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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2019-091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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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科技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49901000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的通知》(龙机编发〔2012〕1号)精神,设立龙陵县石斛研究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一是负责石斛相关的科学研究,开展大田生产示范,研究种植新技术和管理新方法,解决石斛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让科学研究为产业服务;二是负责种苗繁育,选育石斛优良品种,为我县石斛种植户提供优质、价廉的石斛种苗;三是负责石斛质量检测检验服务,提供石斛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质量检测检验服务;四是负责收集整理石斛科研信息及市场动态,为广大种植户和商家提供信息服务,为我县石斛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让市场成为产业发展的导向;五是负责石斛新产品研发,提升石斛附加值,努力打造“中国紫皮石斛之乡”知名品牌;六是负责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讨,并将学术成果在期刊、专著、网络等媒介上进行共享,使科研与产业相互促进。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初具规模

(1)初步形成了收集、保存、鉴定、研究、创新、利用的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模式。截至目前,收集区共收集191个石斛品种,石斛属外其它兰科植物61属280种,兰科外其它药用植物38 种。

(2)持续开展以兰科植物为主的药用植物资源调查及收集,对县域和县外27个县乡开展了共计60余天的调查,共收集种质940份,普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开展所收集种质均迁入“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保存。同时持续对所收集现花种质进行鉴定,目前共收集药用植物种质1234份,完成509种现花种质鉴定。

(3)规划建设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增湿系统及沟渠。规划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32263.82平方米(48.4亩),灌溉水渠总长度为1728.28米,水池173.35平方米,有效容积259.86立方米。

2.以提高科研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与高校科研团队合作

(1)继续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组织实施好国家重点项目铁皮石斛大健康产品研发、云南省重大科技专项“滇龙胆、砂仁等12种重要中药材种植与初加工技术升级及应用”子课题“紫皮石斛林下种植技术集成及产业化”项目和鼓槌石斛花、紫皮石斛茎新食品原料申报项目等工作。

(2)石斛研究所综合实验室建设基本完成,可以正常运行。

(3)所长赵菊润同志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3.措施到位,重点任务推进有力

(1)经过调研、采样、送检、数据汇总分析、初稿拟定、专家评审、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2018年1月19日,云南省卫健委正式公布DBS 53/027-2018《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2018年2月19日正式实施。

(2)紫皮石斛花、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经国家卫健委批复同意,云南省卫健委下发《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任务书》(云卫〔2018〕DB001),正式委托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承担《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紫皮石斛花、叶》的制定任务,紫皮石斛花、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正式进入标准制定阶段。

(3)选育2个新品种和3个优良无性系。“龙紫2号”“龙紫4号”经云南省林业厅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公室注册登记为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龙紫2号”和“龙紫3号”经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为云南省林木良种;“龙紫5号”优良无性系目前已通过省专家组现场审查,等待评审。

(4)龙陵紫皮石斛科学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在石斛保护研究中心顺利展开。

4.抓住机遇乘势发力,项目工作有序实施

(1)云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紫皮石斛林下种植技术集成及产业化》项目顺利实施,积极组织项目参与单位龙陵县林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和龙陵县云彩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紫皮石斛良种繁育基地和林下种植示范及推广基地共1000亩,对选育的新品种进行推广示范。

(2)与云南农业大学和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铁皮石斛大健康产品研发》开展铁皮石斛栽培种对比种植实验研究及铁皮石斛花期的观察。

(3)与昆明医科大学合作开展的《紫皮石斛有机栽培技术研究及石斛种源收集》项目于与以兰科植物为主的药用植物资源调查同时开展,现已收集石斛191种。

5.其他工作

(1)《龙陵石斛》2018年第一期、第二期都印刷发行完成。

(2)《一种石斛清洗机》和《一种石斛切片设备》被国家专利总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事业单位: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88,68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681.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7119.04元,减少24.77%,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项目经费收入减少620000.00元,基本支出增加162880.96元,导致总收入减少457119.0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8,681.28元。其中:基本支出948,681.28元,占总支出的68.32%;项目支出4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1.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6562.04元,减少31.77%,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809443元,基本支出增加162880.96元,导致总支出减少646562.0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8,681.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880.96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支出887412.8元,比上年增加17.93%;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1268.48元,比上年增加83.8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6%。人均支出118585.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9443元,减少64.78%,主要原因分析紫皮石斛新食品原料申报项目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80944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8,68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6562.04元,减少31.77%,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809443元,基本支出增加162880.96元,导致总支出减少646562.0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9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33,25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7198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268.48。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42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5424.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0%。主要用于发展石斛产业工作中的各种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53.00元,完成预算的9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53.00元,完成预算的99.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00元,下降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0元,下降0.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到我所进行的各种交流考察、工作指导等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减少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5,537,975.45元,其中,流动资产3,050,528.45元,固定资产2,487,44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583.9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0,043.96元,固定资产增加88,4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37975.45

3050528.45

2487447

519884

0

0

196756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98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099.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