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20-100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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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扶贫办、保山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开办〔2019〕77号文件要求,龙陵县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全县2019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现将全县绩效考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县情
龙陵县于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80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1个),建档立卡人口15748户64458人;截至2019年,累计脱贫出列8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5709户64304人,未脱贫39户154人,贫困发生率为0.064%。2019年2月中旬,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2019年4月30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龙陵退出贫困县序列。脱贫摘帽后,县委、县政府坚持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2019年脱贫退出5个贫困村、1137户3935人。
(二)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
2019年度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金20021.62万元。按预算级次分,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65.17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金7256.4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18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59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8.17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金7256.45万元;按行业部门分,扶贫部门专项扶贫资金18276.62万元,民宗部门专项扶贫资金1700万元,林业部门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推进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绩效考评工作精神,为做好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开展,由扶贫办、财政局牵头,会同民宗、林业等相关部门对2019年扶贫资金进行自检自评,形成自检自评报告。
二、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自评
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为102分,具体评价执行和完成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指标评价值为8分),自评分为8分。
具体执行和完成情况如下:
1、县本级预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指标评价值为8分)。我县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县本级预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4.89万元,实际完成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56.45万元,完成率为141.49%。
(二)资金拨付(指标评价值为5分),自评分为5分。
具体执行和完成情况如下:
2、资金下达进度(指标评价值为5分)。我县通过自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下达时间均小于25天(详见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三)资金监管(指标评价值为13分),自评分为13分。
具体执行和完成情况如下:
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指标评价值为8分),自评分为8分。
我县扶贫资金项目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县级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按要求公开的乡、村数占使用扶贫资金的总乡、村数的比例为100%,我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已形成常态化,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所有涉及的扶贫资金项目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乡镇、村级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不少于10天的方式进行公告公示或书面入户公告,让群众广泛知晓,参与监督资金使用,全年共公示公告500多条(次)。(详见附表4)
4、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指标评价值为5分),自评分为5分。
我县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龙陵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及《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实行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和完善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和建立财务制度的管理办法,坚持报帐制,推行事前公示制,事后公告制度。管理项目与管理资金分开,项目立项与项目实施相结合,专户储存与按项目进度拨款相结合,资金使用监督与项目实施监督相结合,扶贫资金的使用由财务人员审核后,法定代表人签字,由项目监理和财务监理审定后,方可到报帐处报帐,县、乡级报帐中心严把报帐质量关,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保证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占用、挪用、截留扶贫资金,保证项目计划的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和资金实行全程跟踪和检查,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进行一次专门审计,纪委部门参与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全程监督。(详见附表5)
(四)资金使用成效(指标评价值为74分),自评分为74分。
具体执行和完成情况如下:
5、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情况(指标评价值为20分),自评分为20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21.62万元,其中,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65.17万元,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56.45万元,已拨付资金19674.45万元,结余资金347.17万元,结转结余率为1.73 %(结转结余1年内的资金,结转结余率≤8%),得10分;我县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得5分。(详见附表3、 附表7)。
6、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只适用于88个贫困县)(指标评价值为16分),自评分为16分。
(1)整合涉农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0日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了《龙陵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后又根据中央、省对各地制订方案审查存在问题提出的要求,经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涉农部门,对2019年涉农项目规划、资金规模围绕全县扶贫项目规划,修改完善并上报了《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开组〔2019〕5号)文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共整合涉农资金29179.75万元,占纳入整合范围资金总规模29179.75,占计划整合资金29179.75万元的100%。用于农业生产发展8376.5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518.64万元、其他284.55万元。完成支出26654.9万元,占实际整合29179.75万元的91.3%。
(2)整合涉农资金主要成效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全县财政涉农资金,一是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激发了贫困群众的主体能动性,同时也带动了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促进了贫困乡、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整合资金投入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加快了农业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步伐,改变了农业增长方式,通过资金整合,加大了投入,推广了新技术,提高了生产管理水平。三是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资金的整合,使大量资金投向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实现了公共财政普照农村大地,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走上了城乡一体化的路子。我县广大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观,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偏僻落后的面貌正在改变。
(3)整合涉农资金存在问题
涉农部门在职能方面有着一定的重叠性,在涉农资金的整合过程中,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工作,造成多头管理、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问题。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多,部门行业标准不统一,提升了监管难度。
