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402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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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000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龙陵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6.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10.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11.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林长制工作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龙陵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局
3.龙陵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4.龙陵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5.龙陵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管理站
6.龙陵县林业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7.龙陵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站
8.龙陵县林草种子管理站
9.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10.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11.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3.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4.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6、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7.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8.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下设3个单位,分别是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31人。在职实有1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9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855,703.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88,331.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06,200.0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885,53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521,778.46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4,654,253.43元,同比增长158.34%,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款结转结余和上级补收入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6,329,395.19元,其中:本年收入25,088,331.26元,上年结转收入41,241,063.9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88,331.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4,654,253.43元,同比增长158.34%,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款结转结余和上级补收入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1,346,703.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6,329,395.19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4,331.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2,381.04元,较上年增加1.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人员10人;项目支出42,985,063.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75,563.93元,较上年增长5,958.50%,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款结转结余和上级补收入增加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6030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825,382.75元,主要用于石斛研究所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2060702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93,840.00元,主要用于领军人才经费支出。
3.2060399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其他应用研究支出2,110,000.00,主要用于石斛应用研究支出。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9,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9,464.3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7,072.0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遗属补助支出。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0,861.32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92,942.2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03,242.08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594.3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保支出。
12.2110401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1,685,020.22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出。
13.2110501 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护-森林管护5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费用支出。
14.2110901 节能环保支出-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2100000元,主要用于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费用支出。
15.2130122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8,925.27元,主要农业生产发展费用支出。
16.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971,715.35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17.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4,862,856.93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18.213020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3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费用支出。
19.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6,537,078.44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费用支出。
20.2130209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41,2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用支出。
21.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489,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森林火灾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控、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
22.213023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退耕还林还草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费用支出。
23.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320,000.00元,主要用于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国有林场公益林保护和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6,346.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6,346.53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2,346.00元,较上年增加41,400.00元,增长14.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346.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0.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约90次,共计接待约7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乡林草工作对接及林草项目检查督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1,800.00元,增长16.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1,800.00元,增长16.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本年度预计林草项目的实施、检查督查工作增加,坚持厉行节约,有计划的合理派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19个,其中,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3个,具体为:2024年财政代管专项资金、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经费、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1个,具体为财政代管资金;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1个,具体为2024年财政代管户资金;龙陵县石斛研究所14个,具体为:石斛标准研究及制定项目(2024)经费、 财政代管资金项目(2024)经费、林下石斛有机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经费、林下石斛产业品种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经费、 石斛产业发展2024年工作经费、保山市产业领军人才赵菊润1培养经费、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兴滇英才1)廖勤昌培养经费、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兴滇英才1)赵菊润培训经费、紫皮石斛种质资源保存与DNA条形码研究项目(2024)经费、云药之乡产业服务体系创新及应用项目(2024)经费、2024年新增项目经费、 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2024)经费、 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兰科植物调查项目经费、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及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2024)经费;已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744,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9,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单位资金项目6个,其他收入安排4,131,778.46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24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龙陵县森林划原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1.立项依据
《 保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调整提高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标准的请示》(保森指请〔2016〕2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3.项目基本概况
围绕全县年度森林草原火灾次数不超过11次,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0.9‰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的目标。全县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从安排部署、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控、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年度考核等六个方面抓实抓细各项措施。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为各项措施的落实,最大程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满足了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一票否决”的相关要求。
4.项目实施内容
龙陵县森林面积3,347,000.00亩,涉及农户52,000户,县级按照每亩配套0.2元的标准配套2024年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509,500.00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安排部署、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控、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年度考核各项工作支出。
5.资金安排情况
龙陵县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于年初申请纳入财政部门预算,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龙财建〔2024〕1号)文件要求,将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纳入了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用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6.项目实施计划
龙陵县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共计509,500.00元,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主要计划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督查检查及基层十三个防火指挥机构经费补助。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龙陵森林资源安全夯实了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我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71,037.04元,比上年预算增53,808.64元,同比增3.33%,占基本支出的7.16%,主要是用于林产业项目对接、日常办公及公务费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4,474,348.09元,其中,流动资产20,249,114.59元,固定资产35,764,528.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892,772.00元,无形资产44,454,13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462,071.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84,226.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341,2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1.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