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12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开办〔2020〕31号)要求,龙陵县高度重视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对照《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经过对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指标5类10项内容进行客观评价,自评分为104分(基础分100分,调整加分4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指标满分8分,自评分8分)
(一)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指标满分8分,自评分8分)
龙陵县2015-2020年度共投入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516万元,其中,2015年投入103万元,2016年投入310万元,2017年投入1043万元,2018年投入3192万元,2019年投入7112万元,2020年投入8756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均录入国办系统,资金下达文件及相关附件齐全。我县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2015年—2020年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均增幅43%。
分年度情况为:2015年投入103万元,下达指标文件为《龙陵县财政局关于行政文教科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龙财行〔2015〕1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5〕43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龙财农〔2015〕1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龙财预〔2015〕13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龙财建〔2015〕4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重心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5〕366号);
2016年投入310万元,下达指标文件为《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烤烟生产扶持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6〕405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木城乡乌木寨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预〔2016〕60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石斛产业发展补助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6〕430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镇安镇镇南社区产业扶贫资金补助的通知》(龙财预〔2016〕325号);
2017年投入1043万元,下达指标文件为《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7〕250号);
2018年投入3192万元,下达指标文件为《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浦发基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一季度利息费用的通知》(龙财预〔2018〕72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村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8〕83号);
2019年投入7112万元,下达指标文件为《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浦发基金支持滇西边境地区2019年第四季度偿还本金的通知》(龙财预〔2019〕470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支持2019年第四季度偿还本金的通知》(龙财预〔2019〕471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碧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款的通知》(龙财预〔2019〕223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浦发基金项目2019年第三季度利息的通知》(龙财预〔2019〕337号);
2020年投入8756万元,下达指标文件为《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龙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第三季度本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362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2020年第二季度本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277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滞纳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289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2020年第一季度利息的通知》(龙财预〔2020〕97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105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龙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本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10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龙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118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龙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第二季度利息的通知》(龙财预〔2020〕208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17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防贫保险保费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137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项目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20〕37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肉牛建设项目场平工程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预〔2020〕392号)。
二、资金拨付(指标满分5分,自评分5分)
(二)资金下达进度(指标满分5分,自评分5分)
龙陵县资金下达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每年3月初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涉农整合资金方案项目内容,确定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并急需实施的项目,并于3月25日前编制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于8月25日前上报神整合资金中期调整方案。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对各年度收到的上级资金的时间、资金性质、科目名称、资金使用方向等进行统计。收到中央、省、市级资金下达文件后,财政局及时函告龙陵县扶贫办编报项目计划,财政局接收项目计划后,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2020年度共接收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2528.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160.84万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59万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9.15万元。我县通过自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龙财涉农”、“龙财农”文号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时间均小于25天。(详见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三、资金监管(指标满分13分,自评分13分)
(三)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指标满分8分,自评分8分)
龙陵县扶贫资金项目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龙陵县于2017年制定了《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并每年根据政策变动及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进行修订完善。2020年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以龙开组〔2020〕9号文件下发到乡镇及相关部门。管理办法第八章中监督与评价里明确规定了对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财政部门将每年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及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网址导出统计上报,并确认有效。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公示公告时间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指标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制度建设:龙陵县制定了《龙陵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龙财发〔2019〕54号),并下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制度对财政开展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2020年以龙财农〔2020〕3号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19〕68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资金整合和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流程,完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体系,为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龙陵县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龙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龙陵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全年开展监督检查三次:一是2020年5月,配合市财政局联合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检查1次,检查了农业、林业、水务、交通、住建、教育等部门,抽查了龙山、龙新、腊勐3个乡镇。二是2020年6月9日-15日,县财政局联合县扶贫办对镇安镇、龙江乡、象达镇、勐糯镇、平达乡、碧寨乡、木城乡2019年和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资金拨付使用、绩资管理、结余结转控制、公示公告、项目管理、各种渠道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入户路串户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组于6月28日将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主管单位,要求涉及问题整改的部门及乡镇认真整改。三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和项目开展了自检自查。
龙陵县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督查巡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专项巡视“回头看”、挂牌督战、审计检查、民主监督等方面反馈涉及扶贫项目资金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整改完成,对提出的问题能并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四、资金使用成效(指标满分74分,自评分74分)
(五)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指标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我县2019年以前的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得10分)。2020年度专项扶贫资金2128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160.84万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59万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9.15万元,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55.7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24日拨付资金20332.34万元,支出进度达95.53%,结转资金952.38万元,结转结余率为4.47%(结转结余1年内的资金,结转结余率≤8%)。(得10分)
(六)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指标满分16分,自评分16分)
我县高度重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按时报
送年度整合资金使用方案。3月9日于《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开组〔2020〕5号)完成上报《龙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8月30日于《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龙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报备的请示》(龙开组〔2020〕28号)完成上报《龙陵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自评得4分;我县整合方案编制规范、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自评得4分;2020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591.71万元,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达到100%,自评得4分;统筹整合资金中含专项11865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3726.71万元。截至12月24日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共支出11887.57万元,支出进度达86.6%,结转结余资金1869.1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13.4%(≤20%),自评得4分。
(七)贫困人口减少(指标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我县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我县按要求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建档立卡人口15737户64539人;2020年的脱贫任务为39户150人,截至2020年10月已全部完成脱贫任务,全县累计脱贫出列8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5737户64539人,贫困发生率为0。全县2018年实现脱贫摘帽。
(八)精准使用情况(指标满分28分,自评分28分)
我县为发挥好扶贫资金效益,认真科学编制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将“突出对象精准”和“突出补齐短板”作为重要原则,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为基础,严格项目安排、实施,在资金和项目安排过程中,以贫困乡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资金跟着项目走。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激发了贫困群众的主体能动性,同时也带动了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资金的整合,使大量资金投向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有力地提升了乡、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使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脱贫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我县扶贫项目开工率达100%,项目有序稳步推进。
五、加减分指标
(九)机制创新(最高加4分,自评加4分)
机制创新,(指标评价值为4分),自评分为4分。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是我县出台了《龙陵县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制度》(龙开组办〔2019〕59号),制定了《龙陵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龙农办发〔2020〕2号),下发了《龙陵县财政局关于进一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管理的通知》(龙财农〔2020〕20号)同时已开展此项工作并建立管理台账和进行确权登记,自评加分2分;
二是2020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591.7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4359.07万元、产业发展10652.64万元、其他580万元。产业发展投入10652.64万元,占实际整合25591.71万元的41.6%,2020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产业的占比为41.6%,自评加分1分。
三是我县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脱贫攻坚百日巩固》等方案机制,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调动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有力的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自评加分1分。
(十)违纪违规(最高扣10分,自评不扣分)
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扶贫资金,根据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2020年度未发生虚报、套取、骗取、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无报销不合理开支、贪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钱物以及其他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无扣分项。
附件:1、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表
3、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
4、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表
5、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表
6、机制创新情况表
7、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情况证明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