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502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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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000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龙陵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6.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10.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11.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改革与防火股。
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龙陵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2.龙陵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3.龙陵县林草产业和生态修复管理站
4.龙陵县林业和草原种子管理站
5.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6.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3.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4.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6、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7.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8.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14人。在职实有1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517,636.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97,636.2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6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3,338,067.38元,同比减少59.48%,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和上级补收入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97,636.27元,其中:本年收入27,697,636.2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97,636.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8,631,758.92元,同比减少58.24%,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款结转结余减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97,636.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97,636.27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5,028.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39,302.8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出、退休减少27人,较上年减少14.73%;项目支出7,792,60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92,456.03,较上年减少81.87%,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款结转结余和上级补收入减少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1,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5,905.2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1,304.00元,主要用职工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4,715.95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66,576.94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2,344.32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085.6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保支出。
10.2110499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出。
11.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340,321.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12.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3,543,775.22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13.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5,450,88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经费支出。
14.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09,5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经费支出。
15.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5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经费支出。
16.213050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45,12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7.213080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7,107.90元,要主用于林农保险费补贴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0,57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0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9,495.9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7,654.00元,增长27.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654.00元,增长18.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5次,共计接待70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各级林草工作对接及林草项目检查督查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5,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0元,增长3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0元,增长31.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本年度预计林草项目的实施、检查督查工作增加,坚持厉行节约,有计划的合理派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共申报项目8个,其中: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4个,分别是2025年森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林草产业和生态修复项目经费、2025年财政代管资金、龙陵县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2个,分别是(非税安排)2025年林场运行经费、三江口林场单位自有资金;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个,分别是财政代管户资金、林场运行经费资金。已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333,107.9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9,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财政代管资金2个,财政预算安排1020,000.00元;单位资金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8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林场运行资金2个,财政预算安排9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5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龙陵县森林划原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1.立项依据
《 保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调整提高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标准的请示》(保森指请〔2016〕2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3.项目基本概况
围绕全县年度森林草原火灾次数不超过11次,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0.9‰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的目标。全县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从安排部署、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控、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年度考核等六个方面抓实抓细各项措施。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为各项措施的落实,最大程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满足了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一票否决”的相关要求。
4.项目实施内容
龙陵县森林面积3,347,000.00亩,涉及农户52,000户,县级按照每亩配套0.2元的标准配套2024年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509,500.00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安排部署、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控、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年度考核各项工作支出。
5.资金安排情况
龙陵县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于年初申请纳入财政部门预算,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龙财建〔2025〕1号)文件要求,将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纳入了2025年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用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6.项目实施计划
龙陵县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共计509,500.00元,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主要计划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督查检查及基层十三个防火指挥机构经费补助。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龙陵森林资源安全夯实了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我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337,702.16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3,334.88元,同比下降19.95%,占基本支出的6.72%,主要是用于林产业项目对接、日常办公及公务费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5,708,844.55元,其中,流动资产13,254,289.33元,固定资产23,083,75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00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3,04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7,4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1.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3.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汇总)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