勐镇0.3497万亩、平达乡0.3642万亩、木城乡1.0949万亩、龙山镇0.0536万亩、碧寨乡0.8468万亩、亮山林场10.1959万亩、三江口林场7.3151万亩、管护局5.5590万亩。二是项目完成质量,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全县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公益林真正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了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三是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已全部实施结束。四是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解决了森林管护经费短缺问题;通过管护责任区进一步优化,减少了管护人员聘用数量,大大节约了管护成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一方面管护补偿政策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依托管护的森林资源,积极开展合理经营利用,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中药材、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必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与生态发展产业化的有机统一。二是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全县森林资源管护不论是人们的认识和工作氛围,还是管护力量、方式、强度、效果都将发生可喜的变化。三是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公益林是结构最复杂、群落最稳定、生物量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功能最强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建造固定的管护标志碑,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公益林的保护和补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有关规定、制度深入群众心中,广泛争取广大群众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公益林停伐保护补助偏低,影响群众经营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建议逐步增加公益林补偿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农管护积极性。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一是只有加强林业生态保护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才能够顺利实施;二是只有不断增加林农收入,切身保障林农利益为出发点才能够有效实施森林生态补偿项目;三是只有进一步将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林农,增加林农收入才能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在最广大林农群众的心里上落地生根。四是只有进一步与时俱进完善管护制度建设才能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的顺利实施。

