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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19-092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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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政策方针,了解反映群众在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制定林场林业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或组织职工个人或单位开展各项林业产业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管护等林业生产建设工作,掌握辖区内林木资源消长状态。

(4)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

(6)开展林木资源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林场以党建为抓手“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实现了队伍建设和工作双赢的目标,根据与县林业局党委、林业局签订的《龙陵县林业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共龙陵县林业局委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及每月“党员日”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认真完成林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目标。

2、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

2018年,林场采取集中学习、原文印发、手机微信等形式认真开展好全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学习中央、省、市、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林业局党委、县林业局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林下产业发展、林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场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3、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大坝林场无森林火灾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给的受害森林面积不超过1公顷,森林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在80%以上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为确保顺利完成2017至2018年度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林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2)贯彻落实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岗位培训;

(3)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防火期,翻新森林防火警示宣传牌21块,对过往人员及林区作业人员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3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宣传266台次,坚持森林防火信息、公益广告宣传。森林防火期,林场共利用平台进行森林防火宣传16条、报送防火信息5期。发宣传短信16条,刷写临时性标语45条,临时性宣传牌3块,挂宣传横幅11条,在林点、公路边悬挂五彩旗20套,开会议31次、组织培训2次,发放粘贴各级政府通告命令83份,《致上坟人员的公开信》539份、《警示宣传手册》50本、保山市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操作手册》5本、宣传单3000份、户主通知书200份,进行防火期林场参与了相邻林业站的“五个一”防火宣传,出黑板报6期,防火宣传卡片200张,发放森林火灾保险手册5本,野外用火宣传,与农户签订抵制野外违规用火承诺书194份。各林区加大巡护力度,对过往人员及林区作业人员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3000余人次。

(4)细化责任,层层落实;

县林业局与林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1份,结合林场实际,对林场职工森林防火工作做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共签订林防火工作承诺书8份、干部职工森林防火责任书13份、与护林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4份,与林区作业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份,共收取保证金1.0万元,严格执行了抵押金制度和奖惩制度。三个林区与林缘周边村寨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4份161户;

(5)制订计划,加强防控;

(6)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能力;

(7)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8)深入督促检查,加大火险排查;

(9)建立健全联防机制,与林缘乡林业站签订联防协议2份;

(10)加大投入,增配人员,加强储备物资管理;

(1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12)严格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4、林场改革工作

按中央、省、市、县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要求,林场认真开展改革工作,已通过了省级验收,并取得了98分的好成绩。

(1)林场性质定位。根据林区分布的实际情况,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界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

(2)明确权属管理。完成栽植界桩100颗,新挖界坑100个,清理壕沟界线16608.5米;正在申请核发邱家寺林区李家大箐林权证0.07万亩、新塘房林区黄草坝片区农地森林林木权证0.11万亩,进一步明确了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权属界线,为更好地管护好林场森林资源,增加联营农户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下了基础。

(3)理顺零星国有林管理。将由于历史原因未纳入林场管理的镇安镇人民政府代管的1648.5亩并入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管理,重新确定林场管辖范围。

(4)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考核制度。

5、林政管理工作

(1)认真学习林政相关法律法规

林场认真抓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2)认真做好森林伐区管理工作

林场认真做好2018年新塘房吴四方田伐区管理工作,做到了按质按量进行林木采伐、采伐剩余物处理规范,达到伐区管理的各项要求,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3)在龙陵县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及支持下,大坝林场林区警务室在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中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确保林场林地和森林资源安全。

林场成立警务室专项领导小组,一是清查辖区内有无毁林采石采砂和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要求各林区护林员加强巡护,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争取各投山林农及周边群众的支持,共同监督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经清查林场不存在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情况。

6、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

一年来,林场认真组织好干部职工搞好相关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业务水平,对设立的华山松木蠹象5个监测点,定期与不定期地搞好监测,发现病情及时上报,并做好防治工作,森防管理人员及时做好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内业材料的上报工作。通过监测,在我场辖区范围内,无华山松木蠹象、松材线虫害、微甘菊等有害生物发生,确保了林场辖区范围内无有害生物发生,有效地保护了林场的森林资源。

7、林下产业工作

为确保林场林下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018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做好林场1000亩草果、52亩仿野生石斛、2.5亩重楼的抚育管理工作;

(2)新建林下红菌保护培育基地1个,面积7亩;

