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06_B/2018-09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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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能:在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政策方针,了解反映群众在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或组织职工个人或单位开展各项林业产业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状态;开展好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使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发挥其资金效益;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开展好林业“三防”管理工作;开展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公益林工作为核心,全面深化管护机制改革。
林场现管护公益林面积83778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3151亩,省级公益林10627亩。共涉及33个林班,232个小班。一是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到位。2017年林场共落实公益林管护人员21名,签订管护责任书21份。强化了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二是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到位。进一步完善了巡护、考核等制度,强化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公益林管理档案,原始档案资料完整齐全。三是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严格按照公益林管护要求,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森林防火工作早安排、早落实,无一例火警、火情发生。
2017年,林场编制完成了2017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宣传实施计划》、修改完善了《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办法》、《实施意见》、《火灾处置制度》。组建了一支3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一支20人的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伍,8支应急小分队(其中:5支每支5人,3支每支4人,共计37人),并定期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今年先后大小规模培训共6次,参加人员257人次。
林场把预防工作,做为今年防火工作的首件大事来抓。利用消防车和摩托车到集市上进行《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通告》、《命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知识宣传,共出动车辆20车次,人员100余人次。深入林区周边村寨流动宣传23车次。张贴和发放森林防火须知1500份、通告和命令550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17020份。在公路沿线、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新增制作图文并茂宣传牌240块、警示牌150块、宣传单1000份。添新永久、半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警示牌40块。书写、张贴和刷新宣传标语1086条等,发放张贴公开信760多封。与各相关责任人共计签订各种形式的责任书278份,收取抵押金500元。设立固定和移动检查站卡8个,对过往行人、车辆进行并造册登记并严格进行检查,扣留火种及易燃易爆品,共登记入山人员17222余人次,暂扣火种1871余个。
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确保了2017年度整个森林防火期间无火警、火灾的发生。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
2017年林场遵循“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积极推行森林健康理念,紧紧围绕森防目标管理的“四率”指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森防任务,2017年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4.资源林政工作情况
成立林场警务室,逐步建立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的长效机制。2017年,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在林场成立了警务室,进一步整合了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林场执法人员以森林公安的名义就地开展林业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共查处林政案件11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4起,毁坏林木案件5起,擅自变更林地用途1起,野外违规用火1起。共收缴赔偿损失及罚款金额11678.90元。
2017年,编制完成了《松山体育基础设施项目采伐林木作业设计》、《松山风灾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并按伐区要求做到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严格执行限额采伐计划,共完成采伐出材量(原木材积)151.491立方米,其中:松山体育基础设施项目86.266立方米;风灾木65.225立方。
5.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按中央、省、市、县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要求,林场认真开展改革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通过了市级验收。
一是林场性质定位。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界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主要承担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
二是明确权属管理。完成栽植界桩1586颗,新挖界坑451个,挖老界坑88个,独立石刻字182个,清理壕沟界线1300米,进一步明确了林场权属界线,为更好地管护好林场森林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理顺零星国有林管理。将勐糯镇人民政府代管的315亩森林并入林场管理,重新确定林场管辖范围。
四是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考核制度。
6.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017年完成公益林管护用房373.38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完成大松坡及蹦隆地瞭望台场地硬化232.46平方米及道路硬化2669.16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共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8万元,有效地改善了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为进一步开展好林场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7.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安”工作见成效。
林场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办公室、管理站《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半年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5次,出动工作人员20人次,重点对火灾隐患、用电安全、文明出行、地质灾害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对一些小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现场整改,整改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17年度收入合计3,375,51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5,517.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728,445.59元,增长27.52%,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离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0元,收入减少420610.65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762.96元,新增收入388005.76元;
3.林业事业机构在职人员经费2785959.64元,新增收入755542.88元;
4.林业事业机构工会经费40335.12元,新增收入9507.60元;
5.林业事业机构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收入93000元;
6.林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收入减少9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17年度支出合计3,375,517.72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517.7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728,445.59元,增长27.52%,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离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0元,减少支出420610.65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762.96元,新增支出388005.76元;
3.林业事业机构在职人员经费2785959.64元,新增支出755542.88元;
4.林业事业机构工会经费40335.12元,新增支出9507.60元;
5.林业事业机构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支出93000元;
6.林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减少支出9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5,517.7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25,445.59元,增长32.37%,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离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60元,减少基本支出420610.65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762.96元,新增基本支出388005.76元;
3.林业事业机构在职人员经费2785959.64元,新增基本支出755542.88元;
4.林业事业机构工会经费40335.12元,新增基本支出9507.60元;
5.林业事业机构日常公用经费新增基本支出93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2%,人均104281.3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8% ,人均4443.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000元,减少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5,517.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728,445.59元,增长27.52%,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离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60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610.65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762.96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005.76元;
3.林业事业机构在职人员经费2785959.64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542.88元;
4.林业事业机构工会经费40335.12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7.60元;
5.林业事业机构日常公用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00元;
6.林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找补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18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22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762.9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734,29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工资福利支出2600959.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35.1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元,支出决算为61,464元,完成预算的9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700元,完成预算的9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64元,完成预算的91.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本部门不存在年初预算漏报的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我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用油量相对减少,比预算减少支出1300元;
(3)公务接待费,由于2017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比预算减少支出2236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9,664元,增长1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00元,增长2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64元,增长15.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场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00元,占62.96%;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4元,占37.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6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6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 、相关单位业务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8,223,703.98元,其中,流动资产2,637,456.24元,固定资产3,026,057.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2,560,190.07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2,494.4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77,114.47元,固定资产增加125,3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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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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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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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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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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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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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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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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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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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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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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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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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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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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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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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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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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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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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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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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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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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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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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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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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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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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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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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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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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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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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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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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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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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37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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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74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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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45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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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45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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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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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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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4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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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01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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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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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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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9,68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9,68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木材战略储备林项目复合肥及农药采购186500元、办公设备购置6318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通过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源林政管理等工作,有效保护了林场106545亩及周边乡镇林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减少人为及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充分发挥了经济及生态效益。同时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为当地群众提供了打工及就业机会,增加了群众经济收入,加快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使项目资金达到最大效益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