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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06_B/2016-101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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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种子法》和林业政策方针。2.制定林木种苗生产计划,指导和组织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3.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林木种苗资源调查,负责造林苗木统计、组织调运、林木种苗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林木种苗资源消长状态。4.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开具县内种苗检验合格证。5.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6.开展林木种苗资源管理。7负责辖区内林木种苗病虫害的监测。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与县林业局签订了《龙陵县林业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林木种苗调运廉政目标责任书》,对有意向参加招投标的种苗生产单位进行资质预审和苗圃实地勘察,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对已中标的苗木生产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中标苗木采购实行集中和分散采购。2.为全县1万亩核桃产业项目造林检验调运合格泡核桃嫁接苗9万株;为全县2.92万亩夏季造林项目检验调运合格苗木97.72万株;完成2014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培育高黎贡山糯橄榄容器嫁接苗建设项目,培育合格高黎贡山糯橄榄容器嫁接苗50万株,并通过省市两级验收。3.完成《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两证”2014年度核发工作,新增审核发证6份,其中:《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3份,《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3份,办结率100%。

二、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基本情况

(一)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

(二)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5年林木种苗管理站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林木种苗管理站决算总收入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元,增长率20.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木种苗站管理站2015年决算总支出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6.2元,增长率20.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6.2元,增长率20.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同期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调标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工资支出;

2.农林水支出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不变。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林木种苗管理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林木种苗管理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种苗调运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林木种苗管理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