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2-021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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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020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政策方针,了解反映群众在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或组织职工个人或单位开展各项林业产业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调查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状态;开展好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使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发挥其资金效益;开展技术咨询和传播林业科学技术;开展好林业“三防”管理工作;开展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二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防火办公室、资源管理办公室、罗家大羊毛圈瞭望台生态资源管理站、木瓜树生态资源管理站、雾板河生态资源管理站、窦家大梁子生态资源管理站、麻场洼生态资源管理站、木城生态资源管理站、龙拱山生态资源管理站、薄刀山生态资源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有效推进森林防火工作。2021年我场全体干部职工及护林员绷紧思想之弦,从上到下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林区未发生火情火警。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我场领导与各资源站站长及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9份;与天保、公益林护林员、临时工签订责任书37份、承诺书37份;与林区作业人员签订林区作业森林防火及资源保护责任书7份;签订抵制野外违规用火承诺书7份;收到防火抵押金3000元。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全力发动周边群众。有效加强周边学校宣传,会同勐蚌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并派发宣传单据,切实提高青少年防火警惕性,做好宣传科普工作。翻新永久性标牌6块,半永久性标牌40条,悬挂五彩旗14处,张贴横幅32条,粘贴上级下发的各类宣传材料138份,确保防灭火宣传影响深、范围大、受众广。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周边村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语音,包括《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龙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通告》《龙陵县人民政府2021年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通告》,共出动宣传车60余次。在主要入山路口设置音响设备,全天候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语音,做到逢人必讲,做好源头管控工作,确保火源不入林区。三是强化重点举措,加强工作落实。严格入山人员登记管理,在林区主要入口设置7个森林防火检查登记站,对入山人员进行宣传、检查,暂扣火种工作,并粘贴“防火码”、制作“防火码”牌,严格按照要求“扫码出入山”。成立火险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辖区及周边林区进行火险隐患排查,共检查45户火塘,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我场成立9支巡查组、一支办案组每天不定时对林区及其周边进行巡护巡查,未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情况。组建白石头山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30人,发放迷彩服30套;组建林场应急扑火队45人,到位护林员37人,其中天保、公益林护林员35人,临时工2人,设置防火检查站(卡)7个。制定通过了《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扑救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开展防扑火演练。严格按照要求执行24小时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全体职工、护林员严阵以待,24小时通讯畅通。
2.有序开展公益林管护工作。我场经营总面积12.1万亩,现有公益林面积10.78万亩,设有专门的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公益林工作,并选聘35名管护人员,进一步增强站点管护力量。同时严格按照《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制度》要求,对林场护林员进行一月一考核,每月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管护劳务费发放的依据,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护林员及时处理,真正实现制度管人的目的,进一步加强了公益林管护力度。
3.持续做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传导压力。2021年我场领导与8个资源管理站责任人签订了《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责任书》,与职工及护林员签订《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林政资源保护责任书》共58份。同时,向林场周围所有羊火塘发放《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林政资源保护通知书》30份。以此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将责任落细落实。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2021年以来,为保护森林资源,林场对辖区内的偷砍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林场范围内未出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4.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场领导与职工及护林员签订《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1年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书》58份;在周边村寨、各资源站醒目位置张贴《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通告》10份。全体职工及护林员担负起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任,做细做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严管严控不留死角,对各自辖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越冬地、停歇地、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排查,切实做到“巡护到位、监测到岗、责任到人”。二是加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并强化协同联动,坚决防止疫源疫病发生。三是持续监测森林病虫害。林场设有森林病虫害监测点8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控点8处,监测覆盖率达100%。我场领导与职工及护林员签订《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书》58份,定期在全场范围内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林场无松材线虫病发生。利用两套森防监测设备及6台松墨天牛诱捕器,基本实现了重要林区有害生物监控工作。日常工作中要求护林员每月按时上报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报表,督促各资源站职工及护林员认真做好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83万元,同比下降14.76%;减少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实有在职职工16人,较2021年初减少3人,工资福利没有足额预算,余留部分预算资金到年末进行调整,以及各项公务经费压缩预算开支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98万元(本级财力177.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83万元,同比下降14.76%;减少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实有在职职工16人,较2021年初减少3人,工资福利没有足额预算,余留部分预算资金到年末进行调整,以及各项公务经费压缩预算开支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3万元,同比下降14.76%,减少原因一是2022年度实有在职职工16人,较2021年初减少3人,工资福利没有足额预算,余留部分预算资金到年末进行调整;二是各项公务经费压缩预算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基本工资支出48.53万元。
2.津贴补贴支出13.78万元。
3.奖金支出4.04万元。
4.绩效工资支出55.6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6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33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29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7万元。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8万元。
10.办公费支出1万元。
11.电费支出1.4万元。
12.邮电费支出1.3万元。
13.差旅费支出2.4万元。
14.会议费支出1万元。
15.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
16.工会经费支出2.14万元。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
18.其他交通费用支出0.27万元。
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
20.生活补助支出4.1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10 %。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4次,共计接待约18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非必要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年限较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和燃油价格上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我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8.4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72万元,同比下降16.93%,占基本支出的4.74%。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办公、公务费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资产总额53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5.18万元,固定资产151.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4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1.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2022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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