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404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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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21年6月重组为龙陵县乡村振兴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内设2个机构(综合股、项目股)和1个龙陵县扶贫信息中心。核定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正科级1 名、副科级3 名;核定事业编制3名。2023年,实有在职工11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三级调研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3人。小车编制1辆,实有小车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落实好“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狠抓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努力推进,并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合理设立部门绩效目标。
1.坚持机制不变,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强领导。调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指挥部。继续沿用脱贫攻坚期间的作战指挥体系,实行县级领导挂乡联村、省市县挂包单位包村和三级书记带头遍访低收入人口工作制度。二是强部署。截至目前,共召开7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做到高位推动,压实责任。三是强队伍。严格落实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2023年全县共选派驻村工作队85支,工作队员245名,实现全县85个重点村工作队选派全覆盖,于5月30日完成全部工作队员交接轮换。四是强整改。根据省结合国家反馈,统筹省委巡视、审计和省级考核、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发现的10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龙陵县全面认领,举一反三,自查自摆11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制定54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18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2.坚持力度不减,狠抓政策落实。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经过实地走访、调研、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政策配套稳定。二是强化教育保障。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零辍学。全面落实从学前到大学各学段困难学生资助补助。2023年已发放各类资助资金4670.14万元,惠及学生80397人次。三是落实医疗保障。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100%享受医疗救助。截至目前,普通门诊累计报销32.63万人次,总费用1069.09万元,报销金额538.99万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三重保障”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3.20%。四是巩固住房保障。全面启动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3年实施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161户,全部改造对象均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改造147户,竣工率91.3%。五是抓实兜底保障。2023年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享受低保政策数量、档次与去年基本持平,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政策总体平稳。截至目前,全县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9071人,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4137人,特困供养1380人,实施临时救助3784人次。2023年共发放救助资金9066.45万元。六是确保饮水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631件,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468件,分散式供水工程163件,均已落实“三个责任人”“三项制度”;城乡居民已全部实现供水入户,农村饮水管网入户率达100%,现行标准下集中供水率达86.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35%。
3.坚持重心不变,狠抓工作落实
(1)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进一步完善《龙陵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常态化监测,确保监测全面精准。截至目前,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有16636户67430人,脱贫户15698户64016人,监测对象2804户9828人,累计消除风险1831户6971人,风险消除率70.93%,未消除风险973户2857人。2023年累计新识别44户131人,家庭人员自然增加779人,自然减少1056人。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2023年人均收入16366.61元,增幅14.5%。对排查出来的监测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制定“一户一方案”,切实履行托底责任,落实帮扶措施,跟进帮扶成效,确保监测对象得到相应的产业、就业、教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防贫保险等政策、资金的扶持。由教体、民政、人社、住建、水务、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8个部门组建“政府救助平台”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政府救助平台”运行和管理。全县累计申请事项4291件,办结4218件,办结率98.3%。
(2)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见实效。严格按照《龙陵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七个一批”,促进全县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3年针对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制定了更具体的《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等实施文件,确保脱贫人口增收见实效。2023年度,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为16355.27元,较2022年(14294.38元)增加2060.89元,增幅14.42%。其中,工资性收入10404.22元,较上年(8656.56元)增1747.66元,增幅20.19%。生产经营性纯收入4196.58元,较上年(4083.47元)增113.11元,增幅2.77%。转移性收入1603.86元,较上年(1394.28元)增209.58元,增幅15.03%。财产性收入150.62元,较上年(160.06元)降9.44元,降幅5.9%。
(3)衔接资金项目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实施项目共有76个,已开工76个,开工率100%,衔接资金支持合计12791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支持2637万元,中央9993万元,市级161万元;已报账金额11170.4万元,报账率88.58%。我局实施的项目有“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其他基础设施、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均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截至目前,“雨露计划”项目完成对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的兑付,按1500元/人/学期的标准,发放1483人,2500元/人/学期的标准,发放320人,共发放1803人302.4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年初下达5500万元指标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中明确小额信贷贷款新增规模“稳中有增”,全省年度任务100 亿元的要求,我县继续加压,目标任务追加至8426万元,截至目前,发放1876户8530.9万元,贷款完成率100.12%。
