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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50314-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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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合作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4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5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9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龙财农〔2024〕59 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度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资金共31万元,要求支持3个及以上专业合作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度下达龙陵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资金共31万元,支持3个及以上专业合作社。我县由合作社主动申报,乡镇推荐,县级部门组织相关股室及二级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从经营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生产服务、联农带农、社会声誉等六个方面进行审核,通过班子会研究讨论,最终确定龙陵县民丰茶叶专业合作社等7个经营主体作为本年度项目建设主体,分别是:龙陵县民丰茶叶专业合作社、龙陵县户孔烤烟专业合作社、龙陵县春风养殖专业合作社、龙陵县盛睿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龙陵县蚌发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龙陵县福康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龙陵县醉宜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共7个专业合作社。

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龙陵县民丰茶叶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茶叶种植基地提质增效,购进茶叶专用肥15吨,40千克/亩*375亩*3.5元/千克,折合金额5.25万元;

购进农家肥30吨,500千克/亩*60亩*0.49元/千克,折合金额1.47万元;

合计投入6.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补助5万元,占总投资的74.4%;自筹1.72万元,占总投资的25.6%。

2.龙陵县户孔烤烟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建设内容:购买育苗漂盘,数量27360片,单价,4.1元/片,预算投资11.2176万元。

项目总投资11.2176万元。其中:项目实施单位自筹7.2176万元,占总投资的64.3%;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先建后补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补助资金4万元,占总投资的35.6%。

3.龙陵县春风养殖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建设内容:新架水管2.76公里,购置型号50镀锌钢管360根,单价:140元/根,小计50400元;型号40镀锌钢管100根,单价:120元/根,小计12000元。

项目总投资6.24万元。其中:合作社自筹1.24万元,占总投资的19.87%;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直接补助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占总投资的80.13%。

4.龙陵县盛睿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建设内容:24平百叶式烘干机1台,单价7.28万元/台,预算投资7.2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万元,自筹3.28万元。

项目总投资7.28万元。其中:项目实施单位自筹3.28万元,占总投资的45.1%;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补助资金4万元,占总投资的54.9%。

5.龙陵县蚌发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建设内容:装机T930一台,单价8万元/台,预算投资5.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万元,自筹1.3万元。

项目总投资5.3万元,其中: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1.3万元,占总投资的24.53%;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先建后补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补助资金4万元,占总投资的75.47%。

6.龙陵县福康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建设内容:购置商用箱式电烤炉1台,产品型号:JMC-90D1,单价61600元/台,袋泡茶包装机一台,产品型号:MD-168,单价为46000元/台,共计投资107600元。

项目总投资10.76万元。其中:项目实施单位自筹5.76万元,占总投资的54%;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先建后补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占总投资的46%。

7.龙陵县醉宜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建设内容:(1)多功能真空包装机1台,型号:DZD-500/B型,预算投资1.3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36万元;

(2)火腿风干晾晒架,120元/平方,预算投资3万元,财政资金补助2.24万元,自筹0.76万元;

(3)大功率切割机1台,型号:400-2200W型,预算投资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0.4万元;

项目总投资4.76万元。其中:项目实施单位自筹0.76万元,占总投资的16%;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直接补助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补助资金4万元,占总投资的84%。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析资金分配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4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5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9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龙财农〔2024〕59 号)等文件精神,下达2024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支持合作社项目资金31万元,分别是:龙陵县民丰茶叶专业合作社5万元、龙陵县户孔烤烟专业合作社4万元、龙陵县春风养殖专业合作社5万元、龙陵县盛睿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4万元、龙陵县蚌发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4万元、龙陵县福康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5万元、龙陵县醉宜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4万元,共7个专业合作社31万元,均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经营主体。11月底,7个建设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和报账工作,我县已于12月27日完成项目资金兑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度下达龙陵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资金共31万元,支持3个及以上专业合作社。

我县实际完成了7个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完成率233%,自评分100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总体完成目标7户,超出绩效目标4户。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1.未合理安排绩效目标和量化衡量资金使用效果;2.责任意识薄弱,未按照绩效目标完成建设。

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绩效分配管理,认真按照上级下达指标执行;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项目管理机制,提升扶持资金使用效率。

(二)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执行效率不足;对政策的理解和落实出现偏差,未严格按照上级下达任务指标完成任务;2.政策理解偏差:工作人员在制定方案和项目规划的过程中对政策目标、实施细则理解不准确,导致绩效目标超标。3.合作社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扶持需求较大,补助资金有限,导致超额完成绩效目标。

原因分析:1.责任意识不强;2.对政策重要性认识不足。3.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改进措施:1.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建设工作;2.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政策解读;3.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建设能力,确保项目高效、合规、可持续的完成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自评发现的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偏差4户,发现的问题可作为今后项目建设改进依据,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项目资金帮助合作社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提高组织管理与治理水平,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创新与推广能力,帮助合作拓展社市场与品牌建设。

绩效自评结果按要求于2025年3月2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