(4)整合涉农资金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加强部门、乡镇沟通协作,做实项目规划编制,加强项目库建设;二是超前谋划,编制好可操作性强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三是根据项目库项目和方案及时分配和拨付资金;四是加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和乡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底资金结余结转率控制在上级要求的合理范围内;五是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每年12月底前全部拨付,县级不留结余结转。
7、贫困人口减少情况(指标评价值为10分),自评分为10分。
我县按要求完成了年度任务,即2019年脱贫退出5个贫困村、1137户3935人。(详见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8、精准使用情况(指标评价值为28分),自评分为28分。
我县为更好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在资金和项目安排过程中,将“突出对象精准”和“突出补齐短板”作为重点原则,
以贫困乡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资金跟着项目走。一是细化帮扶措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分析帮扶工作,要求各挂包单位、帮扶责任人深入挂钩村、挂包农户家中对村情、民情进行深层次研究、多角度分析、全方位破解致贫根源,与挂包村、被帮扶人共商发展大计,结合村情、民情制定帮扶措施,做到挂包工作“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二是彰显帮扶成效,根据制定出来的“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对阶段性成效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检查60多次,帮扶成效显著提高。三是强力工作推进。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政策培训,使帮扶责任人深入领会和掌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政策,提高帮扶工作能力;强化责任落实,将帮扶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挂联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帮扶措施不落实、帮扶成效不明显、敷衍了事、群众满意度低的,实施严格问责,推动帮扶政策和措施落地。
(五)加分指标(指标评价值为3分),自评分2。
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8、我县出台了《龙陵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龙财发[2019]54号),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六)减分指标(指标评价值为10分),自评分为0分。
我县2019年度没有恶劣影响的事件无扣分项。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新时期我县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千村推进,万户脱贫”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扶贫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项目所在乡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整个工程的实施由县、乡分级负责,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乡镇成立以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镇长任指挥长的项目实施指挥部,项目实施由指挥长亲自抓,负总责,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县扶贫办具体抓管理,财政负责资金拨付,报帐凭证的审核和回补报帐,审计,纪检委等部门参与项目和资金的监督,在实施中,由于县、乡领导重视,各级职责明确,措施落实,确保了我县2019度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
2、整合资金,合力攻坚。在扶贫项目实施中,我县始终坚持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加强协调,落实部门责任,整合项目和资金,形成合力,解决资金缺口,切实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做到实施一个村,巩固一个村,自我发展一个村。
3、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注重管理创新。我县2019年度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并制定了《龙陵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龙陵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龙陵县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实施方案》、《龙陵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证金)呆账代偿管理暂行办法》、《龙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项目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和资金实行全程跟踪和检查,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进行一次专门审计、纪检委参与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全程监督,纳入正常工作。
4、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走
一是资金拨付。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按照总补助资金30%的比例拨付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乡镇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进行拨款。二是资金管理。扶贫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按《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拨款审批制、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财务决算制、专项审计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投资效益。三是项目资金管理核算单位内部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上级监督、部门监督、财政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7道监督防线,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合法;严格实行项目资金、支票、印鉴、财政专户专人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实行公建项目资金管理转账制,农户自建内容项目资金现金支付制,纪检,审计跟踪调查、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四是支付审批。项目全面启动后,各乡(镇)自始至终实行项目法人(指挥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做到每项支出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严禁“空头支票”和“遥控支出”。五是支付方式。农户自建支付:工程经项目办验收合格后,采取“一折通”进行支付。公建项目支付:由理事会提出申请,指挥部根据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签处意见,项目法人签批后,开具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支付。六是报账。严格按照《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七是决算。项目工程完工后,由乡(镇)领导小组组织乡级验收,经验收合格,及时进行财务资金结算,兑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进行决算并撰写项目决算报告上报县财政局和扶贫办。八是审计。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写出项目竣工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报请县审计部门给予审计,并请县级以上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
5、完善项目资金财务报账等材料档案管理,注重内业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资金的票据、凭证、报账、拨付等单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到档案齐全,每一个子项目的实施有据可查,确保了每个子项目实施一件、合格一件、项目资金安全一件。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扶贫资金发挥的效益跟踪不够。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改进建议
小额到户贷款的贴息时间提高到3年,每年安排贴息资金,建议将上年度安排的3年期贷款规模仍然作为后续2年的贷款指标增量。
四、绩效考评工作发挥的作用、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一)绩效考评工作发挥的作用
绩效评价工作是对项目、资金、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绩效评价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绩效考评工作省、市给的时间短,在考评过程中存在着时间不足的现象;二是绩效考评工作应该在次年的2月份会更适合一些,因为在本年的年末考评,有的项目指标省、市才刚安排,项目才启动实施,尤其是产业项目效益效果还不明显,项目绩效难于确定。
(三)改进的建议
请求省、市增加绩效考评的时间,同时将绩效考评的时间延迟到次年的2月份左右。
附件:
1、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附表3)
2、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表(附表4)
3、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表(附表5)
4、机制创新情况表(附表6)
5、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情况证明(附表7)
6、龙陵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制度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