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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06_B/2018-091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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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保山市龙陵县林业局大坝林场国社联营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林场国社联营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政策方针,了解反映群众在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制定林场林业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或组织职工个人或单位开展各项林业产业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管护等林业生产建设工作,掌握辖区内林木资源消长状态。

(4)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

(6)开展林木资源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林场根据与县林业局党委、林业局签订的《龙陵县林业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共龙陵县林业局委2017年党建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完成林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目标。

2、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

2017年,林场采取集中学习、原文印发、手机微信等形式认真开展好全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学习中央、省、市、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林业局党委、县林业局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林下产业发展、林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场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3、森林防火工作

林场2016至2017年度的森林防火,在气候环境恶劣,火险等级较高的情况下,经全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林场辖区内无火情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无野外违规用火发生的好成绩,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

森林防火取得的好成绩,林场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种制度职责。修订完善了《龙陵县大坝林场森林火情应急处置办法》、《大坝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龙陵县大坝林场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职责》、《龙陵县大坝林场森林防火指挥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2、贯彻落实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岗位培训。3、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林场把2016年12月、2017年4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对过往人员及林区作业人员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36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宣传218台次,发宣传短信12条,刷写临时性标语54条,翻新永久性宣传牌1块,临时性宣传牌25块,挂宣传横幅16条,在林点、公路边悬挂五彩旗10套,召开会议31次,上培训课2节,发放粘贴各级政府通告命令80份,《致上坟人员的公开信》318份、宣传单3500份、《森林防火警示名片》250张,《抵制违规用火承诺书》40本。5、制定计划,加强防控。6、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能力。组织成立防火应急扑火队4支共61人、扑火专业队1支15人,确保实现 “打早、打小、打了”的防火方针。7、严格监控,严管火源。全面落实“五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割除林下可燃物15公顷,登记林区坟山户主164户,重点时段 “清明节”设检查卡3个,共登记进山人员1529人,巡山护林1255人次,收缴火种28个,瞭望台每10—20分钟瞭望一次并按时上报监测情况。8、深入督促检查,加大火险排查。组成林场检查组进行督促检查,防火期间共督促检查12次,进行隐患排查9次。9、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整治,严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10、加大资金投入,增配人员,加强储备物资管理。林场在2016至2017年森林防火期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50000元,用于交通工具、防火通道维修、购防火物资、防火宣传和防火办公等支出等,确保了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1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2017年林场自筹资金维修森林防火通道40.2公里。12、特殊时段、重点防范。13、严格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严格交接班制度,全体职工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高危火险期,无特殊事情,一律不得请假。

4、林场改革工作

按中央、省、市、县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要求,林场认真开展改革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通过了市级验收。

(1)林场性质定位。根据林区分布的实际情况,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界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

(2)明确权属管理。完成栽植界桩100颗,新挖界坑100个,清理壕沟界线16608.5米;正在申请核发邱家寺林区李家大箐林权证0.07万亩、新塘房林区黄草坝片区农地森林林木权证0.11万亩,进一步明确了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权属界线,为更好地管护好林场森林资源,增加联营农户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下了基础。

(3)理顺零星国有林管理。将由于历史原因未纳入林场管理的镇安镇人民政府代管的1648.5亩并入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管理,重新确定林场管辖范围。

(4)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考核制度。

5、林政管理工作

(1)认真学习林政相关法律法规

林场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2)认真做好森林伐区管理后续工作

林场认真做好2016年邱家寺伐区的后续管理工作,做到了按质按量进行林木采伐、采伐剩余物处理规范,达到伐区管理的各项要求,顺利通过了市、县林业局的伐区检查验收。

(3)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林场林地和森林资源安全

林场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一是清查辖区内有无毁林采石采砂和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加大宣传,在各林点及各主要路口和周边的小卖铺粘贴《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的通告》15份;三是要求各林区护林员加强巡护,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四是争取各投山林农及周边群众的支持,共同监督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经清查林场不存在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情况。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年来,林场认真组织好干部职工搞好相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水平,对设立的华山松木蠹象5个监测点,定期与不定期地搞好监测,发现病情及时上报,并做好防治工作,森防管理人员及时做好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内业材料的上报工作。通过监测,在我场辖区范围内,无华山松木蠹象、松材线虫害、微甘菊等有害生物发生,确保了林场辖区范围内无有害生物发生,有效的保护了林场的森林资源。

