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8963480-6-30/2018-09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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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499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的通知》(龙机编发〔2012〕1号)精神,设立龙陵县石斛研究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1.负责石斛相关的科学研究,开展大田生产示范,研究种植新技术和管理新方法,解决石斛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让科学研究为产业服务。
2.负责种苗繁育,选育石斛优良品种,为我县石斛种植户提供优质、价廉的石斛种苗。
3.负责质量检测检验服务,提供石斛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质量检测检验服务。
4.负责收集整理石斛科研信息及市场动态,为广大群众和商家提供信息服务,为我县石斛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让市场成为产业发展的导向。
5.负责石斛新产品开发,提升石斛附加值,努力打造“中国紫皮石斛之乡”知名品牌。
6.负责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讨,并将学术成果在期刊、专著、网络等媒介上进行共享,使科研与产业相互促进。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初显成效
(1) 喷灌系统补充建设和树木补植圆满完工。
(2)初步形成了收集、保存、鉴定、研究、创新、利用的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模式。
(3)持续开展以兰科植物为主的药用植物资源调查及收集,对县域和县外11个县乡开展了共计58天的调查,共收集种质224份,普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开展所收集种质均迁入“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保存。同时持续对所收集现花种质进行鉴定,目前已鉴定种质达249种。
(4)龙陵县筹建的“全国石斛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经专家组现场核查评分,顺利通过云南省级考核,待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文命名。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为其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项目。
2.以提高科研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与高校科研团队合作
(1)按照“云南省李凡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016年工作计划,专家工作站效能充分发挥,工作顺利开展。
(2)石斛研究所综合实验室建设有序推进,现已完成线路排放、灭菌灯的安装、组培室仪器的调试、药品室母液的配置与准备、组培室门窗改装、空调的安装和部分药品的采购,实验室可以正常运行。
3.措施到位,重点任务推进有力
(1)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紫皮石斛(齿瓣石斛)干条》《紫皮石斛(齿瓣石斛)切片》和《紫皮石斛中药材质量标准》,现已全省试行;5月18日正式将紫皮石斛中药饮片导入云南省医保数据库。
(2)由中国中药协会主办,中国中药协会石斛专业委员会、龙陵县石斛协会承办、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协办的第十届中国石斛产业发展论坛暨中医药文化节在龙陵圆满落幕。
(3)国家卫计委于4月25日组织专家对紫皮石斛新食品原料申报进行了评审,其申报材料初步得到专家认可,但是要求还需要补充大量的试验资料。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再次委托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进行技术开发,并签订补充合同。委托内容为与上次合同相同,主要是根据专家组评审反馈意见,开展试验研究,完善相关数据。
(4)紫皮石斛地方特色食品标准立项已进行了审查同意立项,并委托石斛研究所承担《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云卫〔2017〕DB002)的制定任务,现已完成108个样品的检测和44个样品的平行检测,并及时邀请专家进行检测数据分析,审核确定紫皮石斛标准各项指标,完善标准初稿,准备正式提交省卫计委卫生监督中心标准,预计于11月10日召开专家评审会。
(5)选育2个新品种和2个优良无性系。两个新品种——“龙紫2号”“龙紫4号”以及两个优良无性系——“龙紫2号”“龙紫3号” 目前已通过省专家组现场审查,等待评审。
(6)龙陵紫皮石斛科学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在石斛保护研究中心顺利展开。
4.抓住机遇乘势发力,项目工作有序实施
(1)向省科技厅申报了云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生物医药)(2018-2020年),紫皮石斛林下种植技术集成及产业化,目前已顺利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会、项目协调会、厅长办公会、等待签订任务书。
(2)与昆明医科大学合作开展的《紫皮石斛有机栽培技术研究及石斛种源收集》项目于与以兰科植物为主的药用植物资源调查同时开展,现已收集石斛83种。
5.其他工作
(1)《龙陵石斛》2017年第一期已印刷发行完成,第二期正在收集稿件。
(2)《紫皮石斛天然林附植高产栽培技术》发明专利已获得国家专利总局审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45,800.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800.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075,298.2元,增长139.56%,主要原因为:
1. 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收入75298.2元;
2. 新食品原料“紫皮石斛”申报项目资金,新增收入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35,243.32元。其中:基本支出785,800.32元,占总支出的38.61%;项目支出1,249,443元,占总支出的61.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274,024.53元,增长167.37%,主要原因为:
1. 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支出175298.2元;
2.专家基层工作站项目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78886元。
3. 新食品原料“紫皮石斛”申报项目资金,新增支出1000000元;
4. 因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县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减少项目资金80159.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5,800.32元。与上年对比增175,298.2元,增长28.71%,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调资、找补2017年人员调资,增减相抵,增加支出181165.64元;
2.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支出90070.8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减相抵,增加支出4061.76元。
4.专家基层工作站项目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6%,人均94059.2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4% ,人均4165.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9,443元。与上年对比增1,098,726.33元,增长(减)729%,主要原因为:
1. 专家基层工作站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7888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新食品原料“紫皮石斛”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因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县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减少项目资金80159.6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5,243.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274,024.53元,增长167.37%,主要原因为:
1. 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支出175298.2元;
2.专家基层工作站项目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78886元。
3. 新食品原料“紫皮石斛”申报项目资金,新增支出1000000元;
4. 因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县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减少项目资金80159.6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7,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2016年专家基层工作站项目资金189443元、新食品原料“紫皮石斛”资金1000000元、找补2017年调整工资4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34,05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41538元、津贴补贴支出151826元、奖金支出19606元、绩效工资支出15892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836.48元、办公费支出6390元、邮电费支出5231.75元、差旅费支出2890元、公务接待费3518元、工会经费9326.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70.25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747.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855.04元、邮电费支出24031.96元、差旅费支出14968元、公务接待费598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00元,支出决算为13,161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61元,完成预算的9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严禁铺张浪费,节约公务接待经费39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元,下降0.05%。其中: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元,下降0.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严禁铺张浪费,节约公务接待经费3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161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61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1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斛产业考察、石斛科研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5,769,559.41元,其中,流动资产3,370,572.41元,固定资产2,398,9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5,620.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84,620.68元,固定资产增加7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5769559.41 | 3370572.41 | 2398987 | 239898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7,619.5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15,319.5元,工程采购支出13,300元,服务采购支出29,000元。主要用于:石斛样品采购、试验用品采购、试验室建设工程采购等。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根据龙机编发〔2012〕1号文件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0%,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适合,“三公”经费完成预算的99.7%。本部门预算安排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89443元、部门预算项目资金60000元、新食品原料“紫皮石斛”项目资金1000000元、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2.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按年度计划完成项目指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2)质量指标,根据项目质量完成情况,完成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3)时效指标,每个项目在当期完成率达到90%以上;
(4)成本指标,按期完成各项补助标准,完成率达到100%。
3.效益指标,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中完成效益明显;
4.满意度指标,对所服务的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