(4)扶贫资产后续分类管护规范。对2013年以来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已建立健全资产统计管理基础台账,对达到条件的项目资产进行及时的确权、移交、系统录入,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截至目前,根据省市要求完成了龙陵县扶贫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共录入扶贫资产5733项,资产原值合计50.12亿元,已全部确权移交;同时,按照年度考核要求,对项目资产落实“巩固、提升、盘活、另起炉灶”四个一批要求进行部署安排,做好考核准备。
(5)定点帮扶、对口帮扶走深走实。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沪滇帮扶协作坚持“扶上马、送一程”,从项目资金、人才培育、消费帮扶等方面持续给予龙陵县大力支持。2023年,中央定点帮扶方面,大连理工大学向龙陵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65万元(其中,无偿资金75万元),引进帮扶资金331.9万元(其中,无偿资金321.9万元),实施31个项目,1名副部级以上领导亲临一线调研督导工作,累计选派挂职干部2名、驻村第一书记1名,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各级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1893余人,学校购买当地农副产品130.33万元,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616.95万元。沪滇帮扶方面,争取沪滇项目资金4122万元,实施项目22个(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7个3372万元、闵行区对口支援项目7个300万元、浦锦街道、浦江镇对口支援项目8个450万元),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先后协调对接东部地区30余家企业莅龙调研,牵线两地相关企业建立了较紧密的供销关系,龙陵县供销社与上海“五星菜市场”兰坪集签订合作协议并揭牌打造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帮助支持上海企业在崇明区长兴岛郊野公园打造运营了“云南龙陵石斛园”,成为龙陵石斛走向上海市场的又一全新触角和平台,龙陵县销往东部地区(上海)农特产品总金额为6300余万元。
(6)党的建设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一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龙陵县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2023年工作要点》、龙陵县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及“党员日”+集中学习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局内集中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2次,专题研讨会2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党员日+集中学习12次,按月完成网评作业及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制度,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云岭先锋”夜校、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及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治建设,提高政治敏锐性。今年以来,共制定党组学习计划1个,支委会12次,季度党员大会4次,开展“党员日”活动12次,上党课4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度收入10710568.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9260568.47元,占本年收入的86.46%;其他收入为1450000.00元,占本年收入的13.54%。本年度支出10710568.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9260568.47元,占本年支出的86.46%,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为14500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13.54%。其中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971166.92元,占本年支出18.40%,项目支出8739401.55元,占本年支出81.60%;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59699.36元,占本年支出16.43%,商品服务支出
2469861.94元,占本年支出2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81007.17元,占本年支出60.5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龙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预算编制,没有再另行制定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4〕1号)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龙陵县乡村振兴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2.组织实施
(1)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5687367.41元,与决算数10710568.47元,差异率88.32%;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5687367.41元,与决算数10710568.47元,差异率88.32%。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包含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人员工资及公务经费及部分县级配套项目经费,不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各项专项业务经费。本年度新增项目收入为龙财涉农〔2023〕2号龙陵县2023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增加6227757.17元,龙财涉农〔2023〕2号2023年龙陵县技能型工人培训项目资金支出增加40000.00元,龙财预〔2023〕202号镇安等5个乡镇水厂建设项目前期费用资金支出增加140000.00元,龙财农〔2023〕78号龙陵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资金支出增加25000.00元,龙财预〔2023〕9号沪滇村企结对资金支出增加1450000.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支出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
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管理方面
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度龙陵县乡村振兴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公“经费逐年下降,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准确性逐步提高。建立并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及机关财务制度,单位财务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明显。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圆满完成,达成预期指标,评价结果为94.52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单位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还有不足;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绩效评价及预算编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本部门和本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库。
3.要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以及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涉密内容除外),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股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清理预算部门的经常性业务,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做好部门预算工作,为领导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健全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部门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