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06_B/2016-101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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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1)在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政策方针,了解反映群众在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2)制定林场林业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或组织职工个人或单位开展各项林业产业经营活动;(3)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管护等林业生产建设工作,掌握辖区内林木资源消长状态;(4)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6)开展林木资源管理工作;(7)负责辖区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委、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大坝林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群”教育和绿化荒山行动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主要工作
(1)加强学习,严格工作纪律
场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林点采取印发学习材料的形式认真开展好全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教育。主要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文件、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全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林业局、林场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大坝林场考勤制度》,场部每天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林点人员请假直接向场长请假,每周由值班人员进行考勤统计,全体职工出勤在周一会议上公布并个人确认签名,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公示。规定上班时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拉家常,不准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单位的相关保密工作。
(2)深入开展“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龙陵县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片、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及林业局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林场扎实开展遍访和回访工作。
(3)森林防火工作
大坝林场201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各级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县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总结去年森林防火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不足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龙陵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森林防火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宣传动员为基础,以野外火源管理为核心,结合林场实际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以防范重点林区为首要任务,疏堵结合,动员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本年度实现了无火情火灾和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好成绩,确保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营林生产
①林下产业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降低林地管护成本,经报县林业局批准,林场发展了符合林场实际的林下产业。一是白芨种植,于2015年1月在打摩山林区剪子口油茶采穗圃幼林地套种白芨5亩,投入资金2.5万元;二是仿野生石斛种植,2015年4月开始在打摩山林区剪子口至秧草坪公路两边天然林进行仿野生石斛种植,共计种植石斛40亩,于5月底全部种植结束并通过林场验收,共计投入资金11.6万元;三是山地养鸡,2015年初林场向县级财政部门争取2014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山地养鸡扶持资金9万元,林场自筹6.85万元建成山地养鸡基地1个,于2015年5月建成通过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并投入使用。
②幼林地管护
进入夏季,草木开始发芽,杂草生长迅速,林场针对幼林地的实际情况,于4月开始组织人员进行幼林地抚育管护。对林场种植的700亩油茶地、150亩龙胆草、38亩油用牡丹、250株冬桃,实验种植的附子、重楼、白芨进行中耕除草抚育管理,主要采取清除杂草、锄草、喷洒农药、追施肥料等管理措施,使幼林地增加肥力、光照,减少病虫害发生,加速幼苗生长。
③在新塘房林区县级样板林完成150亩县级抽针补阔项目试点工作。
④掌握节令,适时对林下种植的草果及实验种植的附子进行采收。
(五)资源林政管理
①认真学习林政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林场认真抓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②各林区加强巡山力度,确保林场森林资源安全。林场各林区针对各自不同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方法加强了林区巡护力度。一是加大宣传,扩大周边群众对林场护林意识的认知;二是加强巡护力度,使周边群众减少对林场森林资源的破坏;三是进一步增强投山林农对国社联营体制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管好联营山林。2015年以来,林场林区内未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③加强采伐管理。认真做好新塘房林区县级样板林抽针补阔、打摩山林区小槽子、剪子口林木采伐规划调查,抓好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工作;完成好邱家寺林区小荞地伐区的库存木材的检尺、运输及伐区清理工作,达到采伐规划设计要求。
(六)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
林场在年度工作安排布置中,由森防员认真组织好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森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森防业务水平,对设立的5个森防监测点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监测,发现病情及时上报,并做好防治工作,森防员及时做好各种森防内业材料的上报工作。3月份,林场根据上级的要求,对整个林区进行了关于松材线虫的全面普查,通过普查,林场范围内没有松材线虫危害林木的情况;5月份由三个林区到周边村寨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共发宣传单200套。通过林场职工不同形式的宣传,林区周边村民逐渐认识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通过监测,2015年,在我场辖区范围内,无森林病虫害、有害生物及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发生,有效的保护了林场的森林资源。
(七)公益林管理
大坝林场于2011年在打摩山剪子口区划省级公益林918亩,2015年1月于县林业签订有效期3年的管护合同,林场通过公开招聘于2015年1月招聘一名公益林护林员,并与护林员签订了3年的公益林管护合同,明确了护林员的管护区域、职责和需要完成上交的各种内业材料,并由县林业局统一配发护林员定位手机,对护林员巡护工作进行科学、准确的定位监督,大坝林场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公益林的各项工作管理和材料收集,每月按时进行公益林检查考核,监督护林员做好公益林的各项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县林业局的要求,结合林场实际,林场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林场2015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全场干部职工签订了禁毒防艾责任书,与具有驾驶证的干部职工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平安;二是进一步完善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林场安全生产工作步入制度化管理;三是组织人员结合森林防火大检查对林场各林区进行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四是加大全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人的一种自觉行为。
(九)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林场深入投山村、社农户家中进行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确保林区安全;以会议形式对林场林木采伐权处置进行协商,共同确定处置低价及相关管理措施。木材及附属产品销售收入按联营合同的规定及时进行了公示、分配;对林农反映的问题,林场高度重视并给予积极的协调和处理,联营村社均对林场的工作表示满意。
(十)其它工作
一年来,林场除抓好以上工作外,林场还认真开展了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好“六个严禁”和抓作风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好其它部门的工作,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大坝林场决算总收入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4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7.46万元,是由于工资调整、职称变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4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7.46万元,是由于工资调整、职称变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大坝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林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7.46万元,是由于工资调整、职称变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农林水支出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林场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制度规定,以节约为目的。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林业局大坝林场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运行维护费0.1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坝林场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范围)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林业局大坝国社联营林场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