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1-03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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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龙陵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6、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10、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11、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5个,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资源林政管理科、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办、森林防火办、野生动物保护办、政策法规科、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资源管理站、农村能源站、产业站、林权服务中心、林政稽查大队、林木种苗管理站。
林业部门所属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三家,分别为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3、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4、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6、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7、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8、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57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2、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3、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4、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8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3.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8.99万元,同比下降15.07%;减少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减少20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0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83.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3.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3.37万元(本级财力1882.43万元,专项收入100.9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8.99万元,同比下降15.07%;减少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减少20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0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83.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8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99万元,同比下降15.07%,减少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减少20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04万元。项目支出100.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94万元,同比增加96.04%,增加原因是上年部分项目没有预算安排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其中: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
2、206科学技术支出65.62万,其中:20603应用研究65.62万。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4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5.56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94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46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3.90万元)。
4、210卫生健康支出152.49万元,其中:2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2.4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8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9.5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7.11万元)。
5、213农林水支出1484.85万元,其中: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5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261.79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93.07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4.99万元。
6、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95万元,其中:森林草原防灾减灾66.9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24万元,下降58.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17万元,较上年增加0.59万元,增长9.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0次,共计接待约1000人次。
增加主要原因是与乡镇、村委会对接疫情防控工作及森林防火巡查工作。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32万元,较上年减少9.65万元,下降85.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2万元,较上年减少9.65万元,下降85.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脱贫攻坚工作已结束,减少公务用车频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4个,分别为:龙陵县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及公众责任保险经费、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保山市产业领军人才部门配套经费,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经费100.94万元,其中: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龙陵县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66.95万元、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及公众责任保险经费14.99万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5.00万元、保山市产业领军人才部门配套经费4.00万元。
重点项目1个,为龙陵县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财政预算安排经费66.9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
2021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我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92.9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69.24万元,同比下降74.51%,占基本支出的4.69%。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从简、压缩日常办公、公务费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