(3)林下新植重楼10亩。

8、野保宣传工作

号召全场干部职工参与“爱鸟周”宣传工作,让大家知道候鸟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从而参与爱鸟护鸟,建设“美丽龙陵”;宣传不参与捕杀及食用野生动物,要保护野生珍稀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9、公益林天然林管理

大坝林场于2018年在打摩山区划省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1535亩,2018年1月于县林业局签订有效期3年的管护合同,林场于2018年1月招聘一名护林员,并与护林员签订了1年的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管护合同,明确了护林员的管护区域、职责和需要完成上交的各种内业材料,林场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及收集相关材料,每月按时进行检查考核,监督护林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0、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县林业局的要求,结合林场实际,林场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林场2018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林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建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完善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林场安全生产工作步入制度化管理,主要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制度及自查方案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三是与全场干部职工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14份,交通安全责任书11份(其中程云武于2018年6月14日违规扣分满12分,龙陵交警大队暂扣驾驶证,林场现已此职工解除责任关系),严禁赌酒和赌博承诺书14份,辑枪治爆承诺书14份,明确责任确保平安;四是组织人员对林场各林区进行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四是采取书面通知、手机短信提示等的形式加大提醒,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出行的意识。

11、收入分配及与投山林农联系工作

(1)严格按联营合同的规定及时兑付投山乡、村、农户的各种收入。

(2)林场采取电话、座谈的方式加强与投山林农之间的联系、沟通,对于林农反映的问题,林场都高度重视给予积极处理,联营村、组均对林场的工作表示满意。

12、老干工作

林场非常关心退休干部职工,在春节分别对退休职工进行慰问,认真了解每一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受到单位给予的关怀。

13、精准扶贫攻坚工作

林场精准扶贫工作挂钩镇安镇大坝村25户建档立卡户,在扶贫工作上林场严格执行5+2工作模式并严格开展“三同”工作,采用林场筹一点、职工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方式用心、用情、用力为挂包户解决实际困难。2018年主要做了以下帮扶工作:林场全体职工积极响应捐款2800元建立“爱心超市”,为挂钩户购买防贫保险2500元。计划筹资8400元,解决帮扶户打顶棚问题。

14、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帮助下,2018年林场自筹资金2.5万元、天然林保护项目经费3.18万元,共维修森林防火通道37.8公里;投入天然林保护项目经费27.65万元,用于邱家寺瞭望台场地硬化和道路硬化2.4公里,有效地改善了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为进一步开展好林场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1、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31,60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605.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3216.16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收入5896元;

2.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收入327320.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1,605.72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605.7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3216.16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支出5896元;

2.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27320.1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1,605.72元。与上年对比333216.16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支出5896元;

2.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27320.16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0%,人均121388.7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0%,人均6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60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3216.16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支出5896元;

2.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27320.1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5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25715.2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及遗属补助2288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83,00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3%;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17,642.85元,完成预算的-2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78.85元,完成预算的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4.00元,完成预算的-77.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5000元,支出决算15378.85元,超预算378.85元,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老旧,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4元,节约7736元,2018年度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是因为本年度按照中央八项制度规定,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457.15元,下降-2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21.15元,下降-1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36.00元,下降-68.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421.15元,是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公车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5036元,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78.85元,占87.17%;公务接待费支出2,264.00元,占12.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78.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78.8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6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本单位工作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资产总额11,486,447.94元,其中,流动资产1,307,726.24元,固定资产1,226,661.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8,952,060.29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0,783.7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60,205.44元,固定资产增加564,421.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695,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86447.94

1307726.24

1226661.41

860173.41

37998

328490

8952060.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2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2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用于单位办公用电脑及复印机采购支出60600元;单位办公用数码相机采购支出15000元、管护站点用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支出17655元;林区管护用摩托车采购支出24000元;管护站点太热能路灯采购支出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2018年无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属于县财政补助拨款事业单位,属于县林业局二级单位,内设4个办公室,即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公益林办公室;三个林区管护站,即达摩山管护站、邱家寺管护站、新塘房管护站。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职责职能,整理归纳出2018年龙陵县大坝国社联营林场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8年总收入18360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605.72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0%。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33216.16元,增长率22.23%。

2.2018年总支出18360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3605.72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83605.7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333216.16元,增加22.2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11月30日)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③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接受监督检查。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2)根据单位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 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股室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资金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资金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资金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