(2)问题和建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偏低,影响群众经营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建议逐步增加公益林补偿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农管护积极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全县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173.9963万亩。按权属分:国有1.1563万亩,其中:三江口国有林场0.2892万亩、亮山国有林场0.3155万亩、大坝国社联营林场0.0617万亩、小黑山管护局0.0454万亩、勐糯镇0.3176万亩、平达乡0.1269万亩;集体172.84万亩,其中:龙山镇19.757万亩、镇安镇12.8134万亩、龙江乡12.334万亩、腊勐镇9.0547万亩、碧寨乡15.9610万亩、勐糯镇10.105万亩、木城乡19.3951万亩、龙新乡17.2639万亩、象达镇32.7353万亩、平达乡23.4206万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8年财政林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农〔2018〕5号、龙财农〔2018〕25号、龙财农〔2018〕24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20057400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天然林停伐保护相关政策,确保全县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完成数量。完成全县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173.9963万亩。按权属分:国有1.1563万亩,其中:三江口国有林场0.2892万亩、亮山国有林场0.3155万亩、大坝国社联营林场0.0617万亩、小黑山管护局0.0454万亩、勐糯镇0.3176万亩、平达乡0.1269万亩;集体172.84万亩,其中:龙山镇19.757万亩、镇安镇12.8134万亩、龙江乡12.334万亩、腊勐镇9.0547万亩、碧寨乡15.9610万亩、勐糯镇10.105万亩、木城乡19.3951万亩、龙新乡17.2639万亩、象达镇32.7353万亩、平达乡23.4206万亩。二是项目完成质量。我县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全县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天然林真正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了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三是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正在实施。四是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实施,一方面解决了森林管护经费短缺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管护责任区进一步优化,减少了管护人员聘用数量,大大节约了管护成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一方面,管护补偿政策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依托管护的森林资源,积极开展合理经营利用,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中药材、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必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与生态发展产业化的有机统一。二是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的实施,全县森林资源管护不论是人们的认识和工作氛围,还是管护力量、方式、强度、效果都将发生可喜的变化。三是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天然林是结构最复杂、群落最稳定、生物量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功能最强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建造固定的管护标志碑,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天然林的保护和补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有关规定、制度深入群众心中,广泛争取广大群众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天然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偏低,影响群众经营管理天然林的积极性,建议逐步增加天然林补偿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农管护积极性。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一是只有加强林业生态保护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才能够顺利实施;二是只有不断增加林农收入,切身保障林农利益为出发点才能够有效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三是只有进一步将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林农,增加林农收入才能将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在最广大林农群众的心里上落地生根;四是只有进一步与时俱进完善管护制度建设才能确保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2)问题和建议: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偏低,影响群众经营管理天然林的积极性,建议逐步增加天然林补偿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农管护积极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生态护林员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通过选聘67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划分管护责任区674个,实行专业管护和联合管护,促进龙陵县143万亩人工林及其它林地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充分发挥,管护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我县制定了《龙陵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方案》,抽派专人组成选聘工作组,遵照公告、报名、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的程序开展了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确保了选聘工作的顺利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预〔2018〕42号、龙财预〔2019〕67号、龙财预〔2019〕57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3853333.8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资金的使用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森林资源管护面积143.2万亩,涉及10个乡镇,2019年度全县聘用生态护林员共计674人,管护补助资金3853333.8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直接增加了龙陵县674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674万元的经济收入,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脱贫提供了经济收入保障。带动项目区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和管护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得到进一步充分发挥,项目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通过生态护林员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促进龙陵县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效开展,该项目已成为龙陵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龙陵县脱贫攻坚工作夯实了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边疆农村年轻劳动者多出外务工,部分农村身体健康的群众年龄超过60岁劳动能力强的,因超过60岁不符合选聘条件被项目排除在外的人群在广大农村存在很大一部分,针对边疆县区农村聘用管护人员年龄应放宽到65岁。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议:一是按照建设一支专业管护队伍的要求,加强对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在精准识别上下足功夫,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结合森林管护体系建设,把具有一定管护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聘任为新的护林员,实现应聘则聘,在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上,充分发挥林业系统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林业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省、市、县财政清分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662175.6元,县财政下达其他林业工作经费563236.46元,资金主要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产业发展、省级森林县城及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林业发展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9年财政林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综〔2019〕31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662175.6元,以龙财农〔2018〕15号、龙财综〔2019〕30号、龙财综〔2019〕17号文件下达林业和草原局其他林业工作经费563236.46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完成数量,完成森林资源管护334.74万亩,完成营造林面积5.56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3万亩、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完成0.18万亩、完成国家森林抚育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6万株)。二是项目完成质量,我县林业发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全县森林面积得到有效管护,真正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了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可以依托管护的森林资源,积极开展合理经营利用,发展林下森林食品、中药材、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必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与生态发展产业化的有机统一。二是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全县森林资源管护不论是人们的认识和工作氛围,还是管护力量、方式、强度、效果都将发生可喜的变化。三是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杜绝乱砍滥发,对恢复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具有重大意义。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建造固定的管护标志碑,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及有关规定、制度深入群众心中,广泛争取广大群众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要提早下达项目资金任务,方便项目实施单位抢抓造林季节,顺利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整体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的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以生态惠民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安全生产,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明确建设任务。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认真组织施工,建立工作台账。四是加强监督管理。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重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

(2)问题和建议:一是建议提早下达项目资金任务,方便项目实施单位抢抓造林季节,顺利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二是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构改革后设 14 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局、森林资源管理站、农村能源站、产业站、林权服务中心、林政稽查大队、林火监测中心。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重点工作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开展全县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职责职能,整理归纳出2019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总收入49,867,622.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67,622.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180,933.65元,减少42.05%。

2.2019年度总支出55,619,53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619,533.87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11,301,088.21元,占总支出的20.32%;项目支出44,318,445.66元,占总支出的79.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89101.41元,减少34.7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项指标体系来做总体评价和评分。四大项指标具体细化为:投入15分(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自评得分12分(目标明确得3分、预算编制科学得2分、确保重点支出安排得3分);过程30分(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自评得分29分(严格预算执行得4分、严格结转结余得3分、项目组织良好得3分、“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得4分、管理制度健全得6分、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得6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得3分);产出30分(职责履行30分),自评得30分(机构健全得10分、分工明确得10分、责任落实单位得10分);效果25分(履职效益25分),自评得分25分(经济效益得6分、生态效益得6分、社会效益得6分、社会公众满意度的7分)。自评总得分96分。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实施阶段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③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2)根据各股室及项目科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9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股室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资金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资金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资金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