7、营林工作

完成2016年邱家寺撵鬼洼抽针补阔采伐更新造林工作,完成造林面积300亩,造林树种为马蹄壳。

8、林下产业工作

做好林场1000亩草果、52亩仿野生石斛、2.5亩重楼的抚育管理工作;做好胡峰、生态鸡养殖管理工作,确保林下产业的健康快速成长。

9、野保宣传工作

号召全场干部职工参与“爱鸟周”宣传工作,让大家知道候鸟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从而参与爱鸟护鸟,建设“美丽龙陵”;宣传不参与捕杀及食用野生动物,要保护野生珍稀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10、公益林管理

大坝林场于2011年在打摩山剪子口区划省级公益林918亩,2015年1月于县林业局签订有效期3年的管护合同,林场于2016年12月招聘一名公益林护林员,并与护林员签订了1年的公益林管护合同,明确了护林员的管护区域、职责和需要完成上交的各种内业材料,林场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公益林的各项工作管理和材料收集,每月按时进行公益林检查考核,监督护林员做好公益林的各项管理工作。

11、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县林业局的要求,结合林场实际,林场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林场2017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全场干部职工签订了禁毒防艾责任书,与持有驾驶证的干部职工签订了2016—2018年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党员干部签订严禁赌酒和赌博承诺书,明确责任确保平安;二是进一步完善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林场安全生产工作步入制度化管理;三是组织人员对林场各林区进行了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四是采取书面通知、手机短信提示等的形式加大提醒,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出行的意识。

12、收入分配及与投山林农联系工作

(1)严格按联营合同的规定及时兑付投山村组各种收入。

(2)林场采取电话、座谈的方式加强与投山林农之间的联系、沟通,对于林农反映的问题,林场都高度重视给予积极处理,联营村、组均对林场的工作表示满意。

13、老干工作

林场非常关心退休干部职工,在春节分别对退休职工进行慰问,认真了解每一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受到单位给予的关怀。

14、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在县林业局的关心帮助下,2017年完成打摩山林点扩建工程,新塘房公益林管护站正在建设,邱家寺瞭望台防火通道正在维修,共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0多万元,有效地改善了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为进一步开展好林场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1、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7年度收入合计1,498,38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389.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2,715.01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收入66807.17元;

2.林业技术推广资金减少87500元;

3.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收入367022.1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7年度支出合计1,498,389.56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389.5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2,715.01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支出66807.17元;

2.林业技术推广资金减少支出87500元;

3.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67022.1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8,389.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215.01元,增长25.06%,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支出66807.17元;

2.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67022.1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4%,人均102576.7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6% ,人均4451.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5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

1、林业技术推广项目,减少支出87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389.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2,715.01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支出66807.17元;

2.林业技术推广资金减少支出87500元;

3.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67022.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职工作为政府奖励性绩效支出资金8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8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1902.4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及遗属补助1698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195,49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135583.64元,用于商品及服务支出59915.5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25,100元,完成预算的1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00元,完成预算的11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00元,完成预算的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5000元,支出决算17800元,超预算2800元,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老旧,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00元,节约2700元,2017年度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是因为本年度以节约为目的。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400元,下降2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00元,下降48.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00元,是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公车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6,900元,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00元,占70.92%;公务接待费支出7,300元,占2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本单位工作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资产总额12,377,231.71元,其中,流动资产2,067,931.68元,固定资产662,239.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8,952,060.29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9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2,385.7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31,385.79元,固定资产增加5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97525.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799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2377231.71

2067931.68

754399.6

497525.6

37998


218876

92159.86





9647060.2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1,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用于单位办公用电脑采购支出27000元;油茶产业采购支出复合肥28200元、油茶产业用农药6800元;造林用种苗9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开展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有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营造林工作。主要对林场管护辖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营造林等林业工作开展绩效自评。2017年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林场通过在林区周边及林区范围内进行粘贴标语及大力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林区范围内没有出现破坏林地及森林资源的情况;防火工作,2017年通过林场干部职工的大力宣传及严防死守,在林场辖区内,取得了没有出现森林火灾的好成绩;2017年在邱家寺林区部分地块进行了造林工作,目前,苗木长势良好;2017年大坝林场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宣传教育,林区范围内没有出现烂捕乱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2017年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年来,通过林场干部职工的随时巡护及不断监测工作,林区内没有林业有害生物情况发生。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