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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3-6-06_B/2018-020901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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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龙陵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龙陵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6、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10、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11、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5个,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资源林政管理科、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办、森林防火办、野生动物保护办、政策法规科、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资源管理站、农村能源站、产业办、林权服务中心、林政稽查大队、林木种苗管理站。

林业部门所属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三家,分别为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龙陵县林业局大坝林场国社联营林场、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县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3、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龙陵森林中队有关业务工作。

4、拟定全县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6、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7、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8、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以及太阳能惠农项目实施。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林业局预算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4个,分别为林业局机关、三江口国有林场、亮山国有林场、大坝国社联营林场。全部为财政供给单位。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63人。在职实有169人,其中财政全供给169人。

离退休人员97人,退休 97人。

车辆编制21辆(含10个乡镇林业站),实有车辆18辆(含10个乡镇林业站)。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2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6.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6.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6.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6.81万元(本级财力1726.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6.8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2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9万元;农林水支出1456.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37.84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18.8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26.8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542.62万元,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6万元,其中:公务经费 110.1万元,车辆经费8万元、工会经费21.45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万元、公务交通补助24.06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3万元,其中:遗属补助16.03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172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3万元;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551.37 万元,同比增加175.4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

(一)2017年底工资调整,导致2018年工资福利增加;

(二)2018年公务经费及车辆经费调标,人员经费由0.3万元增加为0.64万元和0.8万元,车俩经费由0.8万元增加为2万元,导致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2017年底离休费及遗属补助调整,导致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9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

(一)2018年没有专项业务费;

(二)本年度项目资金为项目审批下达后才安排项目资金,无法纳入年初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8.16万元,其中:公务经费 110.1万元、车辆经费8万元、工会经费21.45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3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3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2、我单位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3、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